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江晚几乎是撑着手臂起来的,只觉得浑身上下都被卡车碾压了一遍。 “醒了?” 盛庭枭长臂一伸,再次把人抱进怀里。 “再睡一会。” 她推了推他,“快松手。” 一阵天翻地覆,她被压在身下,撞入他黑梭梭的眼眸,里面闪烁某种熟悉的光。 “你精神不错?” 她伸出一根手指,将他的脸戳开,“你悠着点,年纪大了。” 盛庭枭:“……” 他今年才三十岁出头,怎么就老了? 被打击了的盛总,脸色恍惚。 江晚忍不住笑,在他唇上落下一吻,然后起身。 盛庭枭低低的叹了一口气,只好打消和老婆温存一下的念头,跟着起身。 难得放假,没有工作压力,江晚懒洋洋的坐在后花园里晒着太阳,像一只餍足的猫儿,手边放着一壶煮好的花茶。 她晃着秋千椅,抬眼,看见盛庭枭就坐在一旁,手里拼着积木。 是的没错,就是积木。 堂堂盛总还有这么一个不为人知的小爱好。 她支着下巴,欣赏他俊美的侧脸,看他修长的手指非常灵活的将一块块小零件堆砌起来,连说明书都不看,直接上手。 她看着看着,一阵困意涌上,不知不觉的在秋千椅上靠着睡着了。 盛庭枭注意到了,拿出毛毯,给她盖上,没有惊动她。 昨天一夜,的确累着她了。 醒来时,夕阳西下,橙色的光铺在花园里像渡了一层光晕,美的令人沉醉。 “喜欢吗?” 盛庭枭从身后靠过来。 “很喜欢。” “那以后可以经常过来住。走吧,带你去一个地方。” 她挑眉,“这么神秘?” “嗯。” 她没有化妆,素面朝天,穿着休闲的衣服,带着鸭舌帽,跟着同样换下西装打扮清爽的盛庭枭一起下山。 小城的夜晚并不热闹,带着独特的静谧喧嚣,在小巷子里藏着许多老字号的小吃馆。 他没有选择高大上的高档餐厅,而是带着江晚在一家家小吃店里转悠,满足她曾经的童年记忆。 她脸上的笑容一直没有下去过,在无人的角落,她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落下一吻,“我喜欢这一次的生日安排。” 盛庭枭在她退后时,猛地用力一抱,一记回吻,“这么简单的谢礼还不够。” “别耍流氓,我要去那家的甜糕。” 她指了指正在排队的店。 盛庭枭叹了一口气,“是,大小姐,这就给你买。” “嗯哼,我等你。” 盛庭枭放下身段,乖乖的去排队给老婆买甜糕。 好在排队的人不多,很快就到他,刚要转头询问要加什么口味的甜酱时,原本站在树下的人忽然不见了。 他的脸色一变,立刻抽身离开,“小晚!” 没有回应。 地上掉了一份还没吃完的章鱼丸子。 “小晚!” 他再也无法冷静,疯了一般找人。 然而这小小的街市,却彻底没了江晚的踪影。 破旧的民房内。 江晚嘴里被贴着胶带,双手反剪扣在后面,她死死地盯着面前这张略带熟悉的脸。 女人沧桑的脸上露出笑容,“你还记得我啊,4667号。” 后面几个数字咬的很重。 过去的记忆涌上脑海。 她瞪大眼睛,却无法发声。 “抱歉,我给你撕开胶带啊,但你别喊人哦,我不想杀你。” 女人一手拿着小刀,一边撕开了江晚嘴巴上的胶带。 “张玲珑。” “你果然记得我,4667号,哦不,现在你不是4667号了,你叫……江晚,对,这是你的名字。” 江晚的心一紧,她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曾经的……狱友。 在她入狱的四年里,这个名字并不陌生,她们是一个牢房的狱友。 张玲珑是因为过失杀人被捕的,判刑很重,十年。 在狱中她们的关系并不算太好。 在监狱里也有霸凌现象,当年江灵雪特意让人在监狱里‘好好招待’她,她几乎成了众矢之失。 张玲珑也算是其中一个霸凌者,但因为她们是同乡,她没做太过分,更多时候是冷眼旁观。 “4667……不,江晚,我现在都认不出你了。” 张玲珑眼神泛着诡异的光芒,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她。 盯着她漂亮的脸。 盯着她佩戴的昂贵项链。 盯着她手腕上带着的名表。 盯着她气质雍容华贵,没有半分曾经的落魄。 张玲珑眼神痴迷起来,再看看自己,脏兮兮的打着补丁的工厂制服,破了一个洞的鞋子,几天没洗发油发蜡的头发,还有被风吹雨淋粗糙黑梭梭的脸。 天壤之别。 明明在监狱里她才是那一个被所有人欺负的小丑!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不仅没有落魄,而是成为了自己不敢想象的模样!在人群中一眼能看见的亮眼存在! 眼看着张玲珑的神情不对,江晚镇定的说道:“张玲珑,很久不见,或者我们可以换个方式叙旧?你先松开我。” 张铃铛回过神,有一种浓烈的自卑感涌上,又混杂着妒忌,“换个方式?不不不,换个方式你根本认不出我!你现在身份不同了,自然瞧不上我了!我在你面前走了两次!你一次都没认出我!” 后面那句话声调都拔高了。 江晚…… 她的确是没认出来。 毕竟那段并不美好的记忆太久远了,而今天她几乎沉浸在和盛庭枭难得的悠闲时光中。 下一刻,小刀猛地抵在她脖子上,“你根本不记得我!你在和那个男人调情!我看见了!你们在接吻!你是不是很幸福?为什么我们都是坐过牢的,我出来后猪狗不如,你却可以过的这么美好!” 有时候,人的恶意往往是在低谷的一瞬间爆发,没有缘由,没有起因,只是刹那间的愤怒,招致严重的后果。 江晚看出她眼里的疯狂,眼看着那刀子越来越近,她急中生智,立刻说道:“假的!他是我的金主,我被他包了而已。” 刀子停住。 张玲珑半信半疑,“他包养你?” “对。” “不可能!你浑身都是名牌!” “你认真看一下,都是高仿的,他很吝啬,不给我买真的,还带我来吃小吃,连高档餐厅都不舍得去。” 张玲珑仔细一琢磨,好像是这个道理。 江晚面不改色的继续撒谎:“他还有变态爱好,把我折磨的很惨,我过的一点都不好。” 张玲珑低头看了看她衣服下的伤痕,青青紫紫,倒是很像曾经她被家暴的痕迹! “他……也家暴你?” 江晚用力点头,“对,他是个变态。”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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