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院。 晚上隋竟波特意下了厨,做了道白菜炖虾。 大家都吃得很好,只有李响那碗饭……几乎没动。 李元度轻轻扫了大哥一眼,他多有分寸的人,没有多嘴。 倒是李妍去厨房盛饭,李元度连忙跟了出去。 “我看我哥那饭一点也没动,中午回来看着他就没吃多少,是饭菜不合口吗?他愿意吃什么我出去买点……”李元度是觉得,也许是因为他妈厨艺的问题。 老李那胃备受折磨,现在已经彻底躺平接受了母亲的厨艺。 李妍勉强笑笑:“没事,就是胃口不好。” 李元度细细观察嫂子的面部表情,将剩下的话往肚子里吞了吞。 这两人……是吵架了? 瞧着表情不像,可气氛又像。 李妍盛好饭回到桌上,隋竟波难得视线从李景辉身上离开,也发现了李响的胃口不好。 问他:“饭菜做咸了啊?” 怎么吃饭跟小鸟吃小米似的? 李响捧着碗的手一顿。 “还吃吗?不吃的话给我。”李妍问丈夫。 “不吃了。”李响放了碗筷。 “那上去吧,我吃完就上去。”李妍只觉得喉咙处有些发堵。 可能就连李响自己都没发觉到,每一次他情绪不好都会从吃饭开始。夫妻两个人长久一起吃饭睡觉,时间那么一长,只要你肯花点心思就能摸明白对方的情绪。 妥妥没出生之前,李响总是做梦,各种梦噩梦都有。 妥妥出生之后,因为孩子带来的乐趣也好新奇也罢,总之李响的梦莫名就消失不见了。可就在两三个月前,李妍就发现了李响这情绪不对劲的问题。 李响离开饭桌,缓缓回了楼上。 李景辉勉强吞掉嘴里的饭粒,咣当一声将碗筷摔在桌上。 他的家向来就没有这样的规矩,饭菜开始吃,你表现得难以下咽做什么? 有没有规矩? 李妍试着对公公笑笑:“爸,我今儿去陈叔叔那,回来的时候他送了我一瓶酒,我想让您尝尝。” 李景辉:“……” 他是酒蒙子吗? 他现在有心情喝酒吗? 有心发飙,奈何大儿媳在眼前,逼得他没招没招。 隋竟波眼珠子来回转,感觉到了气氛不对。老李对规矩看得可重了,李响又开始找病了,老久以前是不听话,现在是…… “我去给你们拿杯子。” 厨房。 李元度跟着母亲进来,隋竟波说儿子:“吃完饭你就赶紧走,别留。” 家里今天说不定要发生什么血雨腥风呢! 老李脾气也是不好,可一辈子都这样过来了,你叫他改吗? 只能打发儿子! 李元度拿着酒杯的手一顿:“他早上吃饭吃得好吗?” 隋竟波:“早上挺好的呀,就中午开始吃饭就费劲,咱也不知道又怎么了!” 隋竟波摆手。 就李响这个性,她一直都觉得挺奇怪的。 李元度将酒杯送回客厅,就听李妍跟李景辉在说这事儿:“……可能是梦见妈了,爸你要是有火就冲我发。” 李景辉:“……” 李景辉这个暴脾气,原本是要发火的,一听儿媳妇提陈美兰,那火就跟泄了气的皮球似的消失不见。 “这都多久了,也不能总这样吧,他是个男人也得自己尝试走出来!”李景辉说。 你不能因为受过伤这辈子都觉得世界欠你的,永远不康复,谁能一个劲的惯着你? 谁没受过伤? “我看他就是有病,找病。永远没人拽他出来,他就永远趴在坑里出不来,都结婚了你首先是丈夫是爸爸然后才是你自己。” “爸,这话我不赞同,他是他自己才是丈夫才是爸爸。”李妍不赞同公公。 要么让李景辉理解接受李响的世界,要么就是她跟李响永远远离公公。可婆婆人已经没了,还要让李响一点家庭温暖都感觉不到吗?biqubao.com 李响是个孝子! 他也需要家里人关心。 李景辉那口气没吐出来,憋在了嗓子眼。 他自己就是个粗线条的人,所以不太能理解那种拧巴细腻的文艺男,比如说他大儿子这种。 好的时候,你看着他就是觉得骄傲,不好的时候…… 也真够呛。 李景辉拿过酒杯,给自己倒了一杯又准备给李妍倒酒,李妍马上抢过来杯子。 “放着吧。”李景辉一脸无力。 李妍乖乖坐着等公公帮她倒酒。 “有病就去看看,找找……什么心理医生瞧瞧。我就是对他管教太放松了。”李景辉端起酒杯干了,说:“要怪就怪他妈惯他,打小就惯,小时候因为他不肯跟人打招呼我打过他多少次?他就是不听,一辈子都在犯犟……” 李景辉酒杯重重放到桌上。 自己现在可真是越活越回去,还得看儿子的脸色过活。 就李响这个劲,他总想给扯平了。 “爸,咱们这样说,每个孩子的性格形成都不一样,那换成是妥妥,就算她看见人不肯叫,你忍心打她吗?”李妍问。 隋竟波连忙跟着插了一句:“就是就是,老李你是不知道你一发脾气,我这心脏就跟着哆嗦。” 不是年轻的那些年了,现在她就想大家都太太平平的,别没事找事。 “他妈那种情况,过不去这个坎也正常……”隋竟波觉得将心比心呗。 要是陈美兰死没两天李响就忘得一干二净,那生这种孩子还不如生头蒜呢。 孩子……也挺难。 李景辉的手指在桌上敲着:“不吃饭给谁看?闹情绪给谁看?” “给您看啊,就因为您是他爸爸。“李妍干了手里的酒:“我喝了点酒就有什么说什么了,说错了爸也别跟我一个小辈计较。您喜欢李响看重李响,其实李响何尝不是。正因为他比寻常人心思细腻,能够想到的他通通都想在前面,做这些是为了什么?他尊敬您,觉得您是他的天,孩子对父母的眷恋是天生的,妈就那样没了他心里憋屈也能理解,他已经挺努力在疗愈自己了。” 李元度端着杯子,闷声干了。 觉得自己这做弟弟的人,实在对不起哥哥,刚刚他还问嫂子他大哥怎么了。 不应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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