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斋的铺子背靠一条煤渣胡同。 此处热闹,街坊一共一十三间,有十二间住满,独剩巷尾的第十三间空着,原是那院子太大之缘故——平头百姓付不起租子,有钱人家又瞧不上位置,如此,长久以往,此间便空置了下来。 眼下,郝姨只听宝儿说罢了,一时之间,便也觉得有些惊奇。 “那你可看清楚了没?搬来的是什么人?” 宝儿努努嘴,道:“没太看清楚,这里又不像公馆那边,有路灯,我只看到是个姐姐!” 郝姨一笑,轻轻刮一下宝儿的鼻子:“就数我们家宝儿嘴甜!都知道叫姐姐了,是不是瞧人家长得好看呀?” “好看!” 宝儿一面说着,一面又蹦蹦跳跳的钻进院子,只管抱起学校新发的课本与郝姨看来,“但是她不及夫人好看!夫人不仅人好看,字也写得好看,宝儿想让夫人帮我在书皮上写名字!” 然,这一回,郝姨到底是没应能应他。 天色擦黑了,胡同里静下来,一张张昏黄的木窗子忽明忽暗,照一支旧蜡烛或一盏煤油灯,条件好一点的人家牵了电线,却不敢装太大的灯泡,于是,那石板路、绿瓦墙,便都是暗暗的了,却唯独尽头的第十三间灯火通明,仿佛有意招着人窥探似的。 郝姨抚着宝儿睡了下来。 ——那灯还亮着,当真是令人艳羡。 偏偏,人各有命。 咔嗒。咔嗒。 四下无声,小金铃百无聊赖,于是摆弄起电话的拨盘来。 她头顶一盏布罩的灯,上面花样不算时新,白孔雀山水图,真老土,于是张口,自顾自的冷冷的骂道:“哼!那夏一杰到底只是个副官,没什么大钱,买不起现在流行的搪瓷灯罩也不奇怪!倒是这屋子租的还不错,够宽敞。” 说罢,她便站起身来,左右绕墙走上一圈,她那伤手已然好得差不多了,便一一的抚过一桌一几,不觉得痛,也不觉得怕。 她是三日前离开法兰西会所的,因着夏一杰不愿意露面,便提前给她汇了一笔款子,只任她自己赎身去,那态度虽不至于高慢,却分明也是嫌恶的样子。 小金铃并未同他分说。 她早已习以为常了,反正,既是窑子里的出身,又怎会有人看得起她来? 如此,她便自个儿收拾好了行李,又将契书一撕,便要住进旅行社里去。 那些挤在暗室里生长的姑娘们纷纷的围了上来。 “小金铃,你快和我们说说呀,难道当真是沈军长为你赎了身?” “他给了你多少钱,是纸币还是银元,是要让你做外室还是抬你做姨太太?” “待会儿你是不是会坐着军用皮卡车走?以后你要去哪住?” 语声嘈嘈,似疾弹一曲琵琶,小金铃一一听罢了,复又一一的笑过了。 “这是我自己的本事,是我自己的命数,他奈何不了我。” 她说。 “谁也奈何不了我。” 她抱着琵琶,一只竹编手提箱不过十六寸大小,她余下一只手正好拎住,很伶仃。 话音至此,那个与她一向不和的姑娘忽然走上了前来。 “小金铃,戏子无义,婊子无情。咱们这种人,是注定不会有好下场的,要是再沾了上面那两样,有情有义、重情重义,便只会死得更惨,你只管记住。” 话毕,她便转身躺回了床上,那是小金铃曾经睡过的下铺。 之后的几日,小金铃便暂住在了旅行社里。 那琵琶她包起来了,不想弹,嫌累,也嫌烦,于是成天的睡下去,直至今日午后,她得了夏一杰的消息,方才连夜搬进这胡同里来。 彼时,夏一杰只管再三同她谈判道:“房子我给你找好了,该有的东西都有,旁边就是街市,方便你买菜做饭,另外还给你装了电话机。” 他一顿,复又瞥过眼去,从一边瞥到另一边,却始终不曾看过她哪怕一眼。 “我把该做的都已经做了,所以请你悄悄的住进去,不要声张,也不要引人耳目,守好我们之间的约定,更不要联系我——除非是要事。” “什么事才算要事?” 她嗤笑一声,“在你这种人的眼里,我们这些人连条狗都不如,哪里又会有称得上要事的事呢?” “那就,缺钱、或者生病,或者快死了,走不了路的那种,这些算要事。” “好,那就先这样。” 夜已深了。 几只蛾子绕着孔雀罩子翩飞,然后“噗”的一下撞上灯泡,发出呲啦的一声,像是烫死了,也像是电死了,却反正是烧糊了的样子了。 谁知,那灯泡竟也一下子熄灭了。 小金铃于是霍的站起身来,走到门前、狠拉几下开关线,没有用,那灯丝照样是黑红色的。 “真晦气!” 她忍不住的啐了一口,又抱起电话来拨了个号,更不必久等,那头便很快的接了起来。 “我说了的,没事不要联系我!” ——电话里,竟一瞬响起了夏一杰低哑紧张的声音来。 小金铃冷冷一笑,道:“我倒也不愿意联系你,可你租的这破房子实在太差劲,我才住进来两个小时,灯泡就忽然坏掉了!” 夏一杰不耐道:“那你不可以先睡吗?明天睡醒来再请人去修!” “你自己都把我当夜场女来看,这会儿却想让我学良家女在夜里睡?” 小金铃阴阳怪气,比他更不耐,“夏一杰,我警告你,你的把柄在我手上,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得做什么!现在我要用电灯,那你现在就得赶过来给我修!” “白日里你才和我说好的,只有遇上要紧的事情才会联系我……” “那是‘先这样’!” 她叫起来,咄咄逼人、不管不顾,实在是做实了那句笑话。 ——戏子无情,婊子无义。 “我一个婊子,你反正瞧不上我,又指望我和你讲什么情义信义!我现在就是反悔了,你爱来不来,爱受着不受着,大不了之后谁也别让谁好过,我烂命一条,却能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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