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出家后:初中学历的她,发财了_第914章 李妍探孙莹莹家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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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元度那头年单位比较忙,加上谈恋爱,总是见不到人。
  星期二晚上,带回来一个爆炸性消息,要结婚了。
  隋竟波差点被刚刚喝进去的水呛死。
  揪着李景辉。
  咳咳咳。
  这才处了多久啊?
  李元度脱了大衣,李妍见丈夫一直皱鼻子,干脆伸手接了。
  嗯,小叔子的大衣上都是味道,烟味儿。
  “嫂子,我自己来。”李元度起身,准备自己去挂大衣。
  他可没有这种面子,叫亲嫂子帮他拿衣服,这老大看见了,回头不得弄死他呀。
  “顺手的事。”李妍执意要接。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谢谢嫂子。”李元度松了手。
  李妍拿着衣服出了客厅,确定大衣兜里没什么东西,叫徐青:“送到对面的洗衣店洗了,问问明天一早能不能取,着急穿。”
  徐青点头,将衣服装好,提着就马上出门。
  客厅里,李元度穿着绒衣,对父亲以及大哥说:“她太奶那头瞧着要有点不好,她家里人就想让我们俩帮着冲冲喜,反正早晚都是要结婚的!”
  “处明白了?”李响问弟弟。
  “她人挺好的,脾气各方面都挺好,家里也没有负担。”李元度中肯说道。
  能奔着结婚去,那一定是喜欢。
  第一次见到孙莹莹他就觉得眼前一亮。虽然他妈总说孙莹莹小鼻子小眼睛,但李元度就喜欢这款。
  还是漂亮的!
  “那就结。”李响说。
  弟弟也该结婚了。
  隋竟波忍不住插嘴:“个头是不是有点太高了?两个人站在一起都看不出来个数,你说她要是穿双高跟鞋还有元度啥事?”
  对于孙莹莹的身高,隋竟波有些挑剔。
  长太高了!
  女孩子一米七就高了,这直接都快一米八了!
  “我喜欢高的,看着舒服。”李元度补充一句。
  隋竟波:“你喜欢你喜欢,你怎么不去喜欢一座山?现在年轻这是好看,等老了要是瘦点就得细马长条,那多难看啊。再说她这小鼻子小眼睛的,将来生孩子都影响孩子遗传……”
  李景辉喷妻子:“你怎么那么多说道啊?他结婚你结婚?他自己愿意就行了呗。”
  隋竟波:“……”
  她是她儿子的妈啊,儿子要结婚,她不得帮着参谋参谋?
  得不到丈夫的支援,也晓得李响肯定不同她站一条线,转头去看刚刚进客厅的李妍:“李妍你坐过来。”
  隋竟波拍拍自己身边的沙发。
  李妍得坐在她这头!
  关键时刻,她们婆媳俩也得一致对外是不是?
  李妍坐到隋竟波身边。
  隋竟波问李妍:“你说那小孙是不是长得有点高?女人太高了没福气,那腿长的……人都说大长腿劳碌命,没福气。”
  李妍没忍住,笑了。
  隋竟波指李妍。
  你看你看,老大媳妇都笑了,这话李妍肯定听过!
  李妍细细说道:“过去老人们是常说身上没有二两肉是没福气的表现,可现在日子好过了就不看那些。面相学也是随着大环境变化而变,那过去说腿长是劳碌命,那现在腿长是不是意味着走得远啊。”
  李景辉数落隋竟波:“成天就讲迷信!你个矮,也没见你怎么样了!”
  隋竟波:“……”
  “阿姨,咱们这样说,莹莹家庭条件也不是一般的好,虽然元度家庭条件也好,可元度工作不着家对不对?元度性格强势一些,莹莹温和一些,这样互补。”
  李景辉沉吟片刻:“结婚不能由女方家提出来,这样吧,李妍先代替我跟你阿姨登个门表明态度。去了以后你当嫂子的就多尽心,你会看人,把她家里人看明白。回头我跟你阿姨跟未来亲家吃饭肯定就是走个过场。”
  走过场想要观察人,那就难了。
  去到家里,认认真真瞧瞧,瞧瞧家庭环境瞧瞧家庭成员。
  隋竟波:“……”
  “行,我去一趟。”
  “嫂子,辛苦你了。”李元度站起身对着嫂子鞠躬。
  行不行的先表个态。
  “不至于啊,回头陪着我女儿去游个泳就成了,你得赢她!”
  李元度比了个ok的手势。
  说干就干,第二天李妍李响就提着礼物登门了。
  李妍将话揽过来,说是家里盼着两个人能早点结婚,绝口不提人家说冲喜的事情。
  孙莹莹踩着拖鞋忙活,一会一盘水果端出来。
  “嫂子,你吃啊。”
  她不停招呼李妍吃水果。
  李妍见男人们聊天,她站起身:“太奶奶在哪屋,我去打个招呼。”
  “莹莹!”
  孙莹莹妈妈陪着李妍去了隔壁楼。孙莹莹家是两栋楼挨着,现在聊天的这栋是她家的房子,隔壁其实也是她家的,但是提供给老人养老用。
  孙莹莹的太奶奶今年101岁,去年就不能走路了,就得搁床上躺着。
  今年眼见瞧着奔过年去了,老人家身体就瘦,瘦成了一把骨头。
  李妍一进门,老太太就搁大客厅的小床上躺着呢。那小床又小又矮,李妍愣了一下。
  莹莹妈妈笑着给伺候老太太的人介绍:“……这是莹莹对象家的大嫂,说是要过来看看。”又给李妍介绍,说是忙活着的人是孙莹莹的亲姑姑。
  姑姑看出来李妍的疑惑,解释着:“人上了年纪怕磕碰,所以就得住小床住矮床。床小也方便我们照顾,她自己也能吃得上力。”
  那头孙莹莹的奶奶晓得李元度大嫂来了,也赶紧下了楼。
  “不好意思,家里乱糟糟的让你看笑话了。”
  孙莹莹太奶奶的晚年就是全体家人互相照顾。所有儿女孙子孙女全部排上,谁有时间谁过来。
  家里出现的人口比较杂,人口比较多。
  但通过说话接触,李妍觉得这家人还挺好相处。
  姑姑准备给老太太喂饭,老太太眼睛看着特别有神,根本就不像是要不行的人。但这个瘦法是挺叫人揪心。
  “我来吧。”孙莹莹自动自觉接了小碗。
  碗里装的是燕窝,这个东西也不见得就有多好,但家里燕窝海参都备着。老年人就是抵抗力不行,到了冬天也许一场伤风感冒就把人带走了,好用不好用反正吃点,大家心安。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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