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上面的一大段,我总觉得“独食难肥,还想分甘同味”二句是粤谚,以公同好,现在沪案事起,应有百折不挠的精神,所以我以为上面的一段话有公开之必要,因之抄录奉呈,以光《莽原》篇幅,至于标题,仍本吾师原文录下,署名一节,自不待言是有宗主权矣,然而发表权仍属于作者,小鬼不敢僭为,故仍乞斟酌也。据小鬼愚见,还希批准为幸!
今早礼堂开大会——包括音操在内——当以利便沪案进行,通过恳请各先生来校指导,一同合作,并以校事负责无人,兼请先生负责维持,当由文书股起草,函至各先生处,约于星期一上午到校开大会,但不悉能否如愿也。
杨婆子在新平路十一号大租其办事处,积极准备招生,学生方面往各先生处接洽,结果由在京四位主任亲到教部催促早日处理解决校事,一方另呈文至执政处请其早日选人至教部负责,然后解决校事。在京四人,居然能做到这一点,真不容易。至于到校维持一节,碍于婆子手段,恐不易肯办,出来说话做事的,都往往吃力不讨好,也惹一身脏,好比七个先生的事,就是前车,以后的人,自然不愿意轻举妄动。结果,还是大家不管的女师大。
然而主任的先生说,非不肯管,实有愿管而负责之人在,其余的自然没法了。这也是不管的一个原因,而且要管的人,日来趾高气扬了。原因是狼狈为奸,互相利用的巴结上司的成功,听说有人亲口言:我能上台,你就能返校,而我之能上台者,以天津为背景也,犭比〔貔〕貅十万,孱弱书生何足畏哉,况此外还有袁世凯从中作祟。此事一实现,小学生无噍类矣。世界真是应该把“真理”二字的铅字消〔销〕毁,免得骗了小孩子上当。目前满布了武装到校,文理二预科解散,再开除教预及国三教预,指教育系预科;国三,指国文系三年级。学生共十八人——一说十二——之说,又云某某定端节前一日到部,反之者即拒之以孔方兄自不成问题,无论如何,最小的限度,交换条件,学生六与婆子一共同牺牲,为彼方最低要求,亦可见破坏教育之坚决,但有益于校,可惜六人走了,未必有益于校耳死且不悔,六人不以为惜悔也。
小鬼许广平
六月十九晚
《两地书·原信》三十二
b 训词:b
你们这些小姐们,只能逃回自己的窠里之后,这才想出方法来夸口;其实则胆小如芝麻而且还是很小的芝麻,本领只在一齐逃走。为掩饰逃走起见,则云“想拿东西打人”,辄以“想”字妄加罗织,大发挥其杨家勃谿式手段。呜呼,“老师”之“前涂〔途〕”,而今而后,岂不“棘矣”也哉!
不吐而且游白塔寺,我虽然并未目睹,也不敢决其必无。但这日二时以后,我又喝烧酒六杯,蒲桃酒五碗,游白塔寺四趟,可惜你们都已逃散,没有看见了。若夫“居然睡倒,重又坐起”,则足见不屈之精神,尤足为万世师表。总之:我的言行,毫无错处,殊不亚于杨荫榆姊姊也。
又总之:端午这一天,我并没有醉,也未尝“想”打人;至于“哭泣”,乃是小姐们的专门学问,更与我不相干。特此训谕知之!
此后大抵近于讲义了。且夫天下之人,其实真发酒疯者,有几何哉,十之九是装出来的。但使人敢于装,或者也是酒的力量罢。然而世人之装醉发疯,大半又由于倚赖性,因为一切过失,可以归罪于醉,自己不负责任,所以虽醒而装起来。但我之计画〔划〕,则仅在以拳击“某籍”小姐两名之拳骨而止,因为该两小姐们近来倚仗“太师母”之势力,日见跋扈,竟有欺侮“老师”之行为,倘不令其喊痛,殊不足以保架子而维教育也。然而“殃及池鱼”,竟使头罩绿纱及自称“不怕”之人们,亦一同逃出,如脱大难者然,岂不为我所笑?虽“再游白塔寺”,亦何能掩其“心上有杞天之虑”的狼狈情状哉。
今年中秋这一天,不知白塔寺可有庙会,如有,我仍当请客,但无则作罢,因为恐怕来客逃出之后,无处可游,扫却雅兴,令我抱歉之至。
“……者”是什么?
