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好行囊,坐在沙发上抽了一支烟。他还是没有确定出行的路线。
没有选择去江西的路线。太远了,一个人开车时间太长,太费劲了。
真的不知道该去哪里啊。这种选择真的很痛苦。
他不想再想下去了,站起身来,拎着包裹,下楼。发动车后,出得小区,看哪个方向的车辆较少便往哪个方向开。直到出城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这是往东的方向。往东便往东吧。
上了高速,他选择了神农架方向。这个时候去正合适。
自己独自开车上路了,没有和任何人说。也就是说,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甚至都没人知道他还在不在人世。呵呵。他笑了一下。音响传来beyond那穿越而来的声音。那是《大地》。
在那些苍翠的路上历遍了多少创伤
在那张苍老的面上亦记载了风霜
秋风秋雨的度日是青春少年时
迫不得已的话别没说再见
回望昨日在异乡那门前
唏嘘的感慨一年年
但日落日出永没变迁
这刻再望着父亲笑容时
竟不知不觉的无言
让日落暮色渗满泪眼
在那些开放的路上踏碎过多少理想
在那张高挂的面上被引证了几多
千秋不变的日月在相识里共存
姑息分割的大地划了界线
相对来说,他曾经更喜欢赵传的“患得患失的光阴,只是从前的命运。奔向未来的憧憬,充满大地。”而不是beyond的这个“秋风秋雨的度日,是青春少年时。迫不得已的话别,没说再见。”那个时候,听beyond的歌,他理解不来。而赵传似乎更对他的口味。现在看来,他还是有些晚熟啊。
两旁苍翠的或者枯黄的叶片一闪即逝,寒山瘦水,也逐渐的显现。中秋过后的山色,总是带着一些惆怅。
惆怅的是他们,我什么都没有。
作为一名资深的房地产营销策划人,以F市为中心,他这一生去过很多地方。从长江上游一路往东,一路上经过的城市,或多或少的留下了他的足迹,有些地方甚至呆了一两年。有过太多的记忆,但记忆却并不那么真切了。有些人能想得起名字,却记不起相貌,有些人记得起相貌,却忘记了名字。
这些都不重要。
从2012年起,这些东西都逐渐淹没记忆中。那些曾经以为非常重要的,甚至永远不可能忘记的人或者事,都逐渐的被置换,被偷走,被掩埋。很多时候,他都以为,自己的记忆力真的出现了问题,总是容易忘记一些东西。
电话突然响了。他打开蓝牙,耳麦里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齐总,在没在F市?”
听到那声齐总,他仿佛看到老大那张弥勒佛般的笑脸。他也尽力在脸上对出笑脸道:“老大,没在呢。准备出去走走,高速上。”
“哦……还准备和你坐一坐呢。”齐格能明显感觉到老大的口气松了一下,他自己也松了一口气。不过接下来的一句话让他有些紧张,“什么时候回来啊?”
“呃……老大,说不好哦。我这次出去自己没有计划。就是想放放风。”
“也是,前段时间累了。休息休息也好。那回来再联系吧。我还说你回来了我们聊聊的。”
“有的是机会。我回来后,等你随时召见。”
“嗯,好的!本来想问问你项目究竟出了什么问题的,你开车就不多说了。”老大的声音还是那么平静。
然而,别人不知道,齐格却是清楚不过。老大的语气越是客气,说明他内心越是不安。或者说,对人越是疏远。他原来一直都称呼他格子的。即使在工作中对他有意见,也一直都这样称呼。两人私底下称呼他为“齐总”,这本身就说明了很多问题。
齐格有些凌乱。不过很快便释然了。恐怕今后也没有什么关系了吧?董事会的意见?呵呵……他关掉了手机。
一口气开出四百公里,油灯黄了。在服务区加上油,顺便吃了点东西,继续上路。他知道,一旦停下来,脑子里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绪。导航上看,还有两个多小时便到达神农架的大九湖。差不多四五点钟就到了。
在山道上穿行着,巨大的山峰扑面而来,偶见一两只小鸟飞过。齐格打开车窗,山风灌进车里,凉爽之中带着的清新的青草味,沁人心脾。长途开车的疲劳,被一扫而光。
经过一个小镇不久,他将车停在一处小溪旁。小溪上有一道吊桥,连接公路和小溪那边的几处人家。这里山清水秀,宁静自然。很适合他的审美意味。下了车,点上一根烟,来到水边的一块石头上坐下。清澈的溪水里,几条小鱼欢快的游动着,对他的到来熟视无睹。
打开手机,一连串的信息扑面而来。点开一看,大多都是广告或者活动公司找他的。
“对不起。我已在公司辞职,所有的工作也都已移交给何总,有事请打电话,或者直接加微信。”打出这一行字,复制后粘贴到各个联系人的输入框里面,发送出去。
马婧和刘芸也传来两条信息。
马婧问:“就这样?知道总有这么一天,可还是舍不得。”
刘芸问:“你去哪儿了?看到后回话。”
他给马婧回到:“对不起。”
给刘芸回到:“决定去神农架。马上就到了。你呢?今天在干嘛?”
