乏幽默感,不会说笑话逗女孩子开心……最终,他用了一个词来搪塞自己:老了。
一双乌黑贼亮的眼睛盯着斯科特,一言不发却兴致勃勃。
那样一个小家伙,丝毫没有富裕生活熏陶出来的安逸闲适和慵懒奢华。相反,他动作敏捷迅速,干净利落,看起来赏心悦目,步伐轻快无声,肩膀扩张、挺胸抬头、身体前倾的姿势,表明一定是受过严格的军事训练;他全身没有一块肌肉处于松弛状态,像一匹紧盯猎物、蓄势待发的小狼;他坐在沙发上里时脊背笔直,一坐就是很长时间,肢体还能保持一动不动;他形状与姐姐一模一样的眼睛不如姐姐那么活泼灵动,一张漂亮精致的小脸常常面无表情;只要他不开口,仿佛就永远处于思考状态,仿佛被什么困扰似的,目光沉静到严肃甚至严厉,只要不笑,眉头似乎永远是微微皱着……瑞特的目光锁住他很久,放任自己观察这个小家伙。他的好奇心不但没有得到满足,反而被挑起了继续深入一窥究竟的兴致。
任何人——只要不是老奸巨猾之辈——在瑞特面前就像一块玻璃、一张白纸那样一览无余。可是他看不出斯科特的欲望,也看不出斯科特的情绪。
其实在斯科特看来,他这些与众不同的特性很好解释——身为军人,最重要的就是纪律和服从。在长年毫无变化的军旅生涯中,他也逐渐变得没有多余的欲望,甚至没有多余的动作和表情。
“那张沙发很舒服吗?你在我身后多久了?”斯科特的声音放的不高,也没有转身。
“在你和你亲爱的姐姐到来之前我就在这个沙发上了,作为打扰客人休息的主人,是不是有些内疚?看来图书室真是个盛产秘密的好地方。”含笑的声音和含笑的黑眼睛一起从沙发后面升起,瑞特慢吞吞、懒洋洋地说。
斯科特转过身,垮着眉毛无奈又无力地反击:“你还是一如既往的厚颜无耻。”
“你神经坏死吗,斯科特?”瑞特的话听上去丝毫不合逻辑。
斯科特睁大眼睛张开嘴巴,惊奇地问:“什么?”
“好了,终于有了表情,这下好多了。”瑞特站起来,伸出一只手给斯科特,“你已经站了足足一个半小时,我坐的腰酸背痛了你居然还站的若无其事,要不是听到之前你与奥哈拉小姐的生动对话,我会怀疑窗前是不是矗立了一座雕像。”
斯科特看着眼前充满压迫感的高大身躯,心怀羡慕。他自动屏蔽他的喋喋不休,只挑重点回复:“你对斯佳丽的秘密知道太多了,该不会拿这个要挟她吧?”斯科特对《飘》中瑞特不止一次拿这个逗弄、威胁斯佳丽而耿耿于怀。
一阵低沉的笑声从瑞特胸腔里传出,仿佛他笑得喘不过气一样。他抬起骨碌碌乱转的眼睛,勉强做出一副真诚的模样望着斯科特说:“放心,我以人格保证,绝不会用这个要挟奥哈拉小姐。”
人格?斯科特对瑞特的人格表示强烈怀疑。
“我只会用它来要挟你。”
--瞧吧,他的怀疑没错。
看着斯科特一副不甘不愿、气急败坏的模样,瑞特终于忍不住放声大笑,一边笑一边说:“我对奥哈拉小姐的兴趣根本不及你的一成,斯科特!而且那一成的兴趣也无非来自‘她是你姐姐’这一既定事实罢了!”
虽然疑惑,但斯科特还是松了一口气。
天色越来越暗,瑞特的眼睛就像墨水晕染在酒杯中一样。
“你能好心地帮我解答一个疑惑吗?”瑞特从银质烟盒里拿起一支雪茄,放在鼻子下面使劲闻了闻,随手递给斯科特。斯科特摇摇头,瑞特面露惋惜地划了一根火柴,将雪茄放在了自己饱满的红唇上。
“你问吧。”真的很开心这时候有个人在身边,哪怕这个人一身毛病、厚颜无耻还老是惹他生气。
“你规劝斯佳丽的话为什么像个看破红尘的牧师?”
斯科特本以为他会问一个更加有建设性的命题呢。他摇摇头,把整齐的黑发甩的散开一些。他小小的屁股在沙发上移动了一下,双臂撑住身体向后仰去,望着窗外的夜空说:“我不仅是在规劝斯佳丽,更是在开导自己。”
瑞特乌黑的眼睛亮晶晶的,显示出他无孔不入的怀疑:“难道你自己尚且看不开?”
