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_分节阅读29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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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不利于自己的情势。就像三鹿集团那段报告一样,把所有自己不愿看到的新闻都说成是”炒作“,好让政府和他们站在一起去对抗那些看不见的”一小撮别有用心“的坏分子。虽然,那”一小撮人“其实是全部的消费者。

    原题为”什么叫做‘炒作’“,发于”牛博网“2008年10月13日诽谤:为什么政府控告传媒不是一个好主意现代法学里面有一门有趣的学科,叫做”微观法学“,专门研究那些在任何成文法例之外,最微细最日常的人类互动行为。例如排队,一般而言是没有什么法律专规管大家一定要排队上车排队买票的;但是在一个文明社会里头,仿佛人人都晓得排队的规则,甚至还知道例外情况下最恰当的应对之道(比方说中途来了一个行动不便的人,队伍会自动让他插入)。法律以外,尚有一个广大的世界,看似无法可依,却有无数不需明言的隐形法规支撑,此乃社会运作的基石,文明之所以为文明的本质。

    辽宁省西丰县公安局最近派人到北京《法人》杂志社捉拿记者朱文娜的事件引起了很多人的愤怒。只因为这位记者写了一篇谈及西丰县县委书记”负面消息“的报道,西丰县居然就按”诽谤罪“的名义拘传她。大家首先注意到的是《法人》乃中央政法委所属的《法制日报》

    旗下刊物,区区一个”地方官“竟敢派员入京捉人,岂非”以下犯上“?更有法治精神的论者则依照国家法律,指出诽谤罪乃自诉案件,而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一方面承认自己没有亲自提诉,另一方面其下属公安局却出动公权力拿人,分明就是非法行动,知法犯法。

    我想在这个基础上提一个假想的问题:如果张志国依法提出起诉,按正常程序去检控朱文娜的话,那又如何呢?假如西丰县公安的拘捕行动完全合法,大家的不平与愤怒是否又会因此消减呢?

    我不知道其他人的想法,起码我自己还是觉得不能接受。因为在一个现代社会里,一位掌握政治资源和权力的官员受到媒体的监督是应有之义。如果他不满意媒体的报道,觉得舆论对他不够公正,他最该有的反应不是诉讼法律,而是像其他人一样依循公共空间的游戏规则,或者写信去报刊,或者召开记者会,在媒体上平等地回应质疑批评。这种做法不是法律规定的,却是现代人都明白的隐形法规,每一位政治人物都该尊重公共空间的往来方式,尊重传媒的相对独立与自主。

    其实这也是最聪明的做法,因为读者并不愚蠢,只要给他们足够的资讯,给他们多方面的观点,他们自己会下判断明是非。张志国书记和西丰县的相关官员先是拒绝朱文娜的采访,平白丧失在媒体上替自己辩护的机会。等到报道出来了,又不在《法人》和其他媒体上回应澄清,反而直接动用法律和公权的武器,这岂不是在公共空间不战而败?在广大受众面前默默认错?放弃了还自己清白的良机(假如他是清白的话)?

    所以在香港,台湾乃至世界上绝大部分地区,政治人物都不会轻易对传媒兴讼,因为他们晓得这不只不合现代社会的规则常识而且非常不智。假如所有的政客官员都动辄告人诽谤,恐怕全世界的记者和媒体早就给人告个遍了。当然,例外也是有的,比方新加坡,当局每逢大选就告对手诽谤,于是反对派选都不用选就先输在法庭上了。所以没有多少人会拿新加坡的”民主“当真。问题是我们想学新加坡吗?

    依法治国固然好,文明地依法治国更好。

    原题为”依法治国之外“,刊于《南方都市报》2008年01月16日49信息不对称:中国特色的资讯匮乏只要逛一圈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任何人都能发现如今的中国出版界和二十年前真是大不相同了。从前的翻译书籍不只在种类和数量上无法和今天相比,而且yhbg还常在序言里煞有介事地声明一番,说”本书反映了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中某些人的观点,我们应该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批判地检讨“云云。而现在的翻译书多半已经可以直接跳过这层八股虚文,直接以素颜和读者见面了。对着琳琅满目的译书,你真的很容易生起一种感觉:”中国真的和世界接轨了。“但,这是真的吗?