刘芸马上就回话了:“注意安全。我在家学做凉虾,等你回来做给你吃。”
他简单的回了一个字:“好!”
扔掉烟蒂,双手伸进溪水里,掬起一捧水,浇了浇有些干涩的脸颊。冰凉的感觉,让他精神不少。
一口气开进园区内,简单的问了问收费站的小妹,便直接朝大九湖景点驶去。
找了一家看着比较新的旅店,停好车,定了房间。也懒得先去看看房间的陈设,一个人趁着残留的夕阳,往大九湖中心走去。
大九湖是由九个大小不一的小型湖泊和大块平地组合成的高山平原。九个人工筑坝栏围起来的水塘,不规则的排列着,映照着晚霞的残红与胡乱飘飞的白云,颇有一些仙湖的味道。
但他更喜欢中心那一道状如栈道的小路。高出草地几十公分,也有护栏。远处有一株几米高的不知名的树,孤零零的呆在那里,很有一些亘古的感觉。
是的,明明很小的一棵树,明明很年轻的一棵树,却在这种夜幕低垂群山环视的草原中传递出这种深邃而亘古的味道。
耳畔传来轻轻的风声,还有秋虫的吟唱。更远处,有一些人在高声呼啸着,表达自己的存在感。还有一些橘红的或者惨白的灯光,表明这里并非一片净土。
他站在那里,看着远处那棵小树,一动不动。
很难想象,一棵这么不起眼的小数,竟然站成亘古。虽然在有些寒冷的晚风中有些萧瑟,但却无时无刻不再彰显出它生命力的强大。这种强大,又在黑色的孤寂中反衬着它的虚弱与不甘。
他折返来路。他不敢走近前,他害怕自己面对那棵树子。
寒意侵袭,让他打了一个寒颤。他加快了脚步。最后竟然跑了起来,他觉得自己已经快要冻死了。
跑到车上,关上车门,点着发动机再打开热空调,暖风吹出,他才觉得好受了一些。不知不觉间,眼角已经挂满泪水,顺着鼻梁两侧流下。他放下座椅躺下。然后不动了。
不知过了多久,电话声将他从沉迷中唤醒。他慌手慌脚的打开手机,刘芸的。打开接听键,刘芸有些责怪的问道:“怎么了?一直不见你回话?”
“没什么。只是太冷了,才出去走了一圈回来。吃饭没有?”他发现自己的声音有些沙哑。
“吃过了。嗯?那么冷吗?你没带衣服?”
“带了啊,马上穿。没事的。”他抹了一下眼角。
“嗯,快点穿上,一个人在外,可别感冒了。”
“嗯嗯。谢谢。我会注意的。放心好了。天气冷了,你自己也要注意。”
“我在家呢,暖和得很,我妈也在家呢,怎么会有事?”刘芸不知在鼓捣什么,有些含混不清。
“嗯,好吧。你还年轻,多注意一点没错的。不像我……”
刘芸突然道:“你啊,总是那么多的伤感,那么多的莫名其妙的伤感。我都不知道我们俩究竟谁是女人。”
“呵呵,”齐格笑了一下,“我是女人。好了,没事,穿衣服了。你早点休息。我也要去吃点东西。”
刘芸有些不舍:“好嘛,穿厚一点,那上面海拔比较高,晚上也要盖暖和一些。今天累了,就早点休息,别想太多了啊。”
“嗯嗯,知道了。拜!”齐格快速的挂断了电话。他感觉自己眼角又开始湿润了。他不需要、也受不了别人的关心。这一点,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这时,他眼前又浮现夏琪的脸。那张幽怨的、却仿佛面无表情的脸。他自己也分不清她脸上的表情是什么。只是觉得越来越陌生,越来越模糊。
天上的星星,若隐若现,恍如夏琪的表情和面容,总是那么难以捉摸。他下意识重新打开手机,却发现,现在已经没有了理由。
又吹了一阵空调,感觉身上暖和了一些,虽然脊背还是有些发凉。他关掉发动机,下车,从后备箱取出箱子,直接往楼上房间走去。
真的不想吃饭。
“旅游景区的东西,不好吃又死贵。算了,洗澡!睡觉!”他心道。
睡觉是不可能的,太早。
匆忙的洗漱一番后,赶紧缩到床上,从背包中取出随身携带的黄仁宇写的《万历十五年》,斜倚在床头读了起来。
受到中国传统史学观念的影响,后又读了当年明月著的《明朝那些事儿》,他却对明朝这个朝代是越来越糊涂。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从何时开始喜欢历史的。这些故纸堆里刨出来的东西,不可能经世致用,也不可能对他的生活带来多大的愉悦,更不可能对泡妞、对讨好上司有任何好处。但是他就是喜欢。