“老师”
六月二十八日
那一首诗,意气也未尝不盛,但此种猛裂〔烈〕的攻击,只宜用散文,如“杂感”之类,而造语还须曲折,否,即容易引起反感。诗歌较有永久性,所以不甚合于做这样题目。
沪案以后,周刊上常有极锋利肃杀的诗,其实是没有意思的,情随事迁,即味如嚼蜡。我以为感情正烈的时候,不宜做〔作〕诗,否则锋铓〔芒〕太露,能将“诗美”杀掉。这首诗有此病。
我自己是不会做〔作〕诗的,只是意见如此。编辑者对于投稿,照例不加批评,现遵来信所嘱,妄说几句,但如投稿者并未要知道我的意见,仍希不必告知。
迅
六月二十八日
《两地书·原信》三十三
b 广平兄:b
昨夜,或者今天早上,记得寄上一封信,大概总该先到了。刚才接到二十八日函,必须写几句回答,便是小鬼何以屡次诚恐惶恐的赔罪不已,大约也许听了“某籍”小姐的什么谣言了罢,辟谣之举,是不可以已的。
第一,酒精中毒是能有的,但我并不中毒。即使中毒,也是自己的行为,与别人无干。且夫不佞年届半百,位居讲师,难道还会连喝酒多少的主见也没有,至于被小娃儿所激么?!这是决不会的。
第二,我并不受有何种“戒条”,我的母亲也并不禁止我喝酒。我到现在为止,真的醉只有一回半,决不会如此平和。
然而“某籍”小姐为粉饰自己的逃走起见,一定将不知从那〔哪〕里拾来的故事也许就从“太师母”那里得来的加以演义,以致小鬼也不免赔罪不已了罢。但是,虽是“太师母”,观察也不会对,虽是“太太师母”,观察也不会对。我自己知道,那天毫没有醉,并且并不胡涂,击“房东”之拳,案〔按〕小鬼之头,全都记得,而且诸君逃出时可怜之状,也并不忘记,——虽然没有目睹游白塔寺。
所以,此后不准再来道歉,否则,我“学笈单洋,教鞭17载”,要发宣言以传布小姐们胆怯之罪状了。看你们还敢逞能么?
来稿有过火处,或者须改一点。“假日本人……”等话,大约是反对往执政府请愿,所以说的罢。总之,这回以打学生手心之马良为总指挥,就可笑。
《莽原》第10期,与《京报》旧历六日同时罢工了。发稿是星期三,当时并未想到须停刊,所以并将目录在别的周刊上登载了。现在正在交涉,要他们补印,还没有头绪;倘不能补,则旧稿便在本星期五出版。
《莽原》的投稿,就是小说太多,议论太少。现在则并小说也少,大约大家专心爱国,到民间去,所以不做文章了。
迅
六·二九,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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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书·原信》三十四
b 鲁迅师:b
接连得到两封东西,一封是“训词”,一封大概是回话罢,现在我也回复几句,免得专美。
老爷们想“自夸”酒量,岂知临阵败北,何北〔必〕再“逞能”呢!?这点酒量都失败,还说“喝酒我是不怕的”,羞不羞?我以为今后当摒诸酒门之外,因为无论如何辩护,那天总不能不说七八分的酒醉,其“不屈之精神”的表现,无非预留地步,免得又在小鬼前作第三……次之失败耳,哈哈。其谁欺,欺天乎。
那天出秘密窟后,余小姐及其二妹在白塔寺门口雇车到公园去了,我和其余的两位都到寺内逛去,而且买些咸脆崩豆一边走一边食,出了寺门,她们俩也到公园去找余小姐,我独自雇车至南城后孙公园访人去了。大家都没有窠,从从容容的出来,更扯不上“逃”字去。这种瞎判决的判官,我将预备上诉大理院了。俗语说得好,知己知彼,百战百胜,那天如非有人非我偷去半杯烧酒,诚恐玉山之颓可立见也。如更非早早告退,以便酣然高卧,诚恐呕吐狼籍,不堪闻矣——也许已经了罢——这种知己知彼的锦囊妙计,非勇者不能决然毅然行之,胆小如芝麻云乎哉,多见其不识时务也。邯郸之梦:这日“二时以后,……六杯,……五碗……四趟”。“我虽然并未目睹”,却“敢决其必无”。此项撒谎专家,而想为“万世师表”,我知到〔道〕文庙的一席地,将来必被人撵出来,即使有人叩头求乞,恐不能回至尊之意也。戒之慎之。
太师母而有“势力”,且有人居然受“欺侮”者,好在我已经拜喝〔谒〕过老人家,以后吾无忧矣,联合战线,同隶太师母旗帜下,怕不怕?
