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系主飒疯了_第三百四十二章 黑莲花女主的复仇路(4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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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雲、路锦夕二人没想到叶风一向对情爱方面不开窍,原来不是不开窍,只是还未遇到那个开窍之人罢了!
  可惜他遇到的人,这辈子都不会属于他。
  慕惊雪带她回了营帐后,他笑着说,“阿瑜,这军寨后面有一片枫林,想不想去看看!”
  “恰好今天是你的17岁生辰,就当陪你过生辰。”
  两人来了后山。
  叶韵坐在一座凉亭里,慕惊雪站在一处空旷的平地上,正挥舞着酣畅淋漓的护将剑,给他表演剑舞。
  叶韵拿着糕点,边吃边赞扬,“好剑法,予安哥哥真厉害!”
  慕惊雪停止舞剑,走进凉亭。
  叶韵倒了一杯茶给他,“予安哥哥,喝口茶,歇歇!”
  慕惊雪仰头饮完茶,伸手轻轻一拉,将她扯入怀中,“好阿瑜,五天后,我要率领十万将士去边境支援,不知多久才能回来,我好想带你一起去,可战场危险重重,又不想你以身犯险。
  这段时间阿瑜能不能只陪我,不要离开我,不要去见他,好不好?”
  他口中的这个‘他’自己明白指的是慕昔迟。
  叶韵见他一脸不舍和柔情,苦苦哀求的模样,让她止不住心软,“好,予安哥哥。”
  慕惊雪其实很想问,她愿不愿意嫁给他,可他不敢问,也不能问,怕问了,两人如今温馨的画面就结束了。
  何况这丫头性子太拧了,她不想做的事,越逼她只会越让她反抗到底。
  慕惊雪从上一世就看清楚一件事,师尊接近他,应该是为了某种任务,这一世依旧如此。
  可不管她有何目的,只要她还活着,留在他身边,这便足够了。
  几日后,叶韵亲自在城门前送他出征。
  慕惊雪穿着一身墨色铠甲,骑在高头大马上,深情柔和地望着那一身特意为他而装扮艳丽的女子,“阿瑜,等我回来!我一定娶你!”
  叶韵明媚一笑,“一路平安!”
  慕惊雪听到她的祝福,他很喜欢。
  便对她笑了笑,随后调转马头,一声令下,“启程!”
  其他人祝他得胜归来!或者祝他战无不胜,凯旋而归!
  可只有她愿他一路平安!
  这便是她与别人的最大区别。
  一个月后,叶韵同众多学子参加贡院科考,毫无疑问,拿了第一名,获得殿试资格。
  不久,参加殿试,皇帝亲笔御书,封为状元。
  第二名乃当朝太后的侄子,承平侯嫡长子,赵慎,封为榜眼。
  第三名正是谭威远,赐封探花。
  虽然谭威远已得了皇帝赐官,但是科考他还没考,自然也得参加。
  郑纾瑜成了从古至今,第一位女状元。
  皇帝册封她为翰林院正六品侍讲,协助翰林院大学士管理史册,下发诏令,讲读经史。
  皇帝给她这个身份,有私心,想让她离自己近点。
  毕竟侍讲这个身份大部分时间都得待在皇帝身边,协助皇帝处理文书诏令。
  慕昔迟仗着身份,滥用私权,总喜欢私自留下她,名义上是同翰林院一起参与修史编书,实际上将她强留在身边,同他厮混。
  叶韵忍了几天,实在忍不下去,便直接上书提离职。
  慕昔迟自然不批,叶韵当场发飙,“慕昔迟,你到底想干什么?你是不是有病?”
  这话一出口,吓得皇帝身边的贴身公公冷汗直流。
  郑献也被自家表妹这话吓得不轻,脸色当即一白。
  可叶韵却语不惊人死不休,“我参加科考是为了有朝一日,为百姓谋实事,你可倒好,整天强留我在你身边。
  你是一国之君,不是三岁孩童,请你不要那么幼稚!
  今日,要么你让我辞官回家,要么你给我找个正事做,不然别怪我翻脸不认人,惹急了我,就算你是皇帝,我也照打不误!”
  叶韵冷着脸说,“我给你三个数。”
  “一。”
  “二。”
  “……”
  三字还未出口,慕昔迟开口,“既如此,便如你所愿!”
  “郴州发生水患,正需要救灾物资,不如郑侍讲亲自跑一趟,朕命你为钦差大臣,全权负责治水救灾一事,你看如何?”
  皇帝提这件事,就是为了吓吓她,想让她服软。
  可叶韵能服软,那就不是叶韵。
  她跪下行礼,“臣谢主隆恩!
  臣必定不辱使命,完成救灾一事。”
  皇帝看她接了诏令,脸色一沉,气得咬牙切齿,“好,好,好得很!”
  “滚下去!”他怒吼一声。
  叶韵起身,堂而皇之离开御书房。
  慕昔迟沉着脸色,冷煞的面容令人心惊肉跳。
  叶韵这一去便是三个月,不仅完成了救灾治水,还帮助当地百姓进行建设,惩治当地贪官污吏,赢得当地所有百姓的爱戴。
  她是有史以来,第一位女状元,也是第一位女钦差,当地官商勾结,她刚开始进郴州,官吏都不待见她,更瞧不起她是一位女官。
  可叶韵已雷霆万钧之势,将当地最大的一位官商勾结的富商抓了,然后已他为起点,扯出其他官商,随即,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当地贪官全部连根拔起。
  期间,她遭遇了三次刺杀,可刺客都无疾而终,相反,她利用刺客的刺杀,留下人证和物证,将一众贪官以谋害钦差大罪,抄了家,顺带杀了那群蛀虫。
  叶韵自然清楚,就凭小小郴州官员,不敢官商勾结,贪污受贿,朝中肯定有人支持。
  她现在回京,就是为了此事。
  她在回京路上,还遭遇了两次刺杀,可惜她都有防备,对方没有得手。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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