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铃铛也觉得他莫名其妙,生闷气了。 两个人都不说话,直至她坐上了车,车子绝尘而去。 魏寻轻叹,“搞什么……” 车上,司机看了一眼,问道:“大小姐,您和朋友闹矛盾了吗?” “啊?没有!我没有生气!” 司机:这嘴巴都快要撅上去了,明显就是气大了。 也是稀奇。 他甚少见到大小姐这么生气。 回到盛家庄园后,小铃铛也暂时忘记了这件事,只当不在意。 江晚对女儿突然转去学国画很感兴趣,询问了一下。 “学的如何?” 小铃铛开开心心的和妈咪讲述课程。 江晚看的出来小铃铛是真心喜欢国画,倒也没阻止,叮嘱着:“既然想学就好好学,改天你和罗老先生说一说,我们登门拜访。” 江晚知道罗老先生的身份不低,甚至可以说在华国画坛占据泰山地位,是个很厉害的人,说出要教导小铃铛的话避让不是随便教教,这份恩情得来往。 “嗯,妈咪,我知道了。” 小铃铛悄悄隐瞒了遇见魏寻的事,免得妈咪担心了。 “对了,上次救了你的那位助教,他回国了,应聘了帝都大学艺术系的教授,我帮了他一点小忙,算是答谢他救你的恩情。以后你不用再多谢知道吗?” 江晚这番话别有意味。 她虽然不会搞商业联姻那一套,会让孩子们选择自己喜欢的人,但也不意味着她会放纵女儿成为插足感情的第三者。 小铃铛有些无奈了,“妈咪,你在说什么呀。” 江晚却很严肃的说下去:“小铃铛,你明白妈咪的意思,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你好好上学学画,剩下的爹地妈咪机会帮你处理好,知道了吗?” 那件事后他们调查了关于兰诺的事。 原本兰诺年长小铃铛几岁,又是个出色的小伙子,长得也好,还很照顾小铃铛,如果两情相悦也是一件好事。 可他们却查到兰诺有个未婚妻,且还是未婚妻家族里培养出来的人,算是内定的丈夫。 查出来后他们立刻打消了念头,甚至还开始防着女儿动情,毕竟年纪轻轻,总会以为爱情就是一切。 好在小铃铛不是那样的人,她很认真的说:“妈咪,你不用担心,我都知道的,学长和学姐已经订婚啦,我很清楚,我又不傻。” 尽管被救的那一瞬间,她死去的感情有复活的迹象,但冷静过后,她还是清楚的意识到,她的暗恋该结束了。 以后,她只会拿兰诺当学长。 江晚看着她眼里的坚定,总算松了一口气,还觉得很欣慰,摸了摸她的脸,“妈咪知道你有主意就行了,下个月是你和年年的成人礼,你想要什么礼物?” 小铃铛狡黠一笑,“我想要啊……我想要妈咪送我的!我都喜欢!” 江晚被逗笑了,心中暖暖。 一转眼,年年和小雅互相喜欢,小铃铛也有喜欢的人了。 孩子们都大了。 时间过的真快。 江晚不免有些唏嘘了。 当天晚上,她躺在床上忽然冒出了一句:“庭枭,我们老了。” 正准备合上书躺下来的盛庭枭顿了顿,挑眉,“你在暗示我最近不够努力吗?” 江晚用力掐了他一下,“我和你说正经的,别闹。” 他的眼神幽深,“我认真的。” 为了避免他开始发疯,江晚立刻转移了话题:“很快就是年年和小铃铛的成人礼了,礼物准备好了吗?” 这个话题很重要,所以成功的转移了注意力。 盛庭枭点头,“差不多了。” 两人认真的讨论确定后,盛庭枭便关上了灯。 江晚后知后觉的明白一点,男人是记仇的生物。 …… 很快,开学季。 不仅是苗雅入学了帝都大学,就连小铃铛也以借读生的身份被罗老先生安排去了帝都大学艺术系。 对于这一点,苗雅和小铃铛都觉得很兴奋。 “没想到最后我们竟然能在一个学校了!” 苗雅也止不住笑,“就是太远了,你在艺术学院,我在医学院。教学楼隔得好远。” “没事,我课少,以后我找你!” 小铃铛不需要真的去学大学课程,所以她只需要参加专业课就足够了,时间充裕不少。 这也是罗老先生要求的,尽可能多练习多学习。 小铃铛倒是不反抗,美滋滋的入学了,当然,为了不引起轰动,她是用了自己的真名入学的,江念瑾。 ling这个名字除了少数几个教授知道外,没人知道。 罗老先生也不希望太多人抢夺自己的好苗子。 开学当天,两人一起坐车去学校,体验了一把低调。 然后各自去自己的学院报道。 但因为小铃铛是借读生的身份,手续简单极了,甚至连亲自报道都不需要,她便干脆陪着苗雅去医学院那边了。 当两人出现在医学院时,造成了小面积的轰动。 毕竟两人的相貌太过出众,还扎堆站在一起,等于威力叠加,越发显眼。 好在两人都习惯了容貌上带来的注视,没有太大反应。 一路找到报道台,愣是把负责接待的师兄给惊呆了。 “你们……都是今年的新生吗?” “不,她是,我不是哟。” 苗雅主动说道:“你好,我是苗雅。” “我去,你就是苗雅?我听说全国卷的状元在我们学院,我还一直想着是谁,原来是你呀!” 比起容貌,更令人震惊的是成绩! 这一嗓子将周围人的注意力都给喊过来了。 原本报道接待的人没那么多,但是大家都知道那位状元志愿是医学院,还是临床医学,所以都想来看看真人,大饱眼福。 这一看,更震惊了。 长得美还是校花级别的美!还这么优秀! “来来,在这里签名就好了,这是你的校卡,还有一些新生的资料,都在这里了,你的宿舍在十三栋……” 师兄师姐们顿时无比热情的给她们介绍着,那眼神和看到祖国的花朵差不多,把苗雅弄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倒是小铃铛感叹道:“还是大家热情啊!” “这位小师妹也是今年新生吗?” “嗯嗯!我是艺术学院的借读生,也算是新生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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