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院。 李元度现在几乎都不住在这里,很少留夜。长大了跟父母没有多少共同话题,加上他爸逮到他就是上各种训斥课程,厌烦得很。 李响晚上肯定要睡在家里,李元度难得留了下来。 从外头拎着个袋子晃晃哒哒进门。 “呦,老隋还没睡呢!” “跟谁俩老隋!”隋竟波快步冲到儿子面前,伸出手就往儿子的后背使劲打了下来。 小兔崽子,跟谁俩没大没小呢? 不像话! 又说:“你大半夜不睡觉又跑哪折腾去了?搞对象了?”隋竟波想,这是又开屏了? 李元度干笑两声:“放心,绝对没有!我是个听话的儿子,你不觉得全世界的女人都配不上我,我干脆就单着了我。” 不搞。 绝对不搞。 省得他妈抽风。 隋竟波两眼刀子飞过来:“你理解能力就这么差?这什么玩意?” 她瞧着儿子手上提了个一袋……这是什么白色的液体。 “牛奶,喝吗?”李元度问。 他家老大,睡觉之前都得喝牛奶。 据说是生病以后养成的毛病,谁晓得了呢。 老大那也是什么要求都不会对他提,幸好他记性好,记得住。 市面上也没有卖这种东西的,李元度也是跟人打听然后开车跑村里一家养牛的人家买的。 “我不喝这东西,一股味。”隋竟波一脸嫌弃:“你怎么想起来喝这个了?” 卫不卫生啊? “给我哥的。”他道。 隋竟波接过袋子,没有好气提着进了厨房,亲自帮着热了热牛奶。biqubao.com 等牛奶开的过程,就叮嘱小儿子:“挺大的人了得有个大人样,爸妈说你都是为了你好,我能没事天天烦你?搞对象搞不好就一辈子都痛苦,妈也不是那上眼皮的人,咱们至少得找个门当户对的,她不用你头疼回头还能帮上你,这日子过起来那多轻松!” 说着话,伸出手替儿子整理整理衣领。 “学学你哥,有点担待,也学学他眼光,看看人家眼睛多尖。” 李元度往后退了一步。 实在是不愿意母亲靠自己这样的近。 别说是他妈,就是他爸,他也不愿意靠这么近。 “现在又觉得李妍同志好了?”李元度挤着眼睛:“老隋,你说吧,我嫂子又给你买了什么?拿珠宝砸你了?砸得脑子都混乱了吧!” 隋竟波见牛奶开了,立即关火,熄了火没好气瞪儿子:“你妈在你心里就这个形象?我是喜欢漂亮的衣服,喜欢漂亮的首饰,你嫂子吧也是拿这些给我!”说着说着她没忍住笑了笑:“一码归一码,我还是觉得她家不好,可人还说得过去。” 李响挑人的眼光,有的! 隋竟波经常吐槽李妍是借了李响的东风,但前几天跟那个蓝天说话,就是随便一聊。那你说李景辉就喜欢那孩子,总是往家里带,闲说话嘛,隋竟波就提了这事儿,结果叫那个蓝天好一通把她说。 原话大意就是,这个公司在危难的关头扔给你,你上行不行。 隋竟波觉得吧……她上不去。 痛快嘴谁都会痛快,真的做事得有本领,她没有。 “找个这样的姑娘,往后余生没有可让你觉得烦恼的。你哥啊从小就聪明,挑人也是会挑,晓得那个喜欢他,为了他就连命都不要了,以前我总觉得把大权都推到李妍身上,你哥危险,现在回头看,你哥那心眼啊……眼睛一转,掉地上一千个心眼。他是将,李妍就是他手下的兵,替他冲锋陷阵,什么破事都扛了。” 谁不想儿子找个这样一心一意的姑娘? 上辈子烧高香,才能烧来这种姑娘! 满大街的姑娘,都是叫姑娘,可姑娘跟姑娘还不一样。 李元度听得有些起腻:“你要是想讨好她,这些话当她面儿说。” 搓搓胳膊。 隋竟波又给了儿子一下。 “给你哥端楼上去吧,注意点温度,别毛毛躁躁的。”她交代儿子。 眼见儿子上了楼,隋竟波这才收回视线。 满脑子里装的都是明天一早要做点什么给李响吃,久不归家的儿子好不容易回来了,她也得有点样子。 就是装呗,也得把这两天装完! 第二天一早,隋竟波早早就去市场买菜。 等李景辉起床的时候,人隋竟波在厨房摘菜呢。 李景辉:“……” 这是打雷震过来了? 李景辉出门跑步,跑得一身是汗,满心的轻松。 人活着图什么? 就图个家里乐呵。 家里气氛好,他就高兴。 这说明他李景辉治家有方啊,你看一家子和和乐乐的,多好。 …… 李奶奶康复出院,出院的时候自己可以自主走动。 齐文华晓得李响马上就要回去,提了个袋子送了过来。 “……给妍妍还有你织了几条毛裤。”齐文华说这话的时候,也是有点担忧。 担心李响不喜欢。 往常家里人穿的毛裤大多数都是绿色,这为了送李响,她还特意跑出去买的新线。饶是这样,也不晓得人家喜不喜欢。 给有钱人送礼吧,就是不晓得该送什么好。 什么好玩意人家都见过,怕自己送出去的东西,拿不上台面。 “谢谢老婶。”李响道。 李响叮嘱李奶奶:“如果身体哪里不舒服,一定得告诉大家,不说是省了事,回头就严重了!” 李庆香黑着脸数落自己亲妈:“可不是!你就是逞强,逞一辈子的强,你看我爸,人家哪里不舒服都告诉你,你呢?这次要不是李响回来,你就瘫痪了!都这么大岁数,我说接你们进城享享清福,就犟啊不肯住楼房。” 做女儿的想要唠叨的话,挺多。 就父母瞧着挺自立,搞得跟孤家寡人似的,你有儿有女,可以依靠,为什么不去依靠呢? 李奶奶叫女儿一通训,也没说什么话。 “李响不跟着回去吗?”李奶奶问孙女婿。 “奶,有什么要给我吗?”李响乐呵呵问了出来。 听这话,应该是要给他拿什么。 “你爷今年种了小苞米,妍妍小时候就乐意吃这个崩的爆米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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