“我又不是上帝,怎么可能把世间所有事都看开?况且就算是上帝也未必真正看得开——假使他真看开了,为什么还对人的罪恶耿耿于怀,不惜牺牲独生子来拯救人类呢?”
烛光已经熄灭,图书室被夜笼罩和渗透。有那么一瞬,斯科特险些以为瑞特的目光中出现了巨大的真空,要把他身上的每一部分全部吸进去一样。
斯科特忽然很想碰触他,很想感受另一个人的存在。于是毫不犹豫地抓住了他的手臂。瑞特的手臂坚硬而肌肉发达,斯科特一只手握不过来。不知怎么的,眼前这个高大的身影在阴影斑驳的夜里完全褪去了压迫感,变得好像能够依靠。
一个人奋斗是会累的。斯科特多么希望在大西洋的风浪里有一条船可以共同乘风破浪,多么希望历经狂风暴雨后有一个港湾可以停泊,可以依靠。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章
在很多人眼中,军人、士兵,应该是严肃古板的代名词,其实这是个极为偏差的想法。随着兵龄的延长,人会越来越精乖,越来越“兵油子”,越来越会偷奸耍滑,越来越擅长偷懒。军人脾气比较直来直去,暴躁,军队中等级森严。领导讲话,一讲一小时,表扬的话不超过一句,时间不超过三秒,其余的全是骂。
不要对军人怀有偏见,也不要以为一百多年的时差,就能让斯科特所向无敌。
首先,斯科特虽然是特种兵,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可是他的兵种到底是陆军,结果到了十九世纪的美国不得不改行当“海军”,颇有几分赶鸭子上架、催家猫跳水、逼母猪上树的意味,大西洋的狂风烈日让斯科特脱了一层皮,只是没想到脱皮后,肤色更白了。
如果只是兵种的困难还容易克服。想当年,斯科特所在的特种兵部队驻扎在靠近帝都的山沟里,四面环山,而且大多还是寸草不生的光秃秃的石山——真不明白,如此靠近帝都的地方竟然有如此荒僻的地方。那里有埋藏在荒草中的、满是沙尘的打靶场,那里还驻扎着炮兵装备部,那里只有一个小卖铺和一个食堂,那里有日复一日、花样繁多的特色训练……习惯了单调,习惯了枯燥,习惯了乏味,习惯了艰苦,甚至习惯了面对死亡的淡漠——他们特种兵的兵营里,每年有四个死亡名额,只要每年把死亡人数控制在四个以内就万事大吉。因为他们的训练和工作都是有很大风险存在的,跳伞训练里,降落伞打不开的几率是千分之一;安保工作里,他们需要在必要的时刻牺牲自己来保护别人……记得有次安保任务,一口气十多个同伴丧命,当然消息是不会在官方媒体上报道的,在民间也被封锁了,只苦了他们这个营活着的兄弟们。整整一年,为了表示对死者的沉痛悼念,军营里在任何场合都禁止说话——宿舍里也不例外。不准喝酒,不准打牌,不准说话,不准笑……于是乎,大家都叼着一根烟大眼瞪小眼,无聊透顶又无所事事,大家对死去的同伴羡慕嫉妒恨。对了,就是那个时候对呛人的烟味有了免疫力的。
所以现在斯科特面临的生活上的艰难都称不上艰难。真正的艰难来自于思维。
服从是军人的天职,纪律是一切的保障。身为一个士兵,只需要服从,不需要思考,立正敬礼外加一句“是,长官”然后照着去做就可以了。
等眼睛一闭,一睁,来到了内战前的美国南方,斯科特发现自己从执行者变成了决策者,他不得不逼着很久没运转、快要生锈了的大脑活动起来。动脑是个苦差事。
还有,军人难免有点脾气暴躁,斯科特在与人打交道、与大海打交道的过程中,慢慢收敛了自己的脾气,磨平了自己的棱角。他不是脾气变好了,斯科特仍然会被激怒,可他已经清楚地知道为那些东西浪费火气是没有意义的,他学会了控制。
以及……改掉五点半起床、九点半上床的严谨作风还真费了他一番功夫。
斯科特参加过无数军事演习,却没有经历过真正的战争。
总之,一部血淋淋的奋斗史啊。救世主不是那么好当的,哪怕只是拯救一家人,也是无比坎坷。
