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意落枝头_第146章 身败名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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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回去盛恬就在网上搜索了关于无尽夏的品种,发现原来这是绣球的一个品种,因为花期从晚春到夏秋延绵不断而得名。
  滑动鼠标滚轮,她看着网页上的百科内容,“无尽夏的花语......”低喃的声音戛然而止。
  映着屏幕亮光的杏眸微缩,视线停留在后半行字上,久久没有移开。
  好一会儿她才回过神来,找出橙色软件,点开识别图片,选择刚刚拍的照片,然后下单......
  翌日气温升高,已经有24度,初夏气息悄然而至。
  今天桑衔枝休半天假,午睡过后,两人决定先给崽崽洗澡——上一次洗已经是两个月,虽然崽崽很爱干净经常把自己舔得油光水滑,但两三个月还是用水洗一下比较好。
  四月的猫三联还没打完,所以暂时不用洗。
  给猫洗澡是一项不小的工程,尤其是崽崽这种胆小又傲娇的猫,以往盛恬都是送去宠物店洗,但特殊时期她打算减少出门,不给市区的民警同志添乱。
  虽然崽崽跟着盛恬搬到这边已经有几个月,跟桑衔枝混熟了,可一旦涉及“原则性”问题,比如她最爱吃的小鱼干和最讨厌的洗澡,就对谁都不留情面,盛恬也不例外。
  只是她清楚以后还得靠铲屎官伺候,所以再不情愿也不敢撕破脸,顶多洗完回去冷着铲屎官几天,让她认识到这件事的严重性。
  至于新晋的铲屎官,本来她还挺喜欢的——他身上除了好闻的气味,还很温柔,唯一不足就是给零食的时候一点都不痛快。
  现在还多了一点,洗澡!
  那么斯文的一个人给猫洗澡竟然如此用力,对待淑猫一点儿都不绅士!
  被按着头吹干毛发的崽崽龇着牙:真是个虚伪的人类!我一定要撕开你的斯文败类的面具让铲屎官知道!
  崽崽趁着抓住自己的两人一个不注意,蓄势准备钻缝隙逃之夭夭......
  然而前爪还未动,刚弓起腰心思就被识破——桑医生就将手抚在她的后背上,瞬间动弹不得了。
  崽崽不情愿地“猫呜”了声,很是哀怨的抗议。但铲屎官似乎没有听见,她正在冲着那个按住自己的男人露出笑容,看起来很甜。
  好吧。崽崽认命地趴在毛巾上不动,圆溜溜的大眼睛暴露了她的小心思——
  要是铲屎官以后要跟这个人类在一起,那她还是早点适应这种情形吧,虽然受罪的是自己,但好在气氛还算温馨,这很新奇,但不会让猫讨厌。
  兵荒马乱后,天也黑了,无论人还是猫都精疲力尽了。
  两人均仰靠在沙发上休息,猫则盘着身子窝在地毯上,忽略地上杂乱的毛巾与吹风机,一室静好。
  程煦是踩着饭点到的,本来魏岚也想过来——自盛恬回c城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还没有找着机会见上一面。
  但魏岚顾及到他们要谈及案情,她在不合适,只能作罢,并强烈要求一定必须另约时间,闺蜜脱单这么大的事她攒了一肚子话,肯定要找个机会好好说道说道。
  盛恬知道她大约是震惊多于疑惑,还有这次出事她也跟着担惊受怕,是得好好安抚一番,便答应了这周末约见。
  程煦一顿风卷残云后,放下筷子,抹了抹嘴,继续说:
  “......警方在附近几个县市布下天罗地网,各关卡查得那么严,四五天了他愣是没露个脸,真特么较狡猾!”
  说到这他就气不打一处来,这几天他没日没夜地奔走,加起来都没睡十个小时,黑眼圈都掉到下巴了,竟然连个人影都见不着,真是见鬼了!
  “注意措辞。”桑衔枝提醒道,又问,“家人呢?”
  程煦看了一眼在中岛专心切水果的盛恬,差点忘了还有女士在场,清了清嗓子收起匪气。
  “找人24小时盯着呢,”他正色道,“他都丢下了老婆跑路了,应该不会在这个时候自投罗网吧?”
  为了不打草惊蛇,程煦出发去h城前让人注意别墅的动向,但没有限制别墅人员的出入,没想到他给自己来了出调虎离山,让小舅子黄鸣去家里混淆视听,然后给他玩了出金蝉脱壳,跑去h城......
  真是老奸巨猾!
  这种阴险狡诈之徒,会在这个时候冒着被抓捕的风险联系家人?程煦表示怀疑。
  桑衔枝却不以为然,“不一定。”
  “十年前何毕为了妻子谋财害命,说明家人在他心里占了重要位置。跑路不带黄玲是因为他很清楚妻子对他那些犯罪行为一无所知,警方不会把她怎么样,不带她反而是在保护她。”
  程煦闻言噎了一下,想起黄玲得知何毕杀了那么多人心脏病发的情形,心情复杂——那样一个丧心病狂的人,在妻子眼里却是个温柔体贴的好男人。
  “真不知道他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
  回国后黄玲病情稳定,大半辈子的积蓄能让夫妻过个不错的晚年,就这还不知足,非要去杀人!
  桑衔枝没他那么多感慨要发,只是问:“张浩交代了吗?”
  冷静的语气让程煦醍醐灌顶——对了,就算何毕回国后安分守己,但身上还背负着十年的人命呢!他这几天也真是忙疯了,竟然忘了盛明庭这桩重要的案子。
  于是打起精神,“正要说呢。”
  他把这几天想尽办法从张浩口中得知的信息简单阐述:
  “让陈娟秀和张浩见上一面后,他终于肯坦白了。何毕是在他屡次想攀上盛恬但都一无所获时送上门的,当时他头脑一热就加入了。他原本是打算敲诈盛恬一笔钱,但何毕几次三番告诉他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又给了他几笔钱。尝到有钱的甜头张浩就逐渐失去了理智,为了得到更多钱就对何毕言听计从。”
  桑衔枝闻言道,“张浩贪财,但不蠢,骗钱和杀人的区别他不会拎不清,何毕一定是抓住了他的软肋,迫使用他不得不为其卖命。陈娟秀?”
  程煦给予肯定:“没错。”也只有他那个将三十多岁儿子当做宝贝的母亲才能勾起他所剩无几的良心了。
  盛恬走过来将切好的水果放到餐桌上,示意程煦不用客气。
  此时听完他们分析,她在落座的同时道出结论:
  “所以何毕也想让我身败名裂。”
  音落,程煦被咀嚼到一半的苹果呛得直咳嗽,引来两人的目光,小麦色的皮肤顿时通红。
  他赶紧摆手表示自己无碍,脑子却在飞速运转,这个“也”字还真是意味深长。
  换做别人程煦大概率是不会多想,但盛恬可是个网文大神,无论是逻辑还是文字都是她的强项。
  事实证明也确实如此,十年前他将盛明庭的死伪装成“畏罪自杀”,致使其身败名裂,让盛家家破人亡;十年后他又将注意力放到盛恬身上,试图让她重蹈父亲的覆辙......
  桑衔枝哼了声,不置可否:“典型的反社会人格。”冰冷的语气让程煦在初夏的傍晚打了个冷颤。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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