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军婚,大院飞来金凤凰_第26章 一定有古怪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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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大早,余长乐顶着两个熊猫眼醒来,她想着要给昨晚晕过去的孟久安做个营养早餐。
  毕竟顶着他妻子的身份,还借住他家,在他受伤的时候总要尽点妻子的义务。
  可等她打开房门,一个高大的背影已经在厨房里忙碌了。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他身上,泛着淡淡的金色光芒,宽阔的后背投下阴影,看上去格外可靠。
  热腾腾的蒸汽在狭小的厨房间里弥漫,裹挟着食物的......什么味儿?
  余长乐皱着鼻子又吸了两下,这又酸又糊的是个什么菜色?
  她好奇地走过去,想从孟久安背后探头看看:
  “你在做什么?”
  孟久安身子一抖,显然没注意到有人靠近,他刚才全神贯注在完成手里的煎蛋面上。
  当下声音有些慌张:“我在煮面,马上好了,你先出去!”
  他一着急没注意自己语气的命令口吻,余长乐听了直翻白眼。
  出去就出去,谁要抢你吃的似的!
  懒得再关心他在做什么,余长乐自顾自洗漱去了,可等她洗漱完,又呆坐了许久,也没见孟久安从厨房里出来。
  她的肚子习惯了吃早饭,已经开始擂鼓阵阵了,不得已只得又往厨房找去。
  撩开布帘,却看见孟久安一动不动地背对着自己发呆,空气里还飘着比刚才那股味道更浓烈的奇特气味。
  她走过去一看,嗬!锅已经烧成了黑色,连带锅里还有一坨黑乎乎的东西,已经烧成焦状。
  余长乐赶紧把他推开,关了火,拿布包着锅柄放进水槽里。
  她看着面前一片狼藉的厨房台面只觉得头大:“你这是在做早饭,还是在做实验?!”
  孟久安面上一红:“我看人煎蛋挺简单的,怎么......”
  孟久安平时早饭就在部队食堂里吃,偶尔在家自己也就烧水把馍、饼什么的蒸热就吃,从来没给自己正经做过一顿饭。biqubao.com
  想着余长乐昨晚照顾了自己,又考虑到她吃东西嘴挑,便想着尝试做碗煎蛋面出来。
  谁知道一个煎蛋的过程就已经兵荒马乱了!
  一会儿蛋粘锅上了,一会儿酱油倒成了醋,为了补救又放多了糖,最后全粘锅上铲不起来了......
  余长乐又好气又好笑,还以为孟久安真是个全能王,结果是个厨房白痴。
  她将孟久安推出厨房门外:“去洗洗,一身炭灰,想吃煎蛋面是吧,很快,十分钟。”
  孟久安嗫嚅着想解释不是自己想吃煎蛋面,可又觉得说不出口,只得作罢。
  而让他出乎意料的是,余长乐真的说到做到,十分钟后就将香气扑鼻的煎蛋面端上了桌。
  一大碗汤面上扑着黄灿灿的煎蛋,还烫了青菜,一把葱花洒在汤面上,愈发激出汤面的香气。
  余长乐把筷子递到他手上:“趁热吃吧。”
  说完便自己吃起来,还一副吃得很香的样子。
  孟久安迟疑地挑起面尝了一口,顿时一惊,他印象中可是没见过余长乐动手做饭,她竟然真的会做?!
  不仅会做,还做得这么好吃,孟久安不知不觉一口接一口,很快把这一大碗汤面吃完,连汤都全喝了。
  余长乐没他吃得那么快,还在不紧不慢地小口吃着。
  孟久安看着眼前这个低头吃面的女人,不禁满心疑惑。
  她什么时候吃饭变得这么文雅了?
  再看看饭桌,以前堆满了剩菜脏碗,油腻不堪,如今不知什么时候被她铺上了一张白色桌布,干净又整洁。
  自从那天起,她好像真的......改变了许多。
  余长乐一抬头就看见孟久安看着自己若有所思的样子,再看到他面前喝得连汤都不剩的碗,一把将自己的碗护住:
  “要是不够,自己再去蒸个馍。”
  孟久安先是一愣,接着便被她护食的举动给逗乐了,没忍住爽朗地笑出声来。
  余长乐也愣了,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孟久安在自己面前笑得这么开心,就连原主的记忆里,他也是要么顶着一张冷冰冰的脸,要么就是被气得额头冒青筋的样子。
  原来他笑起来,还挺好看的。
  不经意间,昨晚睡前的画面再一次出现在她的脑海里,余长乐圆脸一红,赶紧埋头吃面。
  孟久安笑着笑着,忽然意识到自己现在的状态十分奇怪,他竟然产生了一种很温馨的感觉!
  这也太古怪了!
  他立马止住笑,警觉地盯着余长乐,告诫自己眼前的一切太不寻常。
  自从那日余长乐抢先同自己提到离婚的话题,她整个人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生活的经验告诉孟久安,这么短时间的剧变发生在一个人身上是绝不可能的!
  最合理的解释就是她在刻意伪装,装出一副贤良淑德的模样!
  刚才那种温馨的感觉,竟然比从前剑拔弩张的紧张感更让他无所适从。
  很快,孟久安调整好自己的情绪,提醒自己:她做这些事,无非就是以退为进,不想离婚罢了!
  再想起那日晚上回家,家中空无一人的场景,孟久安的脸上瞬间恢复了冷漠。
  余长乐似乎察觉到对面空气突然又凝固起来,茫然地看着再次严肃的孟久安,心里猜测着他这是又怎么了。
  还不等她问出口,孟久安先发话了:
  “你的工作找得怎么样了?”
  余长乐长出一口气,原来是在催促自己找工作搬走的事,还好自己这些天没闲着。
  可不知为什么,她心里竟然产生了一丝苦涩的感觉,可能是原主的心里还放不下这段单相思的感情吧。
  余长乐很快收拾好心情,淡定地答道:“差不多了,月初应该能有结果。”
  这么快就找到工作了?
  孟久安有些吃惊,他原本以为以余长乐的学历和能力很难在这里找到工作,还打算请人帮忙介绍,谁知道她竟然自己找到工作了。
  “哪个单位?”
  孟久安实在有点不相信,她不会因为急着找工作,被人骗了吧。
  余长乐想了想答道:“不是什么单位,就是一个小服装店。”
  听到小服装店,孟久安皱起了眉头。
  虽然明知以她的本事肯定进不了国营单位,可个人开的店铺也太没有保障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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