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度结婚,特意提前去农村给李爷爷李奶奶送了信儿。 带着孙莹莹到了家里坐坐。 孙莹莹是没接触过这样的环境,就别人吃不饱的年代,其实她姥爷都能开车去盘锦搞大米。家里亲戚有弄这些的,听她妈妈说,姥爷当时条件虽不能说多好多好,但吃得饱穿得暖,家里住的楼还能冲水呢。 好奇。 到了农村,这里看看那里望望。 李奶奶趁莹莹不在,就偷偷对元度说:“这孩子看着长相就好,好好过日子。” “谢谢奶,我俩一定好好过。” 李爷爷就是得意李元度。 瞧瞧人孩子办事,多会来事。 真是家里所有孙子孙女捏在一起,都不如这个小元度。 孙莹莹也不是个挑剔的个性,让留下来吃饭就留下来了,吃什么还都吃得特别香。不仅如此,她一直夸李奶奶的手艺,一个劲说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 “我妈妈做菜就不好吃,奶奶我平时能过来蹭饭吗?” 这饭菜有她亲奶奶做出来的味道! 可惜她奶奶现在也上了岁数,不给她做了。 “来家里,想吃什么奶奶都给你做!” “嫂子命真好,有这么好的爷爷奶奶,有这么好的家。我要是生在这个家里,那该多好。”孙莹莹一脸羡慕。 李奶奶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听妍妍说,这弟媳妇的家庭条件也特别好。 这孩子怎么就那么会哄人呢? 小嘴真会说话。 一个破农村有啥好羡慕的。 “过两天这外头市场还有大集,你要是感兴趣就让妍妍陪你过来,晚上搁家住一晚。”李奶奶提出邀请。 看得出来孩子是真喜欢这里。 那就来住呗,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地方。 “我一定来!”孙莹莹眼里冒光。 回了家就把李奶奶夸得天上有人间无,要多好就有多好。 “李奶奶是我见过最好的老奶奶,炒的那个土豆丝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好吃,我吃了两碗米饭!” 孙莹莹她妈:“……” 炒土豆丝,你告诉告诉她,能有什么不同的味道? 就好吃,能好吃到哪里去? 平时让她多吃一点,你看看她这个挑剔的样子,结果跑到别人家,一顿饭就造了两碗米饭! “我跟嫂子打招呼了,星期五去农村住一个晚上,星期六正好赶大集凑热闹。” 孙莹莹她妈:“……” “你可长点心吧。” 那是人家亲奶奶家,不是你奶奶家! 周五,晚上六点半,李妍去接了孙莹莹,带着女儿。今天也是赶巧了,妥妥跟孙莹莹都穿了粉色的羽绒服,两个人就跟小姐俩似的。可能是年纪相仿有共同话题。 李妍:“……” 这差着辈分呢,是她女儿说,跟老婶处得就像是姐妹。 妥妥要坐公交车,孙莹莹对于坐什么车也没意见。 两个人坐在后头,捅捅咕咕,一直有话可聊。 李妍收回视线。 叹口气。 都是没长大的孩子啊! 她这个岁数的时候,绝对没有莹莹这样无忧无虑。 小骞就给她老婶讲这附近的进化史。 她爸陪着她坐车,她总问,反正有问一定就会有回答。听的次数多了,也就都记下了。 哪里的楼是哪里单位盖的,哪里的楼是哪一年出的,还有过去的小白楼是怎么回事,小红楼又是怎样。 说的头头是道。 孙莹莹她是钢城人,可她没来过这片农村,陌生得很。 李奶奶家- 李奶奶这饭都没提前做,李妍说是孙莹莹应该感兴趣。 果然这一进门,孙莹莹就忙活上了,跟妥妥两人又是烧火又是做饭,忙的不亦乐乎。 李奶奶;“……” 其实,大可不必。 老太太看着自己的灶台前多了两个人,看着也有点闹心。 这点活,用她的话一个小时早就干完了,你说那两人…… 火烧着还能灭咯。 想烤地瓜,火又没了然后再生。 李奶奶见桌上的那碗扣肉,瞧着就不太熟。 老爷子牙口不好,所以一般焖肉的话都得四十分钟以上。 这外人在,你不好说人家做得不对。 李妍端着碗从屋子里出来:“这肉你看看。” 孙莹莹动动鼻子:“好香。” “不是香,而是你要做给你奶奶跟太奶奶吃对吧?”李妍问。 “对啊。” “老人家牙口不好,肉太瘦了也容易塞牙,就得拿着碗扣上,防止多余的水进到碗中。”李妍给孙莹莹示范。 “还要多闷一会。” 孙莹莹点头。 “这火烧得不行啊。” 孙莹莹:“……” 李小骞吐槽自己老婶:“我妈说你烧得不行。” 孙莹莹反口:“那你还总来呢,你烧得也不好啊。” “行啦大姐别笑二姐,你们俩干得都不行!” 讲讲柴火,烙饼用什么火,蒸肉又是什么火,焖米饭是什么样的火。 孙莹莹一脸崇拜看着亲大嫂。 “大嫂,你怎么干什么都会啊?” 这么牛的吗? 回头她得说说她妈,怎么没把她培养成这样呢。 瞧着太羡慕了。 李妍:“……” 家里来了女客人,李爷爷有点拘谨放不开,吃完饭早早下了桌,没有多留。而且睡觉之前,你就根本抓不到他影子,去看牛去了。 等孙莹莹回房间看电视,李奶奶穿上鞋去沟里找李爷爷回来。 李爷爷说孙莹莹:“……话太多了,一直说。” 吵得他耳朵都疼。 李奶奶却抱着不同意见:“话多好啊,听着她说话就跟小鸟叫似的叽叽喳喳,屋子里热闹。” 这孩子一看就是没什么心眼。 哪里都好! 李爷爷又说:“太高了。” 李奶奶笑:“那是你长得太矮了,还没有一个姑娘高,你可不就嫌弃她高。” 嫌弃别人的时候,自己多长一米不就得了。 李爷爷:“……” 得,他还是闭上嘴吧。 少说少错。 回了家,李奶奶把水盆端到炕边,李爷爷开始泡脚。 每天晚上睡前,他都是要用热水泡泡脚的,去去乏。 一辈子每天都是同样的日程,可他一点都不嫌弃,相反还觉得挺好。 能动能种地,能赚钱,还能看见大家伙,这日子多有奔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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