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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由于斯科特和瑞特从事的不是正当生意——至少目前为止,他们的生意还不被邦联政府所认可,同时又被联邦政府所封杀——于是这种生意总会选取某个人来人往、喧嚣嘈杂的地方作为据点,于是琼斯博罗的酒吧成为不二选择。塔尔顿兄弟在酒吧喝酒时,曾打趣这对形影不离的奇妙组合:“斯科特,你的年纪,足够做巴特勒船长的儿子了!”
塔尔顿兄弟都生的人高马大,可是在瑞特面前仍旧显得很稚气,倒是体型纤细、白皙漂亮的斯科特与他站在一起颇为和谐。瑞特斜靠着桌子,像比萨斜塔那样倾斜而稳固,他撇着嘴回应兄弟俩的打趣:“我还是三十岁的大好年华呢。”
斯科特不想打击瑞特,可是没有抑制住开口的冲动:“可是奥哈拉太太也才不过三十二岁……”
瑞特向一旁撇的嘴角撇的更厉害了,他的眉毛忽然皱在一起,仿佛有什么他也弄不明白的东西在困扰他。一反常态地沉默许久后,瑞特俯下上半身,低低地问斯科特:“我能冒昧问一下令堂的闺名吗?当然如果我问的太鲁莽,你当然可以拒绝回答。”话虽如此,但瑞特脸上那了然的微笑,分明显示着他很清楚斯科特不会拒绝。
“埃伦·罗比亚尔。”斯科特老老实实地回答。虽然在美国南方生活了十四年,他仍然认为透露亲人的教名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况且他知道瑞特嘴巴很紧,是个靠得住的男人。
瑞特的眉毛略微舒展开,咧开嘴,雪白的牙齿像不怀好意的黑眼睛一样闪闪发亮:“这让我想起了一个久远的名字——菲利普·罗比亚尔。”
斯科特心中警铃大作。
菲利普·罗比亚尔,埃伦的表哥,当那个生着一双勾人黑眼睛的、放荡不羁的青年消失在埃伦生活里时,他带走了埃伦的全部激情,只剩下一副温柔的外壳,留给她那矮个头、大嗓门的爱尔兰丈夫。
菲利普·罗比亚尔是在酒吧中与人打架斗殴时丧生的。
斯科特明白,爱情与激情是两码事,可没有多少人有这个勇气和魄力,在深爱的人永远离开后,强迫自己选择另一个人来爱。
“你也像菲利普·罗比亚尔那个家伙一样鲁莽吗?”斯科特看着眼前这个同样拥有一双勾魂夺魄的黑眼睛、狂放不羁的性格的男人。
“鲁莽?我可不会愚蠢到被人开枪打死,喝了酒也不会。”瑞特棱角分明的侧脸在九把刀灯光中显得不那么锋利,不那么咄咄逼人,烛火柔和了他倔强而坚定的下巴的线条,“而且对于我喜欢的人,我绝对不会鲁莽。”
瑞特的话里充满了第一人称,显示出他的自私自信、以自我为中心的气场。
“听到你谈论喜欢,是一件很奇特的事情,不比耶稣亲临带给我的冲击小。”斯科特托着下巴,打了个响指,“我很怀疑你真的有过喜欢的人吗?”
瑞特嗤笑着,像回答小孩幼稚可笑的问题一样宽容耐心,却多了一丝若有若无的好笑:“当然 ,我也年轻过,宝贝,也曾有过你这样纤细的孩子的体型,也有过红玫瑰般纯洁、热烈而带刺的青春,自然也曾陷入过‘爱情’这只魔手。当然啦,”瑞特漫不经心地掸了掸烟灰,“那时候我还很年轻,不比你大几岁,也容易动感情。”
据说,男人间的谈话,到最后总会归结到女人身上……
斯科特的好奇心被彻底勾起,可是他忽然回想起《飘》中,瑞特曾经喜欢过的一个女人为了他堕胎而死……揭开别人的伤疤是不道德的。当初读到《飘》里的那一段时,当斯佳丽不想要肚子里的孩子而准备堕胎的时候,瑞特那一番心惊胆战的心灵独白,揭开了他久远迷蒙的过去的一角,读那段文章时,斯科特甚至能感受到瑞特因紧张和害怕而出现的皱纹,还有眼角若有若无的泪光。
于是他决定说点轻松愉快的话题:“你第一个女人是什么模样,是不是漂亮时髦,凹凸有致?”