假如没有发生战争,新婚夫妇至少要花一个礼拜在县里四处走动应酬,可现在,不再有聚会,也没有新婚旅行了。骑兵连在出发前加紧训练和准备,每次训练在县府背后的空地上演习,演练着想象中的骑兵动作,马蹄扬起大片尘埃,挥舞着从客厅墙上摘下来的、祖辈的独立战争时期用过的马刀,手里使用的是打松鼠用的长杆枪——首批移民翻过阿勒根尼山脉的时候还是新的;有人用的是打死过不少印第安人的前装枪,那是在开发佐治亚的时候用过的;还有一八一二年墨西哥战争中用过的骑兵手枪……更多的,是斯科特新提供的,英国造的最新式步枪。
每次训练总是在琼斯博罗的酒吧结束,在争吵、嬉笑、喝酒、打架里结束、。
斯科特坐在琼斯博罗的酒吧里,身边有一个熟客——瑞特。自从两人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后,他们就变得时常通气,甚至比塔尔顿家的孪生兄弟还要形影不离。
斯科特不抽烟,可是很容易忍受浓重的烟草气味;斯科特平日也不喝酒,不过有一次与阿希礼拼酒,两个人最后都躺倒在桌子底下不省人事——要知道,阿希礼一个人就能把塔尔顿家四个兄弟全都喝趴下。
在酒吧这种灯红酒绿的地方,斯科特都没有丝毫懒散。他浑身的肌肉全都紧张着,没有多余的语言,没有多余的动作,但每个动作又那么敏捷麻利、富有节奏感。眉宇间淡淡的没有表情,眼睛深处的警惕和戒备却潜意识地不肯放松。
瑞特现在最大的乐趣,就是让那张面无表情的漂亮面孔染上怒意,将这个一本正经的小家伙惹火。
骑兵连的小伙子们是不是又要喝醉闹事,打架斗殴了?女人们是不是都在忙着编织、缝纫,种更多棉花和玉米,养更多猪牛羊?他敲打着高脚杯,淡淡地开口说:“古中国有一句诗,形容战争的诗——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丈夫早已在战争中化作了白骨,而妻子却毫不知情,时常在梦中与丈夫相会。”
“是啊,长年音讯杳然,人早已变成河边的枯骨,不知被埋在何处,妻子却还在梦境之中盼他早日归来团聚。灾难和不幸降临到身上,不但毫不觉察,反而满怀着热切美好的希望。”瑞特饮下一杯酒,一饮而尽,一滴不剩,眉头锁在一起,口吻却是冷嘲热讽、愤世嫉俗的,“任何对战争的狂热,到了这句诗面前,都是那样苍白无力。”
整个南方都沉浸在激情里,小伙子们只受过简单的训练,装备也不完整,却个个兴致勃勃,大呼小叫,仿佛要去吃野餐。婚后两星期,阿希礼和骑兵连出发了,查尔斯也加入了骑兵连,后来他变得能说会道了,振振有词地说,在骑兵连里,可以与阿希礼相互照顾。斯科特见状也就答应下来,顺便塞给他们一些应急药品,让他们的妻子缝在一个口袋里贴身带着。
“查尔斯,无论你参加骑兵连的借口有多么正当,我还是要说,你居然忍心抛下甜美的新婚妻子参战去,真是个不合格的丈夫。”斯科特双手叉腰,摆出很权威的姿势。
一瞬间,查尔斯巧克力般的大眼睛里充满了泪水。他嗫嚅着说不出话来,最后下定了决心,对斯科特说:“我保证,不出一个月,就打败北方佬回来。为了斯佳丽,我要在战争中当一名英雄,打完仗以后,我们可以……”很显然,小伙子又陷入了他崇高的白日梦。
他脸上流露出羞怯、喜悦和绵绵情意,整个人都被点亮了,但在斯科特眼中,他就像一条摇着尾巴的长毛牧羊犬,邀功请赏,讨好地对着主人猛摇尾巴。
算了,时代造成的代沟是无法弥补的。斯科特放弃了与姐夫的沟通。
查尔斯是个天真善良的小伙子,深爱着斯佳丽,对她百依百顺。但是,因为斯佳丽从小就被家人宠在手心里,并没有感受到她的丈夫是多么爱她。再也不会有第二个男人,这样爱着她了。
查尔斯并不了解斯佳丽,却全心全意地爱着她。正如杰拉尔德完全不理解埃伦的思想,却十几年如一日地爱着她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特种兵的一系列描写是根据我们军训教官来的,他是北京某部特种兵……给我们讲了很多当兵的趣事,绝对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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