    今年年初,英国一家出版社推出了一本非常轰动的书,作者是个土生土长的英籍印裔穆斯林。他就是那种近年震撼欧美的”伊斯兰极端分子“典型,明明在英国长大,与同龄的孩子一样唱英国的流行歌曲,受英国的正规教育;偏偏在青年时期突然转向伊斯兰教的基本教义派,满脑子仇恨西方的思想,甚至还做好了执行自杀袭击的准备。这位作者特别的地方是他后来突然痛悟,脱离同伴,回到校园攻读博士,这本书就是他前半生的自传了。此书一出,书评界莫不称善,因为以前还没有人试过从第一身的角度去谈伊斯兰极端分子的心路历程。

    令我惊讶的是,不少内地出版界的资深编辑和大佬似乎都没听过这本书,而当我问他们会不会代理它的中文版权时,答案则是”这要看中国读者的反应了。这种题材,大家多半不感兴趣“。事实上,自从”9·11“发生之后,与伊斯兰题材有关的书籍一直就是全球各地畅销书榜上的常客,其中不乏立论中肯观点独到的好书,但被译成中文的却是凤毛麟角。理由真的就是中国读者不感兴趣吗?还是怕这些书太过敏感,出现了之后会影响”社会的和谐“,”民族间的关系“呢?

    我并不认为别的地方流行什么书,中国也就一定要赶着把它们译出来。但是,畅销书的确有指标的作用,它可以反映其他地区的人正在关心什么,正在渴望什么,看到这些书,就意味着我们有机会更深入地理解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民情趋向;理解其他人,我们懂得怎么和他们打交通,形成一个更完备的世界观。

    如果这个例子太不平常,我们还可以看看”维基百科“和”yontube“这两个热门网站在中国的处境,大家都知道,要在中国境内顺利登录这两个网站并不总是一件容易的事。当外国一个普通小学生都能自由自在地从”维基百科“里找材料做功课的时候,我们的大学生却不能进入这个世界性的平台,这里头的资讯差距岂不是大得太离谱了吗?

    没错,人家有”维基“,我们有”百度“;人家有”youtube“,我们还有无数的视频网络。凡是外国有什么,我们就能炮制出一个针对中国市场很有中国特色的模本和翻版。可是,在中国独家提供的资讯选择之外,我们就真的不需要去直接接触别人的声音、别人的世界吗?

    这种中国特色的资讯不对称不只使得我们很难和全世界做”同一个梦“,而且还会损及我们在知识经济上和其他人竞争的本钱。”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我们现在面对的情况是,人家要知道我们很容易,我们对人家的认识却总是慢了半拍,缺了一角。

    原题为”中国式的信息不对称“,刊于《都市日报·兵器谱》2007年09月03日50———————————————————————————————————————————————————————————下编:窥视世界的局部角度我很难不想起小时候在台湾生活的经验。当年国民党实施报禁,不只没有几份报纸,而且每份张数极其有限。仅管如此,那些报章却极有国际视野,常见论者畅谈天下大事,说得头头是道,煞是好看;相反地,自己家里的东西,大家却写得吞吞吐吐,四平八稳。后来我才明白,那实在是因为岛内的事情不太好说,于是才被迫出了一堆国际问题专家。

    51政治激进派的豪赌如果说爱好和平是人类的天性,那么为什么又总是激进派主导了局势的发展呢?每当鹰派遇上鸽派,被吃掉的往往都是鸽派。一个国家的强硬派碰上另一个国家的强硬派,结局就是不断循环和繁殖的暴戾与悲伤。

    ———————————————————————————————————————————————————————————温和派如何被迫走上了激进路线来自50个国家和组织的代表专程奔赴美国马里兰州的安纳波里斯市开会,但他们这一趟注定是要白跑了,因为这场会议的目标是中东和平(一种几乎不可能达成的目标),主角是宣称自己很有决心要缔造和平的以色列总理奥尔默特(每一任以色列总理都说过这种话),以及巴勒斯坦自治政府主席阿巴斯(一个实际上只能控制半块巴勒斯坦的领袖)。

    为什么这个备受瞩目的会议注定要失败呢?因为主办国美国没有邀请哈马斯参加,而哈马斯领导人哈尼耶已经表明:”这场和会达成的任何协议对于巴勒斯坦人民来说没有任何约束力。“不幸的是,哈马斯控制了整个加沙地带。