“……者”,“是什么”也,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屡次题〔提〕起酒醉,非“道歉”也。想当然也。“真的醉只有一回半”,以前我曾听说过,喝烧酒未喝过两杯,那天两种酒之量,一加一又二分之一,是逾量了。除了先前的一,虽未逾量也算不离十了。虽提出第一二之大理由,但是醉字决不能绝对否认。这次算一回呢,算半回呢,姑且作悬案,俟有工夫时复试罢。但是,要是我做主考,宁可免试,因为实在不愿意对人言不顾行。“一之为甚,其可再乎?”“逞能”一时,遗害无穷,还是牺牲点好。
现在我还是“道歉”,那天确不应该灌醉了一位的大老爷,我一直道歉下去,希望“激”出一篇“传布小姐们胆怯之罪状”的“宣言”,好后先比美于那篇骈四骊六之洋洋大文,给小鬼咿呀几下,摇头摆脑几下,岂不妙哉。
言归正传,杨婆子以前去电报至六人家属不灵验,致函保证人也无效。第二次六月十号还发电报至学生家属,顷从粤中转来,特附上一览,可见她的野心还未死也。暑假遥遥,必有戏做,我现时算是拭目以待,至于她前后二次的电报和致保证人的信,我打算存起来,预备最后交涉。这回的剧本演得真好,文武行出齐,明的,暗的,高的,低的,好的,坏的办法都有,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妙极,有趣极。
小鬼许广平
六月卅日
《两地书·原信》三十五
广平仁兄大人阁下敬启者,前蒙投赠之大作,就要登出来,而我或将被作者暗暗咒骂。因为我连题目也已改换,而所以改换之故,则因为原题太觉怕人故也。收束处太没有力量,所以添了两句,想来亦未必与
尊意背驰,但总而言之:殊为专擅。尚希曲予海涵,免施贵骂,勿露“勃谿”之技,暂羁“害马”之才,仍复源源投稿,以光敝报,不胜侥幸之至!
至于大作所以常被登载者,实在因为《莽原》有些“闹饥荒”之故也,我所要多登的是议论,而寄来的偏多小说,诗。先前是虚伪的“花呀”“爱呀”的诗,现在是虚伪的“死呀”“血呀”的诗。呜呼,头痛极了!所以倘有近于议论的文章,即易于登出,夫岂“骗小孩”云乎哉!
又,新做文章的人,在我所编的报上,也比较的易于登出,此则颇有“骗小孩”之嫌疑者也。但若做得稍久,该有更进步之成绩,而偏又偷懒,有敷衍之意,则我要加以猛烈之打击。小心些罢!
肃此布达敬请
“好说话的”安!
“老师”谨训
七·九.
报言章士钉〔钊〕将辞,屈映光继之,此即浙江有名之“兄弟向来素不吃饭”人物也,与士钉〔钊〕盖伯仲之间,或且不及。所以我总以为不革内政,即无一好现象,无论怎样游行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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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书·原信》三十六
嫩弟手足:披读七·九日来札,且喜且慰。缘愚兄忝识之无,究疏大义,谬蒙齿录,惭感莫名。前者数呈贱作,原非好意,盖目下人心趋古。好名之士,层出不穷。愚兄风头有心,而出发无术,倘无援引,不克益彰。若不“改换”,当遗笑柄,我嫩弟手足情深恐遭牵累,引己饥之怀,行举斧之便,如当九泉,定思粉骨之报,幸生人世,且致嘉奖之词,至如“专擅”云云,只准限于文稿,其他事项,自有愚兄主张,一切毋得滥为妄作,否则“家规”犹在,绝不宽容也。
嫩弟近来似因娇纵过甚,咄咄逼人,大有不恭之状以对愚兄者,须知“暂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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