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凤舞九天_第三千五百六十二章 家国情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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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华夏民族,你会想到什么?勤劳勇敢,吃苦耐劳,坚韧不拔。
  都是,还能加上个战斗民族,但却很少有与商人契合的形容。
  叶欢一直都觉得,不是我们不如别人,而是被压抑了。大汉之时,便有士农工商之说,之后延续千年,成了根深蒂固。
  穿越汉末,叶欢结合自己的实践,可亦负责任的说,大汉百姓的创造力,至少不输于这天下任何一个,他们极为优秀。
  器物阁可见,农业可见,手工业可见,各行各业都可见,也包括商业。叶欢就看过一份,张叙转交上来的,商会之人的分析。
  当时,陵绣与蜀锦,占据了最大的份额,也带来了最大的利益。此时,商会还能保持冷静,提出控制“出口”方案……
  他们也会详细的分析当地人的生活习惯,采取类似赠品扩大影响,有奖销售提高销量等手段,行文之间,专业之极。
  这不禁让叶欢想起后世某音上的段子,美丽国科幻电影里的科技,也成了华夏研究的方向,更可怕的是,真的能做出来。
  别让中国人集中力量去研究一件事情,否则,他们能做出什么来,自己都无法控制。叶欢此时,就有这样的亲身感受。
  惊讶多了,惊喜多了,自然就会习惯?不行,作为一个观众可以,作为一个领导者不行,你要给创造惊喜者,荣耀与希望。
  实利?更是不可缺少,但你要有足够的煽动力的话,就能让麾下爆发出超越自身的创造力,此处,叶大公子从来不缺。
  “单于,右王,等若多了十几处牧场嘛,你们只要做好了服务,便宜会很大的,但有一点,必须要改改。”叶欢言简意赅。
  “叶郎,有什么你直说,我们都听你的。”图葛青毫不犹豫,金善和一众大头领都是如此,叶欢找他们,只会是好事儿。
  “不要天天这么凶神恶煞,多笑笑,尤其是对大汉商人,人家以后都是给你们送钱送粮的,想想,也要笑脸相对。”
  “哦,右王你就不用学了,你长的太凶,学了也没有用。”
  当时说出这句话,堂中是一片欢笑之声,唯有金善面孔发红。
  “叶郎,你还说我,你当年吓人,可比我厉害的多,小孩子都不敢夜啼。再说,我怎么就学不会,凭什么不让我学?”
  “哈哈哈,本将军那是名气,我长的能有你吓人?”叶欢笑着一抱拳:“不过你说的对,凭什么学不好,那你更要记住。”
  叶欢的想法其实也很简单,在商路之上寻找更多的可设立牧场之处,这样,便能形成一个个天然的中继站,方便补给。
  神威天将军,卡秃噜皮,这些称呼的威力不是盖的,叶欢之言,得到了匈奴乌桓的大力执行,更多牧场被建立起来。
  嗯?怎么还有乌桓?不是匈奴吗?废话,都是大汉。叶欢对此只用六个字,就让两族的所有大头领服气,好兄弟,讲义气。
  最早,叶欢多少有些恶趣味,每每说这句话之时,脑海中出现的都是宝哥的形象。但越往后,就越是真心实意。
  看看自己当年“病危”之时,乌桓匈奴的那些大头领为他做了什么?但凡有的,没有拿不出来的,没有的,纵兵去抢。
  其中最为感人的,又以大头领冉合豹为最,他在晋阳,求见过叶公。因为听族中的老祭祀说起,爹的心头肉,能救儿子。
  你别说,叶正还真的信了,若不是左慈和郑玄联手开卦,叶公为了救儿子,是不惜割肉的。好在后来,叶欢吉人天相。
  叶公能信这些,是不是有点不可思议,除了爱子之心外,最重要的就是当时冉合豹面上的真诚,丝毫不容半点杂质。
  好兄弟,讲义气!叶郎的口头禅,很快也成了异族头领们的。你看看,叶郎说有便宜,就不会忘了兄弟,不更是证明?
  于是乎,众人尽心竭力,随着时间的发展,收益不断增大,补给线,也变的完善起来。且有乌桓匈奴联手,好处不止与此。
  他们会排出经验最为丰富的骑兵,去给商队探路,效率远胜。
  所有的一切,都是叶欢在得知大秦之事后,就能立刻做出决断,调集张海龙加上邱泽,辅佐以诸葛亮的强力阵容,出击的基础。
  “孟德兄,董仲颖,刘玄德,你我之间,不死不休,但都是内部矛盾,本公子不会放过你们,现在,就算让你们一手。”
  决定了策略之后,叶欢心中,有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兴奋。到了他这个位置,还有什么能比开疆辟壤更具诱惑力的呢?
  战斗,与别国之间,是不是比本国内部更有劲!且要远胜他在边军之时,那时虽说也是抗击异族,但叶欢的视角不一样。
  在他眼中,所谓的异族,并非刻骨仇恨,除了要将某些危险扼杀在摇篮之中。唯一例外的,是哪个海外岛屿,无法改变。
  但此次之事,忽然就让叶欢有了新的目标,对他而言,这是极有意义的。可以让自己充满斗志,咱能有更远大的理想。
  “先让海龙和阿泽,去称称你们的分量,等本公子忙完了手上这些事,也不是不能亲自来会会你们,就当旅游!”
  之前说过,形容华夏用什么?勤劳善良,智慧坚韧,都行,但是不是最强,叶欢觉得是,其他人怎么认为,没有那么重要。
  另外一件事,也可以用在每一个人身上,且该算是我们的独属吧。那便是“家国情怀”,就算别人也有,我们是最重的。
  古巴比伦、古印度、古埃及,中国!看出其中的区别了吗?对了,我们是唯一一个没有断过传承的,其他早已物是人非。
  也正因如此,家国情怀,在叶欢身上体现的更为明显。他不但是华夏人,还是穿越之身,那种历史使命感,可以试想一下。
  有使命感,有追求的目标,有希望,是一个人前进的动力。对天下无敌的叶郎而言,大秦,也许是今后最好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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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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