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度小两口准备结婚,这孙莹莹自然总是登门。 过来家里吃个饭,过来家里住一晚上。 隋竟波交代徐青把房间收拾出来,换上全新的被套,嘴里嘟囔着:“这不就是过来想看看我们家人性。聪明点的,一个晚上你能看出来什么?我看莹莹好像没有这个脑子,应该就是她妈出的主意。” 徐青心想,这新娘子的妈,跟隋阿姨能坐一桌。 真就是……门当户对。 孙家- 孙莹莹她妈交代女儿:“别吃橘子了,去了以后用眼睛看着点。看看有没有什么大的瑕疵,不行咱们就不嫁了。” 李元度这孩子吧,找过靠谱的人打听,没有问题。 可不是不放心嘛。 养大的姑娘,就这样要送到别人家去了,难免伤心,也是怕女儿遇人不淑。女孩子这辈子虽然婚姻不能决定什么,发现人不行家不行还能离,但容易造成孩子心理阴影啊。 孙莹莹她爸就笑:“别听你妈的话,元度一家子我瞧着都挺好。以后跟大嫂好好相处,要尊敬一些,别听你妈说的那些话,人厉不厉害也厉害不到你的身上来。” 孙莹莹点头。 “礼物都带好了吗?”做父亲的过问。 “都装车上了。” “一会叫你哥把你送元度单位去,等他下班你们俩一起吃个饭然后再回去。元度要是工作忙你就体谅点,当警察的就是这样,你是图他的人,你喜欢他吧?”做父亲比较关心的问题就是顺不顺心。 什么家庭啊那些都是虚的,自己家条件好那些都可以不在乎。 当然男方条件好了,这也是锦上添花的好事。 “喜欢啊,你不喜欢吗?”孙莹莹问她爸。 “我也喜欢,这小子不错。在单位的风评就挺好,也找过中间人打听他家里。” 嫁女儿不是件小事,而且婚期推进的这样快,不可能不侧面去打听。 能找的人,能套用的关系通通都用上了。 “你哥跟他同学都多少年不见面了,为了你请同学吃的饭,你哥办事你放心。” 孙莹莹抱着父亲的手臂笑。 大院- 隋竟波在厨房张罗着晚饭,这家里来客人就得招待好。 这也是她人生中第一次招待未来儿媳妇登门,李妍那时候也没有这个过程。 想起来这事,隋竟波也是感慨。 你看人莹莹经历的这个过程,老大媳妇就一丁点都没有,不就是家里拖后腿。 这姑娘出生在什么样的家庭,可真的是挺重要。 可惜了。 “阿姨,大姐回来了,买了好多菜。”徐青拎着菜进了厨房。 隋竟波马上出去接。 李妍都进了门,隋竟波上手把菜都接了过来:“我都买好了,你怎么又跑出去买了?” “莹莹第一次登门,还是要做点她爱吃的菜。”李妍说。 她是大嫂,得有大嫂的样子。 元度拿她当亲姐姐看待,那她这个亲姐姐就得出点力。 隋竟波啧了一声:“这哪知道她爱吃什么啊,要不打电话问问?” 她又觉得主动问,是不是有点太倒贴了? “咱们表现得太热情,是不是有点跌份?万一她是个不知道分寸的,进了门找病怎么办?老陈那个大儿媳,你说把全家都给坑了!” 想起那坑货,隋竟波就眼睛疼。 你说张萍老了老了,最后被那个蠢货给连累了。 是没啥影响,名声不好听啊。 李妍一愣,确实是没料到隋竟波会想这些。 “人来家里怎么都要招待,莹莹不是那样的人,一会我来做。” “别别别,让徐青做,我们俩都不做。”隋竟波思来想去,觉得这样更好。 未来儿媳妇登门,这家里又是老婆婆又是大嫂伺候主子一样伺候,将来怎么办? “阿姨!”李妍哭笑不得。 隋竟波振振有词:“你打下这个底儿,以后就没办法立规矩了。” 李妍那时候她也是立过规矩的,那怎么到了小儿媳这里就不立规矩了? 不行不行! “阿姨,您这么搞,老爸回来看了可能会不高兴。再说都是一家人没必要想那么多,也不是都是为了她,咱们全家不是也得吃饭,高兴的日子就多做两道。” …… 孙莹莹跟李元度原本是要外面吃,可隋竟波打电话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他们回家吃。 家里客厅圆桌上摆满了菜,新菜还在源源不断端上桌。 孙莹莹提着各种礼物登门,进到客厅也是明显一惊。 “莹莹来啦,快坐快坐,洗洗手马上吃饭了啊。”李妍端菜上桌,顺便出来跟孙莹莹打招呼。 “嫂子,我也帮忙吧,我不会做饭但是我能端菜。”孙莹莹屁颠屁颠跟着李妍进了厨房。 李妍心想,隋阿姨真的是白操心了。 客厅里李元度把礼物送给母亲:“她家送给你的,这份是我嫂子这份是我大侄女的……” 李小骞拆礼物,隋竟波是动都没稀得动。 怎么,给她带点礼物就想着她会千恩万谢? 能送什么啊! 她什么没见过? 再好的都见过,这点破东西…… 隋竟波撇撇嘴。 “不拆开看看喜不喜欢?”李元度见母亲又来较劲的样儿,脑瓜子嗡嗡响。 这当初要他一定要找个门当户对的老婆,他听话了吧? 那现在又是闹哪门子的不高兴? 孙莹莹端菜上桌,笑嘻嘻同李妍聊天,她喜欢大嫂,觉得大嫂人可好了。大哥的话……就只是长得好看而已。 瞧着就没趣儿。 “不知道你爱吃什么,就随便做了几道菜。” 孙莹莹:“……” 一桌子十多道菜,你跟她说着叫随便做的? 桌上孙莹莹筷子多夹了两块锅包肉,平时也吃这菜,但桌上这道里面还有菠萝罐头,那菠萝的味道特别好。没忍住就多夹了几回,那头李妍将盘子转了转,不知道什么时候转到了孙莹莹的眼前。 “元度,给莹莹夹菜。”李妍让小叔子多照顾未婚妻。 莹莹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她只跟李元度最熟悉,所以李元度得发挥余热。 李景辉高兴,拿出来自己珍藏的……劣质白酒。 李元度一看见那酒,脑瓜子更疼了。 就老李这辈子,不晓得为什么家乡带着那么重的滤镜。喜欢老家的一切,这白酒明明一点不好喝,每回喝完他都不舒服,可他爸爱啊。 “来,倒上,咱们全家人举个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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