喜欢那种与现代人、现代社会完全没有联系的干净,喜欢那种与纯粹的快感。他喜欢一个完全从旁人的眼光来审视世界的快感,喜欢完全以俯视的视觉来探讨真相的快感。
其实真相与否并不重要。
他并不在乎是不是真相,他需要的是一种自己的认知。在他没有得到自己的结论之前,他是很难完全放手的。这是他最为重要的的习惯。是谁说过呢?读书就像做那事一样,总是需要一个结果的,不论过程如何。
他很是同情也很佩服那个申时行。本来自己非常不喜欢,他也知道万历皇帝非常不喜欢,同时他还知道同僚也非常不喜欢的早朝、经筵这两个折磨人却不见得对治理国家有任何效果的形式主义的东西。但是却非常坚持、非常严格的倡导和执行。以至于人人都在心中暗骂。这一点申时行应该非常清楚。但是他仍然义无反顾的执行了下来。
礼仪,真的就那么重要么?形式大于内容的东西,就真的非得那么认真那么努力的维护么?就如同迎接企业领导的时候非得夹道欢迎么?对企业领导的讲话,就非得用高屋建瓴啊、非常重要啊、非常及时啊等等的形容词么?
他自己也搞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一直很反感这种形式的东西。这种反感应该由来已久,他记得,从小他就非常讨厌,并经常与这种事情对着干。甚至,在一次全校大会上,他不仅不出席,还在自己的教室里胡乱打砸,发出巨大的声音,来破坏那次大会。其实那次大会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就是申时行之所以是申时行,而他齐格只能是齐格的原因?
然而,正如万历皇帝一样,这些企业的领导也并不知道,在山呼万岁的声音中,在异口同声的附和中,在举手投足的敬意中,其实其中包含的更多只是敷衍与嘲弄?
别人不知道,他齐格便是如此。对于任何人,他早已没有了尊敬。用一句俗话说,脱掉衣服扔进澡堂里,大家都差不多。
“我就不懂,你为什么一直要和别人对着干。随和一点就真没的那么难?”他响起夏琪曾经问过他的一句话。
是的,真的很难。
窗外的一弯月亮,慵懒的照射进来,在床头灯光照射之外的地面上洒下暗淡的银色。很冷。
他合上书本,打开电视。选择了一个不知所谓的综艺频道,在男男女女莫名其妙的吵闹声中,睡觉。窗外那弯月亮,变成了夏琪那冷漠的脸,他转了个身,还是感觉有双眼睛瞪着她。于是,气恼的在寒气中跳下床,拉上窗帘,缩回床上。
这一夜,齐格一直不停的做梦,天发白的时候方才沉沉睡去。直到中午的时候才睁开双眼。
他斜倚在床头上,点上一根烟,仔细回想了一下昨晚做的梦,竟然发现一个都记不起来了。“奶奶的,我这是神经衰弱了?”他自嘲的骂了一句。
打开手机,简单的回答了几个微信或者陌陌上的消息。洗漱之后,从背包里取出抓绒衣穿上,下楼,随便吃了点东西。然后,一个人溜达着往大九湖另一侧走去。
他今天想步行绕大九湖环湖公路走上一圈。
大九湖,传说神农炼制丹药时埋鼎的地方。其实就是高山之上山间自然形成的一个平坝。号称华中屋脊的神农架,有许多地质特征,恰好大九湖这一片不是卡斯特地形而已,因此,才能积存山上的积水,形成这种小型湖泊。对于前人的穿凿附会,他感觉有些好笑。大九湖自然风光,本身比这些杜撰的历史更有吸引力。
天很蓝,蓝得有些发紫。那是紫外线过于强大的原因。
云很白,白得有些刺眼。那是空气中PM2.5太少的原因。
任何一种事物的存在,都能找到其存在的理由。
这是萨特的“存在即合理”?还是说,这只是一种合理的存在?存在的便是合理的?还是合理才能存在?
他有些懵。决定不再想这个问题。反正自己的存在便是不合理的。或者说,不是一种合理的存在。对于这个世界来说,自己应该是一个另类?
是不是太高估自己了?另类?呵呵,自己配吗?一个卑微的,弱小的存在而已。你不是一个类,更不是一个群,顶多只是一个细菌,一个依附于别人存在的毫不起眼的细菌。
如此而已!