瑞特眯起眼睛,一双黝黑的大手撑着下巴。像一头黑豹,他一举一动都充满了优雅和力度。瑞特似笑非笑第回答说:“我第一次体验嘛,是我十三岁,叔叔带我去酒吧喝酒见世面,碰巧晚上忽然下起雨来,马不愿在雨天奔跑,于是叔叔就用一种喜悦而坦率的态度,带我进了酒吧后面的妓院,让我真正见识了世面。”
“那些女人是什么模样?”斯科特被勾起了好奇。
瑞特笑得高深莫测:“我在一个雨夜占有了那个女人,雨过天晴之后就把她的模样忘得一干二净。我只记得她开得很低的危险领口。”瑞特将烟头掷向海里,转过身来双手插兜,歪着头,诉说秘密一般地低声问:“既然我好心地分享了我的经历,你是不是也应该说说你的经历作为交换?”
斯科特皱起眉头想了想,咧着嘴笑说:“我还没有过女人呢。”
那个时候,还在北京军区某特种兵部队的时候,常常半夜警报拉响,必须立刻集合训练,一天几次的折腾,千奇百怪的训练,累死累活的任务……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条件跟女人恋爱。在充斥着年轻的雄性荷尔蒙的兵营里,常常出现白天很正常、晚上钻被窝的性伙伴……
斯科特的脑袋被敲了。
“眼睛睁这么大,眼神又那么朦胧,该不会回忆起情人来了吧?”瑞特的脸近在咫尺。
西方人的毛孔通畅比较粗大,皮肤也较东方人粗糙,可是瑞特黝黑的脸上除了几丝不明显的皱纹就再也没有瑕疵,完全看不出被海风吹拂了十年,也根本瞧不出岁月的无情。
这样一个个性潇洒,特立独行,机警聪明的男人,不应该被情感束缚。
这样的瑞德只能是这样的年代有的。在别人眼里,他是投机者;在玫兰妮眼中,他是完美的绅士;在斯佳丽眼中,他只是一条恶棍。
这样的男人适合这样的时代,或者说是这样的时代造就了这样的瑞德。当初读完《飘》后,站在男人的角度,斯科特甚至是同情瑞特的——多么骄傲的一个人,多么高高在上,结局却仍然逃不过爱情的悲剧和命运的捉弄……
不被爱情束缚,瑞特才能更加危险迷人。
……哎呀呀,还是找机会让瑞特被束缚住吧,省的他那漫不经心的优雅、厚颜无耻的风度迷倒无数不谙世事的少女。天真无邪的姑娘们模模糊糊地知道瑞特的坏,却绝对无法抵抗瑞特的帅。
脑袋又被敲了一下,斯科特聚拢眼睛的焦距,发现瑞特没事人一般,舒舒服服地架起双腿:“你现在的表情,就像一个满脑子恶作剧念头、一肚子坏水的孩子。”
“……需要我说,我非常佩服你把讽刺挖苦变成言谈中自然而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吗?你是怎做到挖苦人挖苦得如此玄妙的?”斯科特再一次为自己缺失的幽默感而悲伤。身高缺失、肌肉缺失都没关系,真正的男人不靠外在的花架子装点门面,可是身为男性最基本的幽默感都缺失了的话……斯科特叹了一口气。
“你好像不是用嘴,而是用全身叹了口气似的。”瑞特点上一支雪茄,慢悠悠地说。
……
我的怨念如此之深,以至于被瑞特发现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开学中……忙辩论赛了。。。好不容易抽出时间更新,求留言求动力~~~~
☆、第二十二章
最要紧的是彼此切实相爱,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
——《圣经·新约·彼得前书》
“呵呵,相爱吗?”斯科特把《圣经》“嘭”地一声合起来,将圣经随手往吧台上一扔,圣经与桌面接触,发出沉闷的声响,“林肯先生的借口也是爱,对黑奴的爱,解放黑奴……爱只能遮掩罪过,却不能赎罪……”他喝光了面前的薄荷酒,等不及侍者倒上第二杯,就抓过瑞特面前半满的酒杯一饮而尽。喉咙里火辣辣的,被堵住的感觉却稍微好了一些。
“你这么说似乎是渎神了,不过我相信上帝也不忍心惩罚你这个可爱的小家伙的。”瑞特打量着酒吧里喝的面红耳赤、指手画脚的男人们,最后目光还是回到了斯科特身上。
斯科特低垂着头,一缕乌黑平直的刘海从头顶垂到脸颊上,把光洁漂亮的额头遮住了一大半。未脱稚气的面孔轮廓鲜明而柔和,表情却是严肃甚至忧郁的。斯科特一手托着下巴,脑袋歪着,这副可爱的面孔足足可以让人连眼睛都不眨地看山几个钟头……他们确实坐到凌晨三点,离日出还有几个小时,才跨上马车返回旅馆。
