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前,大家都到位,隋竟波的脸色渐渐好看了起来。 这样至少不显得她像个老保姆! 李元度挨着他嫂子:“……哎呦一进门,老大就发话了。说你们怎么能回来这么晚,叫你嫂子一个人忙活,是我不对是我不应该,我嫂子可是我们老李家的大功臣,妥妥儿,老叔说得对不对?”李元度将话题抛给侄女。 李小骞点头:“对啊。” 她爸总说,她妈是功臣。 那就是呗。 孙莹莹亲亲热热抱着嫂子的手臂,撒娇。 “嫂子,我们回来晚了!” 家里一直留她,加上亲戚特别多,这个要跟元度喝一杯,那个要跟元度聊一聊,就耽搁到这么晚。 李妍呢,就吃孙莹莹这一套。 长得漂亮的小姑娘,瞧着就是满身的元气,人家冲着你撒娇,别说没怨气,就算是有也消了。 隋竟波叫小儿媳搞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她……就是看不惯。 见不惯这种只会撒娇,不会干活的人。 觉得小儿媳,有点心机。 “不晚,还有元度这话说得不对啊,嫂子不辛苦,辛苦的是阿姨。”李妍将功劳往隋竟波身上一抛。 李元度这个傻小子,她需要别人夸别人哄吗? 需要哄的是撅大嘴的那位! 李元度见状,又开始调转方向夸母亲,把能记得住的事情都拉出来说说,没一会就见隋竟波破功了。 那是亲生儿子,她不可能看李元度不顺眼呐。 孙莹莹端饺子去厨房,小骞把菜往外端端。这中午就没吃什么菜,晚上得补上。李元度在厨房里炒菜炒得正火热,孙莹莹时不时帮忙夸夸丈夫,反正别的她是不会。 小骞跟老婶儿俩当服务员传菜,孩子就把貂皮的事儿跟老婶儿说了。 “我太不要……” 孙莹莹也是个直个性,端菜进客厅,顺口就问大嫂了:“给奶奶的貂皮大衣,她怎么不要又给我拿回来了?这没花几个钱,我家二姨卖这些的,我堂嫂表嫂她们都有……” 真的不是特意给李奶奶买的,而是家里买了好多件! 她家就亲戚多,照顾太奶奶的人也多,她妈舍得出钱。 过年了嘛,大家辛苦一年都不容易,得让别人过个高兴年。 李妍对着孙莹莹挤眼睛,示意弟妹别说了。 可惜晚了。 隋竟波都听到了。 哦,原来这拎回来的貂皮大衣是儿媳妇买给李妍奶奶的? 你亲婆婆,你给买什么了? 隋竟波不是想要这件貂皮大衣,她是挑理! 那头李元度关了火,大家坐在桌前,李元度给大侄女倒饮料:“我大侄女,来表演个节目呗?” 李小骞完全不怯场。 直接就上。 节目想想就有。 在大家庭生活久了,早就习惯了。 加上平时总是跟那些当兵的人一起吃饭,唱个歌啊,随口就来。 选的歌还挺符合她爷爷的喜好。 李景辉端着酒杯看着自己大孙女,怎么看怎么得意。 就这一个孩子,两个儿子捏一起都不如她! “去把钱拿来。”李景辉交代隋竟波。 这之前两个人就商量好了,这老大结婚他们没出什么钱。 老二结婚呢,该给的钱他们可都给了,这就造成了不平衡。m.biqubao.com 李景辉的意思,过去的事情肯定没办法给补上,那现在得了个乖巧懂事的大孙女,钱就给到孙女的头上。 给她叔叔结婚花了多少钱,就给孙女补多少的红包。 隋竟波笑:“你爷爷说等拜完年给你,现在这憋不住了。” 连忙进屋去找钱。 提前都给准备好的。 一共九万块钱! 隋竟波晓得这钱不太多,元度结婚李响这个当大哥的不知道花进去多少,但现在手头就能拿出来这些。 以后再补。 她还得剩点预留的钱,万一谁生病或者要用钱呢。 “小骞,爷爷给的,拿着吧。”隋竟波将钱推了过来。 李小骞:“……” 李响:“……” 李妍:“……” 小骞摇头:“我不要。” “傻孩子,这是钱!”李景辉把红纸扯开,怕孩子看不到。 你爸就是想要我都不给呢,你打腰才给你! “那我也不要,我将来自己赚钱,给爷爷奶奶包红包。”李小骞说。 隋竟波的这个心啊,忽悠一下子。 暖到了。 就说要生孩子就得生个小棉袄呢,你看看多暖人。 “以后是以后,现在是爷爷给的。这个钱可不能让你妈赢过去啊,你自己收好,想买什么就跟你妈妈商量好,她让你买你就买,喜欢什么衣服看上了,也可以商量买。” 李景辉不太插手管孩子的事情,不敢张嘴就帮人家决定,晓得孙女的事情凡事都得问问孩子的妈妈。 “爸,真不用。” “你爸给孩子的,不是给你们的,你们不用什么不用。”隋竟波说李妍:“给了就拿着。” “拿着吧。”李元度也跟着劝。 说话从兜里掏出来一个大红包:“你爷爷都提前给了,那老叔也提前给了啊。” 李小骞推开椅子,对着老叔立马就鞠躬。 “谢谢老叔,谢谢老婶儿。” …… 大家吃过饭,男人们在厨房洗碗。 李景辉负责监督,主要是老大老小负责洗。 李景辉出张嘴:“李元度,你那手是残疾吗?那碗边怎么洗的?” 李元度:“……” 真是服了,不干活就算了,嘚嘚嘚就出一张嘴,烦不烦人? “哎呀,你就进屋看你电视得了,站在这里监督我干什么?那饭你也别少吃啊,也没见你洗碗。” 李景辉喷老儿子:“我生你,我还得给你洗碗?” 李元度念叨:“我是我妈生出来的。” 李景辉训儿子:“你见过谁家老子进厨房洗碗的?” “行行行,我的错,我就不该回嘴。”李元度认错态度良好:“以后家里的碗,都归我洗,您看行不行?” 李响拿着抹布擦碗,也是嫌弃弟弟干活太慢,来了句:“能不能快点洗啊?” 李景辉骂老儿子:“你看说你慢你还喘,这就是总不干活,干点活就要利息,快点,赶紧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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