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太太,跟你借个推车啊……” 后院邻居顺着小路穿插进了李奶奶家,从小路走出来大嗓门喊了一嗓子。 入冬啊家家户户都得买煤,买回来的大同煤块都太大了,得自己上手改改大小。改完还得用土篮子或者小推车把煤推进煤棚里。 “呦,家里来客了。”邻居奶奶上上下下打量院子里站着的这个高个大小伙子。 不一样! 整个村,你都没有见过气质这么干净的孩子。 个子没有他高的,没有他有甩头。个子同他差不多高的,没他有气质。 穿了件白色粗针织的毛衣,其实这样的毛衣随处可见,穿在他身上就是觉得有点不一样。直筒牛仔裤他挽了裤腿,牛仔裤里面那一截浅色挽了出来。 “推车在仓房里。”李奶奶迎出来,招呼一声。 “孙女婿?”邻居老太太一问。 听说老李太太的孙女嫁了个帅小伙,你说她从来也没见过。今儿真是运气不错,撞上了。 “这是从外头回来了?” 好看! 李奶奶指指李响,又指指来借车的老太太,说道:”我孙女婿,嗯,他们俩回来看看我跟她爷爷!这是你金奶奶。” 李响叫了一声人,就回屋了。 邻居老太太看看李响这腿脚,走路这么不方便谁都瞧得出来,架不住那张漂亮脸蛋长得是真好。 可能就是这张脸把老李太太的孙女给迷住了吧? “换我年轻,我也能相上他。大孙女呢?叫出来我看看。”对于李妍,她就特别感兴趣。 这孩子到底长什么样儿啊? 一个村儿住着,可没听说有这种出息的姑娘! 是不是跟普通小孩,长得一点都不一样? “妍妍!”李奶奶叫了一声。 “奶奶好。”李妍出门,看见陌生人叫了一句。 这个村儿,其实很多人都沾着亲,人家都是坐地户,老李家是外来户。一开始村里人摸不准你家到底什么情况,人家也不愿意结交,慢慢听说这家人人性还不错,又听说家里有出息的孩子,那李太太就变成了现在的好人缘。 谁都愿意跟李奶奶聊天,也都愿意跟老李太太打交道。 “呦,这大孙女长得可真好,个子也高。”邻居老太太对于李妍进行了一通夸:“你奶当我们总夸你,夸你孝顺,真是好孩子!” 越看越顺眼的那种。 谁家养小孩,都愿意盼着能出个眼前这样的姑娘。 好不好看不要紧,能懂事孝顺那就再好不过了。 “搁外头上班这是请假回来的?听说你好像是自己干买卖,那就是不影响呗?”老太太没有恶意,就是随便瞎聊。 身边主要也见不到这种干大买卖的,就想了解了解那个陌生的世界。 “不影响。” 李妍在院子里陪着聊了一会,对方也是借到车就赶紧走了。 早上七点多,张小芳又骑车杀回了农村。 九点多,李响一个人在院子里锻炼,所谓的锻炼就是动动腿。一开始李奶奶眼睛还盯着孙女婿,怕李响摔跤,时不时想伸手帮个忙,后来李妍说完全不用管,李奶奶干脆就山上了,眼不见心为净。 省得自己总是忍不住想要去关心,想要去添乱。 小芳坐在炕上嗑瓜子:“你姑说她头午就不过来了,一会叫我把你带回去。” “行啊,一块走。”李妍点点头。 “我妈,给你织了好几条毛裤。”张小芳说起母亲干的事情,一脸无奈。 她都劝了,说人妍妍现在还能穿这种大红大绿的毛裤? 人家肯定有人家保暖的手段,叫母亲不要瞎操心,可惜她妈不肯听她的话。 “啊?”李妍笑。 她奶她姑还有老婶,是年年给她织毛裤。她跟李响结婚后,她奶还特意给李响织过,李响也穿,但好像没那么喜欢。 “看见我的没?”小芳直接上手去拉自己的裤腿子。 将里头的毛裤直接亮给表妹看。 她的毛裤腿,好几种颜色。 “你啊李响还有崔健穿的都是新毛线织的,剩下的线头子,都在我身上了!”小芳一脸无语。 那买毛线肯定没办法买得正正好好,剩线了怎么办? 拼凑在一起,再织一条。 所以常见有些人身上穿的毛裤就花花绿绿的,讲究一点的还能对对色,不讲究的就跟花梨狗似的! 李庆香对女婿,那完全没得说,亲儿子也就这样疼了。 到了亲闺女这里,剩啥就穿点啥吧。 李妍实在没忍住,乐了。 “你还笑!”小芳上手捶表妹。 听到外头有自行车倒的声音,张小芳吓得一激灵。 她身边没人生病,李响这个情况怎么可能不放注意力呢,一听见声音就想赶紧起来帮忙。李妍拽表姐手:“不用帮,他这都是锻炼。” 车子倒了,一会她出去扶起来就行。 搞一堆人围着他看,反倒是叫他觉得不自在。 张小芳:“……” “我看李响现在自己都能走了。”小芳感慨。 苦尽甘来。 那恢复起来,这回肯定快了吧? “嗯,自己能走。” 张小芳视线顺着玻璃看出去,觉得那个扶着墙头慢慢走动的男人身上仿佛有道光。 就是上天特殊赐予他的光。 太阳照在他的周身,照在头顶,照在他的脸颊上。 小芳喃喃说道:“你说你姐夫跟他也没差多少,你姐夫可没有李响显年轻啊。” 可真不公平! 但好像又特别公平! 崔健这一天天也是累,所以见老! 小芳就发现,其实男女都是一样,谁操心谁累谁老。崔健前两年没孩子的时候,还能在衣服上倒腾倒腾,现在穿都懒得穿了,也不爱折腾,每天就是干活干活。 瞧瞧人李响,这么大岁数,还活的就跟男学生似的。 李贺摆在李响的眼前,估计他都没有李响显年轻。 李妍一脸嘚瑟:“是吧,看你妹我是不是特别会找?外头那男人,我的!” “你给他织的毛衣?”小芳问。 看着李响穿的这件白毛衣,她突然有点蠢蠢欲动,想回头也给崔健织一件。过去总觉得白色不禁脏,现在这打眼一瞧,白色显气质啊。 瞧瞧人妍妍把丈夫打扮的,再瞧瞧自己,她都把崔健弄成小老头儿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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