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汉卿扶着人,听到这话,眼里划过一抹惊讶。 盛眠结婚了? 可看傅燕城的神情,不像是在开玩笑。 当年盛眠大学刚毕业,就受邀进了他的工作室。 这三年来,从未见过她和哪个异性走得近,怎么会已婚。 瞥见梁汉卿脸上的惊讶,傅燕城挑眉,“先把人送上去吧。” 梁汉卿点头,小心翼翼的扶着盛眠,进了医院大厅。 傅燕城也没多待,愿意送人过来,已是看在两人以后会相处一段时间的份上。 开车回傅氏的路上,突然接到了老爷子的电话。 “燕城,你见到眠眠了么?这丫头是不是变得更漂亮了?” 老爷子说几句,便会咳两下,喘几口气,可见这次病情凶猛,身体还不太好。 “爷爷,您好好在疗养院待着,其他的事情不用你操心。” “真要不用我这个老头操心,你们就早点儿生个大胖孙子给我看看,那孩子生性内敛,又是学画搞艺术的,你是男人,不能主动一点?” 傅燕城皱眉,很想知道当初那个女人到底给爷爷喂了什么迷魂汤。 本欲反驳,那头却又传来老爷子的咳嗽声。 担心冲撞了人,到底缓了语气,“我会努力的。” 老爷子眉眼舒展,瞬间开心了起来。 “我下个月就回来,在国外待着,熟人都见不到几个,许久没见过那丫头了,还有些挂念。我不在的时候,你可要把人护好,别让她被人给欺负了!” 傅燕城眉头紧紧皱起来。 当初老爷子出国的时候,说是会在那边的岛上养老,没想到这才一年不到,就打算回来了。 他本来准备先离婚,到时候再慢慢给老爷子做思想工作。 可若老爷子真的下个月回来,猛地听说他离婚的事儿,会不会一气之下直接晕过去? 想到这个可能,傅燕城脸色沉了下去,修长的指尖捏着方向盘,眉宇仿佛染了霜雪。 这婚暂时不能离。 至少在老爷子回来这段时间不能离了。 不仅不能离,还得佯装恩爱的模样。 看来有必要找时间亲自和那个女人谈一下了。 * 医院这边,盛眠打了退烧针,还输了液后,总算醒了过来。 她缓缓睁开眼睛,看到雪白陌生的环境,眉宇一皱,撑着就要起来。 起到一半,因为力气耗尽,差点儿摔回去。 打水回来的梁汉卿忙伸手将她扶住,“别动,你都快烧到四十度了。” 盛眠听到这熟悉的声音,紧绷着的神经缓缓放松,但想到晕倒前那一幕,心脏又是一紧。 “傅总呢?” 梁汉卿叹了口气,给她倒了杯水,“我倒是想问你,怎么跟他在一起?” 盛眠接过,润了润干哑的嗓子,“还没来得及告诉你,御景苑那一单拿下了,工作室暂时不用卖了。” 梁汉卿一愣,接着就有些感动,“辛苦你了。” 盛眠的嗓子好了一些,又听到他问,“不过你什么时候结婚了?” 盛眠猝不及防,差点儿被水呛着,连忙整理了一下语句,“结了三年了,抱歉,一直没跟你说起过。” “这是你的私事,说不说倒无所谓,只是这三年从未见过你老公来接你下班,就连今天你晕过去,他也没出现,若不是傅总提了一嘴,我都不知道你已经结婚了。” 盛眠有些尴尬,只能将给傅燕城的说辞又大致重复了一遍。 “我老公他工作忙。” “再忙也不能如此忽视你,你把他号码给我吧,我打电话通知他,医生说你得住院两天,我要回工作室的话,总不能让你一个人待医院。” “老板,不用了。” 梁汉卿平时与盛眠相处,除上下级之外,他拿她当妹妹一般,看到盛眠如此排斥,他迟疑再三,终于问了出来。 “小眠,你老实告诉我......你老公是不是对你不好?” 刚刚护士给盛眠打针时,撩了一小截衣服上去,他不小心看到了她身上青紫的痕迹。 像是被人掐出来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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