虽然在凌晨坐马车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旅程,可是跟瑞特在一起,使这种不舒适减半了。瑞特会让人感到愉快,安全,还有丝毫不比掩饰的轻松。
公路上一片漆黑,马车的边灯在闪闪烁烁,富林河的河面上散落着涟漪,浓雾飞旋进打开的窗里,润湿了仅有的两个乘客的手和脸颊。
“瑞特·巴特勒船长,你真是个倔强的家伙,我们本可以留在酒吧里睡一晚,你却坚持说过量的烟草和酒精不利于小孩子睡眠!”斯科特困倦地瘫在座椅上,姿势要多懒散就多懒散。
瑞特的嘴巴忽然抿成一条直线,他把头探出窗外,宽厚的后背对着斯科特,他的声音混合着潮湿厚重的浓雾飘进来:“十年前,也是天亮前的一个早晨,我坐在马车里,给我赶车的老黑人也是这么说,‘瑞特少爷,你真是个犟种,比我见过最倔强的骡子还犟呐。’”瑞特忽然凑向斯科特,眼睛和牙齿一样闪闪发亮,“那时我们正走在主干道上,雾气比现在还要浓重,我们在浓雾中穿行……”
看到斯科特露出平静却疑惑的眼神,瑞特忽然哈哈大笑:“是不是被我吓到了?”他止住了笑声,忽然咒骂起来,“见鬼,虽然我喜欢这片黑土地,可我从没想过也从不打算做个一辈子与稻子牵扯不清的乡绅贵族,让别人去操心稻子的品种和管理种稻子的黑人吧,我宁可驾着船在浓雾中穿行……”
斯科特知道,瑞特所喜欢的“黑土地”绝对不是脚下这片肥沃的红土——何况这片土地上根本不种麦子,他渴望驾船的河也不会是眼前这条窄窄的富林河……
“我同样爱着这片红土地,当然啦,跟你一样,我也不打算做个种棉花的庄稼汉,不过与其驾船,我还是宁愿坐马车。”
“我常常纳闷,一个十四岁的小孩子,正处在精力旺盛、活泼好动的年龄,可你却是那么保守谨慎,斯科特。到底是什么了不起的经历,或者了不起的目的,塑造了你这样一个神奇的小人儿呢?”
斯科特很无奈,为了防止自己在透风的马车里睡过去感冒,他用一块手帕擦眼睛,可是手帕被雾气打湿了,眼睛越擦越模糊。瑞特看了,露出淡淡的好笑表情,仿佛眼前坐着的是一个没有自理能力的小孩。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细亚麻布的、绣着他的名字的手帕,擦了擦斯科特湿漉漉的大眼睛,然后把大衣脱下来,蒙住斯科特的脑袋了上半身,忍着笑说:“小孩子不适合熬夜,快睡吧宝贝。”
斯科特对“baby”这个过分压低他年龄的词表示抗议,他困乏的声音从大衣里闷闷地传出来:“你的关心真让我受宠若惊。”
瑞特的笑声很低沉,在黑夜里有种让人心安的力量。斯科特忽然没有睡意了,因为他从瑞特刚才的话语中,窥视到了他神秘过去的一角,斯科特该死的好奇心熊熊燃烧起来。
嘚嘚的马蹄声和挽具吱嘎吱嘎的声音混合在一起,被浓雾和盖在身上的大衣过滤的混沌不清。斯科特把瑞特沾染着烟草味的大衣拉下来,眼前就是瑞特雕刻般的侧脸。他浓密的黑发向后梳着,身上的背心和衬衫看起来很薄,紧紧地贴合着瑞特的肌肉,好像他第二层皮肤,整个人生机勃勃,像野生动物一样充满活力。
“十年之前,你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离开查尔斯顿的吗?在你和你的父亲你情我愿、达成共识的情况下?”
“我想没错,我这辈子与我的父亲达成的唯一共识就是二十岁的我应该永远地离开巴特勒家了。他不喜欢我,因为我可敬的父亲是位地道的绅士,小心谨慎、循规蹈矩。可是我太像他的父亲了——我爷爷是个海盗,他能驾驶着小船乘风破浪,而我能蒙着眼睛骑马跃过五英尺高的尖头铁栅栏。我爷爷所挣的钱是带血的,可是金币上的血腥早就被伟大的美国洗的一干二净。他买了几千英亩土地,买地的钱来自德克萨斯海岸的战利品——虽然他坚持声称那些船是打着美国国旗的墨西哥的船。”
斯科特的脑袋从大衣里完全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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