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南降兵们猪肉吃的呱呱叫,心里对于大明充满了向往。 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他们现在又何尝不是猪,一只任人宰割的猪。 知道的越少,人就越幸福,这句话是没有问题的。 就像现在的安南降兵,他们并不清楚自己的去向,但是看到明军能给他们猪肉吃,想来肯定不会太差。 “殿下,末将猜不出来啊?” 朱慈烺这面就安南降兵的处置问题和高兴打起了哑谜。 看着朱慈烺的申请,高兴心中一哆嗦,连忙回答。 “哈哈哈!” 朱慈烺大笑一声。 “你看看你那个样子,怎么?本宫在你们眼里就这么残暴不仁么?” “末将不敢,殿下宅心仁厚,怎么可能残暴不仁。” 高兴连忙摆手。 朱慈烺对比微笑不语。 对于这万余安南降兵,朱慈烺内心其实已经有了打算。 俗话说的好,要想富,先修路。 修路不仅仅能够致富,更重要的是,修路可以加强沟通交流,促进两个地区之间的融合。 大明想要彻底控制安南,除了通过人口控制、移民和经济控制之外,还有一条重要的途径,那就是加强大明和安南地区之间的沟通,促进融合。 要达到这一目的没有便捷的交通,显然是不现实的。 所以对于安南这一万余的降兵,朱慈烺准备安排他们去做一个有利于家乡发展的事,修建南升公路。 所谓南升公路自然就是从广西南宁到安南升龙的公路。 南宁到升龙距离大概四百三十公里,这条路修建起来,对于安南来说绝对是好处多多。 修路的费用朱慈烺都自掏腰包的出了,就像后世华夏无偿援助非洲一些国家一样。 给你们资金,给你们技术,帮你们修路,你们还不得感恩戴德? 想来安南也是如此,肯定会对大明感恩戴德的,把大明当成恩人。 朱慈烺这里所说的修路,自然不是开辟一条道路出来,而是在原有的道路基础上进行拓宽,然后建筑上水泥,对路面进行硬化。 朱慈烺相信,只要南升公路修建成功,在配合上其他一些手段,这安南将会永远的属于大明。 “本宫对安南降兵已经有安排了,你去把那个安南人的头头给本宫带来。” 朱慈烺不想继续逗高兴了,对高兴吩咐说道。 高兴如蒙大赦,伴君如伴虎,果然不假。 高兴连忙领命而退,随后派人迅速去通知郑标。 郑标在大营中正吃着猪肉炖土豆呢,吃得满嘴都是油。 郑标在安南虽然身居高位,但是自从进入大明来,他也是许久没吃上热乎乎的饭了。 加上之前,心中一直操劳一些事情,吃也吃不香。 现在好了,反正已经投降了,心头无事,吃嘛嘛香。 听到大明皇太子朱慈烺要见自己,郑标先是一愣,随后脸上露出了狂喜之色。 也顾不上什么形象身份,用手抹了抹自己嘴角便立刻动手前来。 见到朱慈烺之后,郑标没有任何犹豫,直接行跪拜之礼。 “罪将郑标参见上国皇太子殿下!” 郑标将脸死死的埋在地面,一动不动,等候朱慈烺发话。 “抬起头来!” 朱慈烺不怒自威,言语中充满了威严。 郑标缓缓抬起头来,但是依旧眼眸低垂,不敢直视朱慈烺。 朱慈烺望去,这郑标哪里还有什么大将军的样子,衣着松散,胡子邋遢,不知情的人肯定会把郑标当做农户老汉。 可是朱慈烺看到这一幕后,心中警惕顿起,眼中精光闪烁。 “郑大将军,好手段,好心思啊!” 朱慈烺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看透了郑标的心思。 乐不思蜀这个词语大家想必都听过。 三国时期,刘备占据蜀地,建立蜀国。他死后,儿子刘禅继位,又称刘阿斗。 公元263年,蜀国就被魏所灭。 刘禅投降后,魏王曹髦封他一个食俸禄无实权的“安乐公”称号,并将他迁居魏国京都许昌居住。 魏王自己也无实权,掌大权的是司马昭。 在一次宴会上,司马昭当着刘禅的面故意安排表演蜀地的歌舞。 刘禅随从人员想到灭亡的故国,都非常难过,刘禅却对司马昭说:“此间乐,不思蜀。” 他一点儿也不想念蜀国。 刘禅因此被世人嘲笑数千年。 可是,刘禅才是真正的大智慧。 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思蜀又能如何,只会让司马昭提高警惕,甚至对就禅起杀心。 而无论在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保全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命是其他一切的基础。 如果命都没了,其他的一切都是空谈。 而郑标现在的表现又何尝不是大明之刘禅。 但是在朱慈烺这个从后世而来,经过后世那种一百斤人九十九斤是心眼的社会,郑标这点小心思自然是不可能瞒过朱慈烺的眼睛。 听到朱慈烺的话,郑标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但是这一丝惊讶微不可察,随后便是满眼的懵逼。 你还别说,郑标的演技还挺在线的。 “大明皇太子殿下,罪将不知所言!” 郑标再次叩头,并趁机将头埋了下去。 在朱慈烺灼灼的目光之下,郑标也有点心虚。 他感觉他仿佛已经被看透一般,在眼前这个大明皇太子的眼中,自己没有任何秘密可言。 “行,你要是高兴演,你就继续演下去吧。” 朱慈烺双手一摊,很是无所谓。 反正在他这里,这个郑标以及一万多安南降兵是不可能兴起什么波涛的。 “本宫这次召见你,是想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同时也是给安南一场泼天的富贵,不知郑大将军有没有兴趣啊?” 听到朱慈烺的话,郑标心里很是鄙夷。 把自己当三岁小孩呢? 安南入侵大明,被大明打败了,现在大明说要给安南一场泼天的富贵。 信这个还是信我是秦始皇,打钱! 心里虽然这么想,但是嘴上却不能这么说,毕竟这么说是要命的。 生命只有一次,自然要好好珍惜。 “泼天的富贵不敢奢求,殿下有什么事可尽管吩咐,罪将一定尽力而为!” 朱慈烺呵呵一声。 但是随后朱慈烺的话在郑标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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