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岛美雄双手抱着一杯热茶,踩着木屐的赤脚上涂着惹眼的红色指甲油,她小指轻翘,用茶盅拨弄着茶叶,笑吟吟地对汤姆陈说: “汤姆先生,我的这颗引擎事关重大。任何一点瑕疵都不能接受,我是慕名而来,你千万不要用次等的心焊手艺糊弄我哦。” 她的腔调脆若莺燕,身上却没来由散发出几丝瘆人的凉气。 “我不会砸自己的招牌,你可以随便找人去查验。” 汤姆陈浑不在意。 “那便好。” 木岛美雄左顾右盼了一会儿:“店里那位剑秋君呢?” 汤姆陈头也不抬:“他已经下班了。” 现在已经是晚上六点钟,谷剑秋已经回家去了。 “真是可惜。”她眼神暗淡,神色有些失望:“我今天有些工作要处理,所以耽误了。” 木岛美雄想起一张与谷剑秋有七八分相似的面庞。那个男人顺畅如流水般的肌肉线条,炽热甜美的鲜血,苦涩中带着几分坦然的笑容,不自觉夹紧了双腿,殷勤地抬头道:“明天他来上班,希望汤姆先生提醒他,别忘了和我的约定哦。” “嗯,我知道了。” 汤姆故作不在意的点起一根雪茄,直到目送木岛美雄离开,才迫不及待地跑道一面镜子前,摸了摸自己的胡子:“难倒时代真的变了……” …… “大师姐,江宁这么大,我们到哪儿去找他啊?天都快黑了。” 被称作小雄的少年端着一牛皮纸包的奶油五香豆,不时往嘴里送上几个,含糊地问道。 与他并排走在闹市上,却高出少年一个头的,是个穿白色箭袖服,留大长马尾的高挑女孩。 “他姓谷,又时常拎着一对工业臂铠到处晃,特征很明显吧,我们四处问问,应该会有线索吧。” 傅乐梅有些迟疑地回答。 “哎,江宁城有六百万人啊!” 同行的还有另一名身材高大,脸上有些许雀斑的女孩,她捂着脸。想起什么似的:“大姐,我听人说,江宁城里拎着一对工业臂铠乱晃的,不是凤塘矿场打矿的窑哥,就是龙皮会手下的流氓。他会不会是流氓啊?” “应该……不会吧。我看他武艺高强,谈吐不凡。连甘虎大师都称他有开山立派的宗师风采,怎么会和龙皮太保这种人厮混在一起呢?” “大师姐,看不出你对他印象这么好哦。他可是差一点就弄得大家无家可归啊。” 小雄眯着眼。 “那是我技不如人,和他有什么干系?如果没有他帮我爹解围,我们就真的要卖馆了。” “诶,大师姐,你很危险哦。我看武侠小说写的,男主角把女主角打败,然后,女主角就对男主角心生好感,然后两个人就……” 没等小雄说完,雀斑女孩扯住他的后脖颈,叱道:“别胡说八道。人小鬼大什么不正经的书都看。我看你屁股又痒了。” “我是从南枝师傅的书柜偷拿的,你怎么不去说南枝师傅!” 说着两人打闹起来。 傅乐梅倒没觉得如何,坦然点头道:“我确实很佩服那位谷师兄,说对他有好感也不算错。他看上去和我差不多大,但是谈吐可靠,人品也不错。在棍术上的造诣更是出神入化。那次交手之后,我翻来覆去地回忆他的招式,他从头到尾都没有显露出什么精妙的杀招,一招一式信手拈来。当时只以为是寻常招式,可回过味来,才发觉他在开合之间,好像早就看透我的动作。如果有机会,真希望还再向他讨教一二。” “大师姐,讨教!” “什么?” “谷,是谷剑秋,他进了前面那家妓院!” 小雄指着前面贤春楼的榆木招牌。 “你看清楚再说。” 雀斑女孩抓着小雄的衣领:“而且贤春楼,听上去只是普通酒楼的名字啊!” “不是!贤春楼真的是妓院,上次大鸿胜的张威师傅去贤春楼喝花酒,被他婆娘堵个正着,闹得鸡飞狗跳,你忘啦?连门都不让张师傅进,整个武馆街的人都出来看热闹,你忘啦?” “好像是有这么回事。” 雀斑女孩陷入回忆中。 “哦,大师姐还说他人品好,他去喝花酒噢。” 小熊喊得很大声。 “走,我们去看看。” 傅乐梅当机立断。 “我们?不合适吧?” 雀斑女孩有些迟疑。 “父亲叫我们找到谷剑秋,我们总要对父亲有个交待,没什么不合适的,走。” 贤春楼虽是风月欢场,但不应当算妓院,至少不完全是。 此地往来俱是本地的豪绅子弟,抑或往来的客商,不至于才一进门,便是莺莺燕燕,脂粉扑鼻,一个穿金戴银,浓妆艳抹的老鸨谄媚地凑上来问大爷你想要什么姑娘? 相反,贤春楼的装潢雍容典雅,环境清幽,一楼二楼甚至不拒绝女客。这儿的琵琶评弹歌女都是名家调教,歌喉怡人,甚至不乏有在古星开过巡演的歌星红人,恩客们一掷千金,却只为买佳人一笑。也有的歌女受过正统的古学教育,能写八股文章,经史子集无一不精,谈吐优雅,出口成章,可谓色艺双绝。总而言之,在江宁的风月场中,贤春楼是出了名的雅致居所。 至于谷剑秋…… 谷剑秋确实是去了贤春楼喝花酒,此事却是说来话长。 他下了班以后,本来想和往常一样回家吃饭,顺便张罗一下搬家的事宜,本想到还没进家门口,便被过去师范大学堂的同学找上门来。 这两位一位叫霍丛,一位叫史文思。霍丛家中经营粮米生意,史文思是江宁大地主出身,资财丰厚。两人与谷剑秋在大学堂时便是好友。毕业以后,霍丛回家继承了家中的生意,史文思则打算继续深造,下半年就要出海到鸡黎留学了。 毕业以后,霍丛和史文思偶尔与谷剑秋还有往来。今日登门,说是有一场同学聚会,是大名鼎鼎的崔寿祺做东。 崔寿祺是正是装备制造局的厂办崔日昌的大公子,他比谷剑秋大两届,应该算作谷剑秋的学长,当初谷剑秋去画龙单兵应聘柜员,还借过他的名字和汤姆陈讨价还价。 谷剑秋本不欲去,谁知两人软磨硬泡,非要谷剑秋参加,说是崔寿祺主动邀请,谷剑秋无奈,只得前往,谁知一上了桌,气氛便不对劲起来。 原来这崔寿祺一干人,竟是兴师问罪而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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