拉起长音,高声唱起原来红极一时的《故园之恋》。他觉得这地方,很适合这首歌的韵味,也能更有效的将声音扩散出去。
“走过来一山也……又一山咯……过了一江也……又一咦勒咦勒咦勒……江哟……”
惊起了两旁的山雀,扑棱棱的突然从草丛中飞起。
陈汝佳这个名字,对现在的女孩们来说,是不是太过陌生了些?呵呵,《故园之恋》,又有多少人能够想起?
“一个是鬓发染白霜,一个是皱纹上额头。让我们紧紧手挽手,缓缓走在,走在暖暖,暖暖的神州……”
他仿佛看见一双冒着小星星的眼睛看着自己。正是这首歌,让他认识了比他小十来岁的夏琪。
那个时候,正是他高歌猛进一往无前的时候;那个时候,正是他春风得意马蹄疾时候。
“格哥哥……”那是第一次她这样叫自己,“你看起来不忧郁啊,怎么唱的这样忧郁?”
“或许,我只是善于伪装呢?”齐格记得当时他是玩世不恭。毕竟,知道妻子出轨后才离婚,心情并不怎么好。然而,他并不想让人看出自己心情不好。因为,在这个行业,他是这座城市首屈一指的“大师”。
是的,那个时候,齐格这个名字,在他所居住的这个城市的开发商圈子中,没有人不知道。当人们还在一个月千块钱不到的薪资的时候,他的收入已经到了恐怖的上万了。也就是说,他一个人一个月的收入相当于别人努力挣一年。
但是,这是有代价的。这个代价,太大!
因为,他的原配妻子忍受不了他长期不分日夜的工作,终于出轨了。
那是他第一次离婚。当然,也很快迎来了第二段恋情。
那第二段恋情的对象,便是夏琪。
前面两个姑娘,从背影上看,都不会超过三十:一个长发飘飘,腰身纤细,走路的姿态有些夸张;一个齐耳短发,臀部硕大,脖颈很是白皙,耳朵的轮廓也是白得有些炫目。
两人大概来自陕西吧。他分辨出两人的音调很有些观众口音。生硬的倔。
他保持着自己的步伐,不紧不慢的往前走着。越来越近。
前面的两个姑娘听到他的脚步声,不约而同对视了一眼,然后回头向他看了一眼,站在路旁。
“帅哥,你刚才唱的是什么歌?”短发的那位提高声音问道。
“呃……《故园之恋》。陈汝佳的。95年的时候流行。”
“95年?”长发的道,“我才出生呢。”
“好吧。”齐格道。
“嗯,很好听。可是老了。”长发道。
“人老了?还是歌老了?”齐格有些奇怪她说话的语气。
长发的捋了捋右边的脸颊的发丝,道:“人老了。不然不会这么沧桑。”
“好吧。”齐格摸了摸鼻子,“现在不是流行大叔吗?”
“这么说,应该称呼你大叔?”
“不必客气!”齐格连忙跨出两步拉开距离,“大叔便行一步了。”
才走出几步,长发在后面对他大声道:“大叔,你就这样喜欢一个人?”
“不是喜欢。只是只有一个人。”齐格头也不回,举起手向后挥了挥。然后便听到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这一招,是齐格的拿手好戏。他绝不会死缠烂打,欲擒故纵才是泡妞的真谛。他相信缘分,有缘的话,他们自然会相聚。无缘的话,任他如何努力,也是白费。这是他长期总结出来的经验。与其自己挖空心思,不如让别人对他产生好奇。
他刻意的保持着不紧不慢的速度。很快,便将两个姑娘丢在身后很远。然后,离开大路,拐进了一个山口。
这是一个名叫小九湖的景点,不算太远。形状和地势与大九湖差不多。他随意的走了走,掏出手机,咔嚓咔嚓的照了一些照片,在阳光下坐了一会儿。空气中夹杂的青草味和牛粪味,与夏琪老家后山上的味道很相似。
一根烟没抽完,他觉得受不了了。抹了抹眼角被香烟和牛粪味熏出的泪水,站起身,继续往里走。
枯黄的杂草,与随风飘落的黄叶,还有远处一两处农家的院子冒出的炊烟,在这个安静的小山洼里,显得那么的不和谐。他有些后悔自己来到这里。不过,既然来了,他觉得径自回去似乎有些可惜。应该会找到一些别人没有发现过的景色吧?安慰了一下自己,紧了紧身上的背包,选准一个方向走去。
这是一个小山垭。站在这个山垭上,远处的景色尽收眼底。这个季节,神农架林区的树叶开始变黄变红。半黄半红还夹杂着一些白色的或者绿色的树木的群山,俯首在脚下的感觉,有些让人飘飘欲仙。
然而,齐格总觉得太虚幻。
虚幻的比那些梦都不真实。尽管他记不得那些梦。
“过了爱做梦的年纪,轰轰烈烈不如平静。”想起刘芸每次都五音不全的唱这首歌的样子,齐格突然有些想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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