    为什么这个会议要把哈马斯排除在外呢?那是因为美国和以色列都认为哈马斯是个极端的恐怖主义组织,就像过去的法塔赫一样。所以当哈马斯在06年赢得巴勒斯坦议会大选,并且组成政府之后,美英这些”民主国家“都拒绝接受这个巴勒斯坦人民民主选择的结果。他们不只和以色列联手实施更严酷的经济制裁与禁运措施,甚至还提供武器给阿巴斯所属的法塔赫,协助他们去和哈马斯打一场两败俱伤的内战。

    为什么巴勒斯坦人民要支持态度强硬,不承认以色列有权立国,”专搞恐怖袭击“的哈马斯呢?难道他们不喜欢和平的来临吗?除了因为过去的法塔赫政府贪腐无能,而哈马斯则广设医院与学校惠及百姓之外,最重要的是因为法塔赫已经被许多人看成是叛徒了。自从被誉为是划时代的”奥斯陆协定“签署之后,十多年来,每一张以巴和平路线图都成了巴勒斯坦真正独立建国的路障,每一次和平的停火协议都是新一轮暴力冲突的预告。在把巴勒斯坦切割成以色列境内互不相连的小岛的”奥斯陆协定“里面,法塔赫是丧权辱国的签署者;在以色列每一次暴力攻击之后呼吁巴勒斯坦人不要报复的,都是日趋软弱(有人说是”务实“)的法塔赫。

    2001年7月,以色列暗杀了两名哈马斯领袖,终结了短短两个月的停火协定。2002年7月,以色列在法塔赫正要与它签下新一轮停火声明之前的几个小时,空袭一座加沙地带的公寓大楼,杀死了11名儿童。几乎所有哈马斯策划的自杀式恐怖袭击都是为了报复以色列主动挑起的战端,而法塔赫则负责去维持那些沦为一纸具文的和平协议。巴勒斯坦人如何能不支持哈马斯?又如何能不更加贬视投降的法塔赫?

    如今,甚至连哈马斯也有投降的嫌疑了,因为它放弃了坚持作战的立场,跑去参加美国和法塔赫主推的选举,走一条温和妥协的道路。

    孰料美国输打赢要,竟然拒绝承认愿意放下身段的哈马斯。在哈马斯协助以色列殖民离开加沙地带之后,换来的是以色列对这个地区更严密的封锁。于是,一些更激进的小股力量出现了,他们认为哈马斯正在步法塔赫的后尘,以妥协换来更大的伤害和侮辱。

    在哈马斯仍然可以影响激进力量,仍然控制半个巴勒斯坦,仍然得到大部分人民支持的今天,安纳波里斯会谈却对它关上大门,它怎么会是一次有前途的和平会议呢?

    原题为”更多和平还是更多侮辱“,刊于《南方都市报》2007年12月02日激进政治的自我繁殖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来总结过去的100年:在这100年里,战争不得针对平民首度成为全球各国的共识;但它同时却也是人类史上平民死伤最多的100年。

    20世纪以来,战祸接连不断,使得研究战争是否合情合理的各种”正义战争“理论也空前发达。然而不论何家何派,无一赞成可以把平民当做攻击目标,其实这只是重申了一个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滥杀无辜是有罪的。且以伦理学大师罗尔斯晚年力作《万民法》里的一段话为例:”既然法外国家并非良好国家,社会当中的非军事成员就不可能是组织和发动战争的人。那是领导者、官员以及其他操控国家或是受国家雇用的精英们一起干下的好事。他们是罪魁祸首,是他们执意发动战争,他们才是罪犯。老百姓通常只是被蒙在鼓里或是被国家的宣传所蛊惑,是不必负责的。即使有些民众没有那么无知,也非常好战,但老百姓还是无须负责。不管战争爆发的原因为何。“离开理论,我们再来看现实。为什么以色列军队可以公然违反国际惯例,肆无忌惮地杀害平民?除了误炸,他们还有更好的理由吗?

    又为什么美国仍然可以支持以色列入侵黎巴嫩,坐视惨剧持续发生,而且阻止任何立即停火的要求?

    其实以色列一直都奉行”集体处罚“的策略,也就是说在其眼中,敌人并无平民与武装人员之分,要打击就得一起打击。因为那些平民不只主动协助甚至窝藏武装分子,甚至还会随时变身为后者的生力军。所以无差别的轰炸或许可以使他们乖一点,知道和恐怖分子搞在一块是没有好下场的。所以”集体处罚“其实是种连坐法,逼迫所谓的”平民“必须和恐怖分子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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