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姨,他说的话你也信,这家伙只会吹牛!”听到花含蕊的解释,秦舒雨面露不屑,万般不信。 帝仙宫,连她都未必能买的起,林不凡怎么可能住在那儿?! 花含蕊想了想,觉得也是。 哪怕林不凡真的住在帝仙园,想必也只是住在第三区域的最下端。毕竟,那可是帝仙宫,就算是神医苏长安怕是也住不起那样的地方。 于是花含蕊便道:“我就是随口一说,不过他的运气可真好,得罪了吴立涛,居然还能全身而退。” “好什么啊!”提起这事儿,秦舒雨就无比的郁闷。 当即,将事情的经过给花含蕊讲了一遍。 “这么说,林不凡之所以没事,是因为你给了李明海百分之二十的秦氏集团股份?!”花含蕊面露惊色,完全没想到秦舒雨肯为了林不凡如此牺牲。 她之前还纳闷,神帅怎么会突然出现在吴立涛家,并且直接覆灭了吴家。 原来不是林不凡运气好,而是李明海拿到了秦舒雨给的好处,特意去请的神帅。 “舒雨,你给了李明海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岂不是失去了绝对控股,不会影响你的决策权吗?”花含蕊有些担忧。 “暂时还不会,就算少了百分之二十的股份,我也是公司最大的股东,而且只要不给公司造成极大损失,没人能威胁到我的职位。”秦舒雨说道,这点自信她还是有点。 “那天启集团呢?这件事千万不能让他们知道,否则他们一定不会放过这次机会!” 像秦氏集团这样的上市公司,不仅仅是内部斗争激烈,外部也存在不少资本虎视眈眈,一旦有任何可乘之机,他们都会毫不犹豫的扑上来,将秦舒雨撕碎,取而代之。 天启集团就是其中一个典型代表。 这是一个老牌的上市集团,市值比秦氏集团还要高很多,多年前就在打秦氏集团的主意,一直都想要吞并秦氏集团。 “这件事,我想瞒不了太久。”秦舒雨摇了摇头。 公司的股权变更,是需要公示的,就算秦舒雨想瞒,最多也只能瞒到公示之前。 瞧见花含蕊满是担忧的神色,秦舒雨又恢复了自信的神态,道:“放心吧小姨,那二十的股份在我小姑手里,就算天启那边的人知道又能怎么样?况且我差的股份不多,再收购一些就是了。” 将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转给秦莉莉之后,秦舒雨的手上还剩下百分之四十五左右的股份,只要她再收购百分之五的股份,让自己的持股比例维持在百分之五十以上,公司依旧还是她说的算。 不过这需要一点时间。 秦氏集团百分之五的股份市值差不多在五十亿左右,但要收购的话,起码得准备八十亿,甚至更多。 秦舒雨手上暂时没那么多资金。 就在这时,秦舒雨的朋友给她回了电话。 将帝仙宫的产权人告诉了她。 秦舒雨听到帝仙宫的产权人是谁,愣了好久。 “舒雨,你朋友怎么说的?”见秦舒雨接完电话后就愣在了那儿,花含蕊赶忙问道。 回过神来的秦舒雨,这才开口:“小姨,你绝对猜不到帝仙宫的主人是谁!” “好啦,你就别卖关子了,到底是谁啊?!”听到秦舒雨这么说,花含蕊更加的好奇。 秦舒雨有些兴奋道:“是神帅!” “天呐,居然是神帅?”花含蕊瞪大了双眼,有些难以置信,但很快便又释然了。 帝仙宫,确实只有神帅那样的男人,才配去住。 这么说,自己是被神帅救了? “小姨,我觉得,咱们是不要去感谢一下神帅?!”秦舒雨神色激动。 说实话,当她得知帝仙宫的主人是神帅的时候,心里面多少有些嫉妒。 那可是神帅啊! 如果昨天晚上被救是人是她,她现在是不是已经和神帅…… 不过这样的想法很快就被秦舒雨摒弃了。 花含蕊是她的小姨,她怎么可以嫉妒自己的小姨呢。 再说,花含蕊喜欢的是不败战神,又不是她心心念念的神帅。 更重要的是,现在有机会再见神帅,她一定要把握住。 瞧见秦舒雨的神色,花含蕊就知道她心中所想,便调侃道:“到底是我应该去感谢神帅呢,还是某人拿我做幌,自己想见神帅?” 秦舒雨闻言,脸色当即一红。 “小姨,你胡说什么呢!” 花含蕊见状,嫣然一笑。 不再逗秦舒雨,面露正色的说道:“真没想到,救我的会是神帅。我这样不辞而别,确实很没有礼貌,还是应该亲自登门道谢的。” “那……我跟你一起去?”秦舒雨红着脸。 花含蕊笑着,站起了身:“走吧。” 这会儿,林不凡正在餐厅熬制参汤。 黄婷忆实在太黏人,赶都赶不走。 林不凡索性打算去秦家看看老爷子。 不管怎么说,老爷子之前住院都是因为他。 现在事情都已经解决了,他理当去看望一眼。 而一旁,黄婷忆正在给他打下手。 林不凡原以为像黄婷忆这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哪里会下厨,却没想到厨艺居然还不错。 这倒给让她在林不凡这增加了几分好印象。 熬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林不凡打算再调一下汤汁。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 “我去开门。”黄婷忆主动说道。 系着围裙的她,走出了餐厅。 恍惚间觉得自己好像是已经结了婚的小媳妇。 和心爱之人一起做饭,给来访的客人开门。 当即脸色微微泛红。 然而,当她通过玄关处的可视门铃,瞧清楚来人的时候,脸色顿时变了。 秦舒雨,秦氏集团的董事长,年纪轻轻便身价数百亿,天临市的天骄之女。 黄婷忆在杂志报道上见过她。 “她怎么来了?”黄婷忆心想。 秦舒雨不是和林不凡的感情不好吗? 怎么还会来这儿? 而且看上去脸蛋红扑扑的,明显带着几分娇羞,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跑这儿来是会情郎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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