战神归来:我有一群扶弟魔_第279章 谢谢,我很喜欢!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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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瞬间,肖蔷仿佛感觉自己的灵魂都在颤抖。
  一种无形的压迫感,彻底将他给吞噬了,令得她浑身每一个毛孔都不受控制的散发着恐惧。
  她吃惊的看着王庸,一时间大脑一片空白。
  这股恐怖的气势到底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轻飘飘的一句话,却让她头皮发麻。
  等王庸挂了电话,肖蔷才不安的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没什么,一个老朋友想要出国,我去想去送他罢了。”王庸笑着敷衍道。
  肖蔷便松了口气,而后没好气的道:“送人就送人,什么叫送人上路,跟送人出殡似的,有毛病!”
  “我喜欢,要你管?”王庸一瞪眼,冷笑道:“改明儿我还送你上路呢。”
  “滚尼玛弊,你可闭上你的乌鸦嘴吧。”肖蔷瞪眼道,心中暗骂真不吉利。
  而后就气呼呼的走了。
  而此时,钟柏的电话也打了进来:“王少,林建斌想要求见你,你看...”
  这么巧?
  “行啊。”王庸冷笑,道:“告诉他,三天后我会去金楼赴约!让他好好等着我!”
  “明白!”钟柏坏笑一声,知道王庸打算拿林建斌开刀了。
  .......
  而接到钟柏电话的瞬间,林建斌简直激动的快哭了:“天王真打算见我?”
  其实一开始他并没有抱有太大的希望的。
  毕竟那可是天王啊,神仙一样的人物,在天华除了那高高在上的国主之外,就属天王全最是权势滔天了。
  这等人物他只配仰望!
  想求见天王的人多如牛毛,结果他却肯接见自己?
  这是一种荣幸!
  “对,三日之后的金楼,记得准时。”钟柏说完这句话,就挂了电话。
  “金楼?”林建斌皱起了眉头。
  睡在他旁边的欧阳菲菲也娇媚的道:“林少,那个苍狼不也打算三日之后在金楼上杀小王爷吗?这正好撞上天王啊,要不要提醒他一声?”
  可林建斌却摇了摇头,残忍的说道:“不,他的死活跟我没有任何关系!从现在开始,我要和他彻底划清界限!”
  欧阳菲菲心头一惊,心中越发觉得林建斌可怕。
  他怎么说都和苍狼有些交情,但现在为了巴结天王,竟然主动抛弃了自己这个朋友。
  而后,欧阳菲菲便贴着林建斌撒娇:“林少,人家也想去见见天王,人家还没有见过那样的大场面呢,可以吗?”
  她想去混个脸熟,没准以后有什么好处也说不定呢?
  而林建斌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点头:“行,不过到了现场,你可得老老实实的,天王身旁可没有等闲之辈,轻易得罪任何一个人,都只有死路一条!”
  “放心吧,我一定乖乖的。”欧阳菲菲激动不已,她马上就要见到天王了?
  一睹天王的威严面目了?
  天啊!
  这是何等的荣幸啊!
  她已经在期待,在见到天王时的场景了。
  而此时,金楼内。
  沈曼珺眉头紧锁,手里捧着一杯红酒,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四爷说已经通知小王爷了,可如今的云都却是一片沉寂,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让她吃不准小王爷是否会出手。
  或者说,他早就已经被吓跑了?
  如果是那样的话,他们又该何去何从呢?
  自己总不能让手底下的人给自己陪葬吗?
  苍狼那个疯子一旦出手,他们活命的机会无限接近于零。
  “曼珺,这是我在国外费了好大劲才买来的血钻戒指,送给你。”一个公子哥笑眯眯的凑上前来。
  而沈曼珺则是淡漠的看了他一眼,没有吭声。
  他知道对方来自于京都,有着不凡的背景,也正因为如此,对方才成了金楼之中唯一一个敢向她搭讪的男人。
  但对于她的冷漠,那个公子哥却像是习以为常,嬉皮笑脸的道:“还在为那个什么苍狼而苦恼啊?我都说了只要你当我女朋友,就算那个苍狼有天大的本事,也不敢对你怎么样!”
  “毕竟我南宫家也是京都名门,有我们保护你,就算是苍狼也得乖乖滚蛋。”
  “南宫凛,我说了很多次,我对你不感冒,所以麻烦你不要再白费功夫了。”沈曼珺不耐烦的道。
  “你还在奢望那个小王爷来救你啊?那个胆小鬼要是敢出面,一开始就出面了,何必等到现在呢?”南宫凛傲慢的道。
  “还是说,你真看上他了?曼珺,你别傻了,这个世界上只有我南宫凛才配得上你,其他男人都是渣滓蝼蚁!”
  说着话,南宫凛那带着欲望的目光,便不断在沈曼珺身上扫视。
  他第一次见到沈曼珺就对她沉迷了,那又飒又媚的气质太诱人,所以南宫凛二话不说就对她发起了疯狂的追求。
  如今甚至已经将沈曼珺当成了禁脔。
  “我不喜欢他,也不喜欢你!把你的东西拿走,别来烦我!”沈曼珺不耐烦的道,她已经够心烦的了,可这个讨人厌的家伙竟然还喋喋不休的纠缠她。
  要不是因为对方是南宫家的人,她已经让人把南宫凛碎尸万段了。
  南宫凛表情一僵,当众被人这样羞辱,身为南宫家人的尊严瞬间荡然无存。
  他的眼底深处顿时抹过一道恨意:该死的高冷婊,敢瞧不起老子?在老子面前装高傲是吧?早晚有一天我会让你像母狗似的跪在地上求我玩你!
  而后,他便是含恨离开了。
  可他才刚走,身旁就有一个男人从他边上走过,来到了沈曼珺的跟前:
  “美女,血钻戒指你不喜欢,那这个戒指你喜欢吗?”
  那竟然是一个花环戒指!
  所有人一愣,而后全部嗤笑了起来。
  连南宫家的大少爷都败下阵来了,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德行?
  看到这里的南宫凛也不禁冷笑起来。
  沈曼珺连血钻戒指都不要,会看上你用花草编织成的戒指?
  这么廉价的玩意,你糊弄小女孩呢?
  除非沈曼珺只有三岁的智商,否则都不可能要你这种垃圾。
  可接下来的一幕,却令得在场所有人彻底震惊了。
  沈曼珺先是一愣,而后看着对方媚笑道:“谢谢,我很喜欢!”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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