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别说,含住这百草解毒丹,一股凉气儿直冲鼻息,胜过干薄荷叶十倍。 “呼呼呼……” 阴风将鬼火吹入庙堂,紧接着,一个红衣女人带着两个青面男子,作一副怨恨极深的姿态,真似个鬼魂模样。 见三人已被迷倒,厉鬼索性也不装了,冷冷一笑,是傲慢的神情: “我还以为有多厉害呢,能打死老虎,殊不知也是三个没命活的草包。” 红衣女人袖中流出一把匕首,冲身旁两个青面男子嘱咐了声,“你们在门口守着,我去搜搜他们。” 说罢便走至三人身边,随意打量了一眼,一脚将姜云天踢开:“你一看便是个穷光蛋。” 她先在宋澈身旁蹲下,先捏起他下巴,玩味地在脸上抚了抚,“长得还算俊俏,就是不知身上的油水足不足。” 她将手伸入宋澈胸膛,一点儿也不客气地摸索起来,倒不似搜刮钱财的,更似揩油劫色的。 宋澈被他摸得实在瘙痒,猛地睁开眼,一把擒住她手腕,笑道:“你要是再这么摸下去,只怕今夜会鬼操不保。” “你——” “装神弄鬼!” 姜云天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站起,拔剑刚要刺去,红衣女人反应倒也迅速,挣脱宋澈便往外退去,与此同时惊呼: “这几人有诈!干掉他们!” 两个守门的青面男子,各从怀中取出一柄短刀,大喊着杀向三人。 “不自量力的东西!” 姜云天呵斥,横切一道剑气,不等青面男子靠近,“噗呲”一声,瞬间腰斩于堂下。 “啊啊啊……我要你赔命!”女人面露狰狞,双脚再次离地,化身红衣厉鬼,飞身扑来。 “雕虫小技,也敢班门弄斧!” 姜云天不知何时手上已多了枚铜钱,朝着红衣厉鬼头顶轻轻一弹,且听“嗖”一声破空,吊在女鬼后颈的丝线断裂,随之从空中跌落。 姜云天弓步一剑,将红衣厉鬼刺了个透心凉,随之他冲门外大喝: “都给我滚进来!” 不过片刻,两个佯装成“黑白无常”的活人,连滚带爬进了庙堂,跪在姜云天面前磕头求饶: “大侠饶命,大侠饶命……” “说!汝等为何要在这里装神弄鬼害人!”姜云天呵声问道。 那白无常颤声道:“是劫财……” “怕不止是劫财吧?”宋澈走上前问道:“若真要劫财,为何要挑选人人忌讳的乱葬岗,且还在晚上出没,这样的劫财效率,怕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几位大侠,我们真不知道……我们只是乡里戏班子里的戏子,嫌来钱太慢了才跟着人捞偏门儿,你们若是问那穿红衣服的,她或许知道得更多,我们……我们真只是个帮忙拉线跑腿儿的!” 瞧他们惊恐模样,确实不像撒谎。 宋澈又去检验了一番红衣女鬼的鼻息,早已死得透透儿的,姜大侠出剑实在太快了。 “那这些刀客也是你们所杀咯?他们的马匹与银钱都在哪儿?”姜云天问道。 “在神庙后面的义庄里放着呢。” “唰!” 一剑封喉,一个不留。 宋澈想阻止却已来不及,只得叹道:“姜兄,其实活人有时比死人更有价值。” 姜云天弹了弹剑上的血珠儿,回鞘说道:“这些人作恶多端,送去官府也逃不了鬼头铡刀,倒不如让我杀了,也叫他们死个痛快。” 神庙后的义庄里,果然拴着六匹马,以及一百三十多两银子。人都死完了,这些东西自然得“充公”了。 三人连夜挖坑,将六名刀客尸首掩埋,至于装神弄鬼者,便随意抛至乱葬岗,既然这么喜欢扮鬼,那就成为真正的孤魂野鬼,也算是了却了他们的一桩心愿。 有了马匹,有了银子,顺带还收剐出了几袋好酒,三人便就着篝火,一边烤火避雨,一边吃肉畅饮。 “对了姜兄,你武艺这般高强,随手一搓便是灵丹妙药,不知来自何门何派呀?”宋澈好奇道。 姜云天说道:“我出谷时,师傅便叮嘱过,不能随意与人透露跟脚——但大家既已这么熟络,再瞒着你们便不够义气了,” 他顿了顿,才豪迈道:“我来自昆吾山,南天谷!” 他本以为二人听了会吓一大跳,可宋澈与廖恒却是面面相觑,不是江湖中人,岂闻江湖之事? 他尴尬地轻咳了两声,摆了摆手,“南天谷号称‘当世之隐仙’,一些江湖小辈都没听过,你们这些俗世中人不知也属实正常。” 不论门派大小,姜云天的超绝武艺是实打实的,宋澈搓了搓手,笑着问:“姜兄,我从小便有个武侠梦,不知……你家南天谷还收徒不?哪怕是个外室弟子,记名弟子也行。” “你?”姜云天是个心直口快的人,毫不掩饰眼中的嫌弃,“你根骨不行,年纪也大了,还是老老实实当商人得好,练武可是很辛苦的。” 宋澈多少有些失望。原本他以为,自己火枪与电棍在手,可在江湖横着走,可事实在这些高手面前根本就不够看,他还是不死心: “那你教我个一招半式,强身健体,日常防身可好?” 姜云天仍是摇头:“当然不行了,南天谷的传承门槛儿很高,且只有成了‘南天谷主’才能开门受徒; 以我师傅的仙风道骨,再活个七八十年不成问题,何况我头上还有个师哥,即便是师傅他老人家退位,继任谷主者也是师哥,根本轮不到我; 再者,南天谷主,一生只会收两个徒弟,还必须得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练武奇才。反正我们这一代是已经收满了,你若是真想传承武学,待我师哥当了谷主,待你日后有了儿子,我卖你个人情,帮你举荐举荐。” 这都扯到儿子辈去了,那是猴年马月的事? 宋澈打消了念头,苦涩道:“以我与我夫人的根骨,多半也生不出练武奇才来,还是算了吧……” “你都成亲了啊!” 廖恒与姜云天同声惊讶。 宋澈眉毛一挑,虽说是被动成亲,可他这个年纪放在古代,成婚难道不正常么? 姜云天摇头叹道:“可惜啊可惜,我还想说,咱们得了一笔银子,待明日到了县城去青楼里喝口花酒,你个有家室的男人,你不配了。” 我不配? 老子在红楼里左拥右抱时,你们还不知在哪儿玩蛋儿呢! 当然,这话宋澈不会明说,免得他们嫉妒。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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