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超海选,如火如荼。 白打虽不如筑球那般激情,但眼花缭乱的秀技,同样吸引了不少客人前来观摩。 海选进行三日,每日分上下场,每场便至少能接待万余看客,每日光门票钱便能进账两三万两。 白花花的银子,每到晚上便是一马车一马车送往王府。 每每看到这些银子,宋澈心中都不由会感叹:怪不得国足翻不了身,面对如此暴利,踢几场假球又算得了什么?m.biqubao.com “如何?我说得没错吧,跟着这位洪兴社扛把子,有他一口肉,便有咱一口汤。也莫说是汤了,便是连骨头都是银色儿的呢。” 林玥笑眯眯地,从钱箱中摸走了两锭元宝,不当着宋澈面拿,她都感觉不自在。 宋澈的确大方,每日来帮忙的都是王府家仆。每夜汇算收益后,他都会取个百八十两,送给家仆们拿去买酒吃。 南宫月自打加入洪兴,便再也没穿过好看的衣裳,戴过华丽的首饰,一身朴素的布衣,白天戴着面纱,直到晚上无人时才会摘下。 即便没了这些华丽的装饰,即便有面纱遮挡,她的美貌与气质依然首屈一指。 作为一个自由人,她的笑容也更加纯粹了。 “宋澈,你说你赚了这么多钱,即便每日山珍海味,夜夜笙歌,买大宅子,请一千个仆人,那这辈子也不可能花得完,你就不会觉得烦恼么?”林玥叹声问道。 谁这辈子会嫌钱多啊? 更何况这点钱离“富可敌国”还差得远呢。 宋澈淡淡一笑:“我从来没碰过钱,我对钱没有兴趣,不瞒你们说,我最开心的时候,便是每个月我家夫人能按时给我十两零花钱的那种满足感……” 林玥与南宫月,以及小侍女巧巧,相视眼神十分复杂。还有那几个忙着将钱箱搬上马车,累得气喘吁吁的家仆,痛苦的模样别提有多生动了。 林玥叹道:“究竟是什么样的土财主,才能说出这么欠揍的话?” 宋澈心里暗笑,这才叫做高逼格。 “行了,今夜照旧,你跳舞,她唱歌,我喝酒,咱们不醉不归,同榻而眠!” 宋澈大袖一甩,刚准备转身入城,忽然一阵车马声从远方传来。 车马渐渐逼近,有一辆富贵车架,以及四匹快马,马背上四名壮汉都配着刀。 看似来者不善。 林玥与南宫月一马当先将宋澈拦在了身后。 马车城门口缓缓停下。 一名头簪红花的朱衣青年,摇扇踏出马车,嚣张跋扈的神情,目中无人的假笑。 宋澈眉头一皱,冷冷盯着朱衣青年,不是贾代又是何人? 贾代下车,壮汉下马,再从车内拖出一口漆红色箱子,以及三五只方盒,含笑抱拳请礼: “宋先生,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啊!” 半个月过去了,宋澈有时胸口还会隐隐作痛,全拜眼前这家伙所赐,这声“别来无恙”听起来十足讽刺。 “咦?这位不是……红楼九月斋的弄月姑娘么?眼下时刻,你不是该在歌台扭腰献唱么?为何一身素装,来这儿看门护院了?” 贾代又长长“哦”了一声,斜眼望着宋澈:“听说前夜,宋先生曾入太子府赴宴,该不会便是为了赎她吧?” 他又冲宋澈拘了一礼,赞叹道:“宋先生果真名士风流,养个私妓夜夜寻欢,贾某都不如你啊!” “你——”林玥欲斥,宋澈却反将她们拉向了身后,含笑问道:“贾公子今夜造访,不知有何贵干?” 贾代冲身旁壮汉使了个眼色。 壮汉将箱子与方盒依次打开,白花花的银子足量足称,人参鹿茸何首乌,珍贵药材都是百年份的。 贾代笑道:“前些日子与宋先生有些不愉快,这五千两白银当做赔礼,这些药材么,送给你补身子的。” 不要白不要。 宋澈示意仆人收了去。 贾代又道:“当然了,今夜还有笔买卖想与宋先生做。” 宋澈环指着四周:“可惜这蹴鞠城附近没有酒楼,我的铺子里也十分简陋,无法备茶招待贾公子。” “哎,做生意不分主次,咱们席地而谈也无妨,”贾代顿了顿,才说道: “宋先生这次所举办的洛超真可谓是神来一笔,我贾家的蹴鞠队也成功晋级了,且明日便要进行第一场比赛,我本想着说在你这儿押宝,可是你也知道,我贾家也是有赌坊的嘛; 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自家有赌坊却去押别人的盘,有些说不太过去。因此,我与几位大哥商量了一番,想在蹴鞠城外自己开个盘; 这做生意嘛,有钱大家一起赚,若是一家独大的话,那就有些伤感情了,你说是不是,宋先生?” 宋澈点点头:“是。” 贾代一笑:“有宋先生这个字,贾某便放心了,可是,” 他又作难色:“可我贾家毕竟不是东道主,这赔率,这抽佣,若不能做到统一的话,难免会让顾客心存芥蒂——不过宋先生你放心,我贾家绝不是那种分了肉羹不让利之人。我贾代可在此郑重承诺,洛超所产生的收益,将拿出一成来分给宋先生!” 一成? 宋澈冷笑,若是换做现代,开盘方只给主办方返一成利,早已被拉入黑名单了。 “最低三成,且每日收益的流水账单,都要送来洪兴社让我过目。”宋澈态度坚决。 贾代当即便失了笑意,“你也是商人,该知道近段时间商税有多高,若返给你三成,再扣除一成多的税,到手的利润都不够我养家糊口了。” 宋澈沉下脸色,他也在苏州城有一家赌坊,商税再高与赌坊利润比起来那都是个屁,究竟是怎样个厚颜无耻之徒,才能说出“不够养家糊口”这种不要脸的话来? “交三成利是我的底线,若贾公子觉得高了,那这生意也就没什么好谈了。”宋澈大袖一甩,背过身道:“送客。” 林玥与南宫月踏步而上,几个家仆也纷纷围了上来。 贾家几个壮汉手握刀柄,双方一副剑拔弩张的姿态。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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