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有什么关系?”姜峰从咕咕冒泡的火锅中,夹起一块肉,满不在乎地说道:“我只是冒牌货,你们都知道,真正的不死鸟或许已经转世了。”
“啪!”愤怒的刘氏一把夺过姜峰的筷子,狠狠地拍在桌子上,喝道:“你继承了九少主的身体,名字,和野牛城,就得继承他的血仇!”
“你以为我想啊?”姜峰争辩道:“穿越这种事,谁都无法控制的嘛。”
“如果你不想替野牛城几十万人报仇,就把一切还给九少主!”
“怎么还,爬回坟墓躺着?”
“对!现在就去死!”
“刘婶息怒,我不过是和你开个玩笑,我既是野牛城城主,血仇当然是要报的。”姜峰不想和这个女猩猩犟下去,便笑着地捡起桌子上的肉片,丢到嘴里,边嚼边说道:“这血仇我一定铭记在心,有朝一日,我一定会为野牛城的几十万亡魂报仇,行了吧?现在你还是给我讲讲洪镇天,火麒麟,和野牛城为何被屠的事吧。”
“野牛城为何被屠城,至今都是一个迷,传说是因为老城主得罪了洪镇天手下的悍将。不管怎么样,屠城这么大的事,肯定是得到了洪镇天同意的……”
无垠的大荒分为九区,洪镇天为西区三皇一,统治大小城池近千座,野牛城虽不属于他统治,但年年进贡,也算得他的庇护,可老城主得罪了他手下的一名悍将,也就是火麒麟的得意弟子,后来那个悍将帅兵攻城,他没有阻止,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火麒麟真名洪镇海,是洪镇天的亲弟弟,在西区他是仅次于三皇的传说级人物。洪镇天统治的九成城池,都是他攻打下来的,他一手建造了洪府的暗杀营,死在他手中的尸骨,足以填平汪洋大海。
在西区,他杀了最多人,最凶残,最诡秘莫测,故被人们称为荒野之鬼。
洪镇天能有今日地位,其中一大半归功于他,但是不知为何,三十年前他突然与洪镇天闹翻,一夜屠光了他亲手组建的暗杀营的五万杀手,只留十三名最具天赋的弟子。
事后,洪镇天大怒,扬言要将他扒皮抽骨,却最终碍于兄弟情面,没有动手,把他驱逐出去,永世不得踏进洪府半步。
“我就知道这么多。”刘氏一把夺过姜峰手中的酒葫芦,给自己倒了一碗酒,道:“怎么突然想起问这个?”
“我就是好奇,偶尔听到这个名字,又想不起来是谁,随口问问罢了。”姜峰笑着拿起酒葫芦,心疼地看着刘氏万中的酒,目前这壶酒是他最宝贵的财富:“这么说,野牛城的血仇与他无法嘛。”
“怎么无关?野牛城是他弟子屠杀的,西区被暗杀的人,有一半使用的是他创造的暗杀术,你以为与洪镇天闹翻,毁了亲手创建的暗杀营就是改过自新了?”刘氏眼睛怒瞪道。
“算了不提这事了。”姜峰抬起手,道:“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
“你能有什么好消息?”刘氏不屑地说道。
“看!”姜峰猛然握拳,一缕淡紫色的烟气,幽然缭绕在他的拳头上。
刘氏四口瞬间瞠目结舌。这是魂力,只是真正的猎师才能施放出来!
“城主大人,你得到魂源了?!”肉丸鱼丸和大山,几乎异口同声地惊喜道。
刘氏古板的脸上,扬起一抹笑容,道:“没想到你这个扫把星,也有走狗屎运的一天。”
“大人,你是怎么得到魂源的?”鱼丸看着姜峰的拳头,羡慕又钦佩地说道。
“就是那个地狱业火,它只是一道魂源却满世界的跑,最后惹红了一群人的眼,被追捕得受不了了,才找到我的。”姜峰松开拳头拿起筷子,边吃火锅边说道:“现在它已经融魂了,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就会与我的灵魂彻底融合,到时我就是九阶猎师了。随着融魂的深入,我每个一段时间,实力就会提升一阶。”
“那你不用闭关吗?”肉丸不解地问道。
“不用,我的魂源是智能的,融魂的事全部交给它就行。”姜峰说道。
“你就不怕它夺舍你的灵魂和肉身?”刘氏提醒道。
“你不知道我灵魂有多强大,它夺舍不了。”姜峰自信地说道:“对了,从明天开始,你们在店前竖立一块牌子吧,上面就写:有猎师,接任务。我要磨练一下自己,顺便赚点钱,不然怎么重建野牛城呢。”
“重建野牛城,那可以姜家七百年的基业,没有几百亿金币,你能重建?”刘氏说道。
“慢慢来嘛。”姜峰笑着说:“现在我有实力了,你们是不是该考虑一下搬回来?”
“才一阶猎师就开始臭屁了?你能打得过我?”刘氏轻蔑地说道:“等到你真正变成强者,有了自己军队,我们再搬回去。”
“也行,免得遭到盗匪攻城,连累了你们。”姜峰无所谓地说道。
“首先说好,若真有一天老天开眼,给了你重建野牛城的机会,我要在城中最好的地段,建造一座最气派的拍卖楼。”刘氏贪心地说道。
“可以,那这段时间的烟酒?”
“烟草随便拿,酒不行。”
“成交。”
倏然,漆黑的门外传来一串懒散的蹄声,随后商店的柴门便被推开了。
穿着一件脏兮兮的紫黑色布袍的火麒麟,令老毛驴停在门外,自己则拖着一张残破的斑纹虎皮,蹒跚地走了进来。
眼下他就是一个干瘦的老头,头发稀疏,没有胡须,花白的扫把眉,永远是一副醉醺醺的样子。除了姜峰,没有谁会将他与威震八荒的火麒麟联想到一起。
他用浑浊的眼睛,随意扫了屋子一眼,仿佛不认识姜峰,最后将目光停留在刘氏身上,道:“老板,这张虎皮收吗?”
“那个九阶凶纹虎的皮吗?”刘氏端着碗,没有起身。
“不知道是几阶凶纹虎,被我的驴踢死了,这皮子虽有些破损,但应该还能值点钱。”火麒麟晕腾腾地说道。
“店小,收不起。”刘氏说道。
“不要金子,换点酒就成。”
“肉丸鱼丸大山,去把我们藏的最好的酒,统统搬出来。”刘氏这才起身,走到火麒麟身前,接过他手中的华丽虎皮,神色凝重地说道:“这东西太贵重了,我们最好的酒也只能换一小块。”
“实诚的店家。”火麒麟笑道。
最终,火麒麟得到了二十坛好酒,满意地领着老毛驴离开了,刘氏只割了手掌大的一块凶纹虎皮。
“不能放过这个机会!”姜峰看了看手中的酒葫芦,又看了看逐渐消失在夜色下的火麒麟背影,突然想了什么,立即放下碗筷,追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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