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很突兀,在这里参加酒会的都是有身份之人。 就算人家说的,哪怕说的全是错的,你可以反驳,因为这是交流会,所谓的交流自然就离不开讨论。 但是你得说出所以然来。 否则哗众取宠的可能就是你。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声音传来的地方。 说话之人,不是别人,正是苏美珊身边的那个叫强哥的。 强哥,全名刘传强。 父亲没多少文化,是一个暴发户,钱赚了不少,但是总是进不了上层的圈子。 于是就开始培养儿子,也就是刘传强。 刘传强别的本事没学到,吃喝玩乐,花天酒地的本事,学了一堆。 原本受邀而来的是他的父亲,再怎么说,他父亲也是一方土豪,而且为了附庸风雅,近些年来也开始玩起了古玩。 按理说刘传强再傻,也不会在这个时候说出这样的话。 其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身边的女子——苏美珊! 苏美珊今天可没少在刘传强面前说秦朝阳的坏话,甚至将自己的脏水泼在了秦朝阳的身上。 就在刚才秦朝阳开始解说这个青花瓷的时候,苏美珊又开始在刘传强耳边说起了悄悄话。 大致意思就是,这个秦朝阳根本就不懂古玩,纯粹是在胡说八道。 秦朝阳接触古玩才不到半年时间,而且还是在古玩店里做学徒,怎么可能懂这些东西? 于是被怂恿的刘传强,直接说出来这句话。 这时候,黄光年第一个不乐意了。 “你是老刘家的小子吧?” “那你来说说,刚刚朝阳说的哪里不对了?” “哼哼!” 黄光年虽然没有说会怎么样,但是他的态度已经表明了一切。 刘传强仿佛一点也不在乎,或者说他是胸有成竹。 “据我所知,他就是个穷小子,在古玩店里做了半年学徒。” “大家都知道古玩这一行博大精深,怎么可能只做过半年学徒的人,能够看的懂得?” “他这不是胡扯八道,哗众取宠又是什么?” 还别说,刘传强这几句话说的真没毛病。 “这话说的有些道理!” “一个干了半年的学徒,怎么可能懂这些?我看八成就是在胡说八道。” 一时间,众人开始窃窃私语,不过大家也看出来,这个年轻人是黄光年带过来的。 不管说的对不对,也不会有人像傻子一样站出来说话。 当然也有懂行的人出来反驳。 “这位小兄弟是不是学徒我们先不说,但是凭我多年的经验,这件青花瓷梅瓶,确实很像明窑制品。” “而且你们看这个人物确实有些呆板,绝对不会是官窑所出。” 一时间又有人开始附和起来,总之一句话,像他们这些人都是人精,左右逢源,两边都不得罪。 “简直荒谬。” “诸位,有件事情可能大家还不知道,这位小兄弟名叫秦朝阳。” “他是我岳丈的关门弟子,之前在古玩店当学徒只不过是出来历练一下罢了!” “至于说的对不对,这里大家都是内行人,一看便知!” “请问何来华众取宠一说?” “蔡总,你是东道主,总得有个说法吧?” “这要是让我岳父大人知道了,恐怕?” 黄光年此话一出,顿时所有人都震惊了。 黄光年的岳父是谁,这里恐怕没有几个人不知道? 而眼前这位穿着普通的年轻人,居然是那一位的关门弟子。 就凭这样的一个身份,岂能容忍其他人随意无污蔑? 以后还想不想在这个圈子里混了? “原来是关老爷子的高徒,我就说嘛,一般人怎么可能说得出这么专业的知识?” “对,没错!” “刚刚这位小兄弟说的,真是令我心服口服,这件梅瓶我敢打赌,百分之百是万历年间民窑制品?” 一时间所有的风向全部都变了。 现场脸色最难看的莫过于两个人,一个就是东道主蔡国权,另一人自然就是被当成枪使的刘传强了。 如果说还有一人,那就是苏美珊了。 “刘先生,关老先生的得意弟子,岂能容你在这里污蔑?” “我这里不欢迎你,请你现在立即离开!” 如果说别人,蔡国权可能也不会这么说,可偏偏秦朝阳是关于河的徒弟。 那就不一样了。 在金陵城这一块,有几个人敢不关玉河和的面子? 至于身份的真假,这里所有人都不会怀疑,因为黄光年。 黄光年是关玉河的女婿,这一点没有人不知道。 “请吧!” 蔡国权脸色阴沉,做了一个请离开的手势。 刘传强此时的脸色自然也不好看,他怎么也没想到,苏美珊口中的穷屌丝,居然会是关玉河的徒弟。 他现在悔的肠子都青了。 “强哥,别听他胡说,我还不了解……” “啪!” 苏美珊话说一半,脸上结结实实挨了一巴掌,这一巴掌自然是刘传强打的。 “闭嘴,还不都怪你,你这个贱女人!” 也算是苏美珊倒霉。 之前找了一个有钱的男朋友,结果都因为秦朝阳给搅黄了还挨了一巴掌。 现在好不容易找了一个,又是因为秦朝阳,自己再次被打了。 毫无疑问,出了这个门之后,她可能又要开始找下家了。 刘传强打了苏美珊一巴掌之后,直接灰溜溜的离开了这里。 苏美珊看了秦朝阳一眼,连忙追了出去。 这也就是一个小插曲,跟今天晚上的交流会并没有太大的关系。 如果说最大的区别那就是众人对秦朝阳的态度。 短短的几分钟时间内,秦朝阳手里的名片就有了几十张。 更有一些美女暗送秋波。 “好了各位,我们继续进行今天晚上的交流会,这件梅瓶正如这位小兄弟所说的一模一样。” “如果对这件梅瓶感兴趣的各位,现在可以出价了!” “我出二十万!” “这可是秦兄弟鉴定过的,我出30万!” 一时间众人开始竞价,甚至有的人为了示好秦朝阳,还故意说了一句。 “你现在出名了!” 秦朝阳的身边,沈思佳用胳膊肘拐了一下秦朝阳,小声的说着。 “人怕出名猪怕壮,乌龟壳硬怕水烫!” “出名不一定是好事!” “低调才好发财!” 本章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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