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澈喜欢安静,高琛便命人拆了一百座帐篷,专门腾出一片空地,扎了个堪比中军大帐的营帐供他休息,一日三餐皆由城中酒楼订做,还特地安排了个小仆伺候起居,账外随时都有护卫恭候差遣。 如此优厚的待遇,仿佛一根根鞭子,无形抽打在宋澈身上,最怕的不是苦累,而是德不配位。 盐城临海,白天气候会稍暖些,可到了晚上,不论是否飞雪霜降,刮来的海风如同刀刃,裸露片刻便会被割伤。 帐篷不保暖,即使火盆烧得再旺,也难以驱赶寒气。 夜深了。 宋澈挑一盏明灯,盘膝坐在榻上,用石墨自制的硬笔与尺规,在纸上一遍又一遍地画着图样。 “先生。” 帐外传来一声稚嫩的问候。 宋澈轻轻一句:“请进。” 帐门轻轻推开,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女,端着盆热水走了进来,她梳着髽髻,脸蛋儿被寒风吹得红扑扑。 “先生,我给您打了洗脚水,您趁热。” 她将洗脚水放在榻前,便规矩地候在一旁。 许是宋澈太专注,只轻嗯了声,并未下脚去洗。 洗脚水冒着腾腾热气。少女便盯着脸盆,隔了好一会儿,才鼓起勇气道:“先生,天气冷,水凉得快。” 宋澈这才放下笔,瞥了一眼少女,确实不该让人久等,便脱去袜子准备烫脚。 少女赶忙撸起袖子,蹲在木盆前,伸出双手准备迎接。 “从小到大,只有一个女人能帮我洗脚,你知道是谁?”宋澈笑着问少女。 少女摇了摇头,识趣退到了一旁。 宋澈淡淡道:“她是我的母亲。” 关于亲情,是宋澈一直以来回避的东西,自己离开现代穿越到了这儿,那边的亲人一定很伤心吧? 老妈,你儿子在古代,娶了个漂亮的媳妇儿,可惜给您带不回去。 “你叫什么名字?”宋澈突然问道。 少女答道:“可可。” “可可?”宋澈打趣:“你认识咖啡么?” 少女很认真地思索着,摇了摇头:“不认识。” “呵呵呵……”宋澈笑着问:“这满是男人的军营,为何多了你这么个小姑娘?” 可可突然变得有些不太好意思,低头嘟囔:“我本在盐城里以乞讨,那日见有个富人经过,便上去摸了他的银子……高大人不但没责怪我,还说‘你是第一个偷我银子的人’,便将我留在了营中,平日里帮着军医捣药和照顾伤员,也正因我懂得照顾人,高大人才让我来伺候先生您的起居。” 倒是个诚实又可爱的姑娘。 宋澈洗好脚,沥干了后又缩回了榻上,继续执笔绘画。 可可倒去洗脚水,又折回帐中将炭火烧暖,候在炉子边等热水烧开,又为宋澈倒了一杯香茶,然后坐回了炉子旁,抱着膝盖一边烤火一边打瞌睡。 “为何不下去睡觉呢?”宋澈瞥了一眼问。 可可立马精神抖擞:“先生不睡,我也不睡,万一您的茶凉了,我还得给您添。” 宋澈摇了摇头,继续绘制图样,那打瞌睡的小姑娘,好些没将头撞上炉子。 “可可。” “在!” 少女急忙站起来到榻边,“先生有何吩咐?” 宋澈撕下一页纸揉成团,扔在几乎已被纸球装满的箩筐里,说道:“将这些废纸拿出去烧了,记住一定要烧成灰烬。” 可可抱起箩筐,好奇地问了一句:“先生,您画了一晚上,也扔了一晚上,究竟在画什么东西呀?” 宋澈笑道:“是一种火器,若是能将它制造出来,倭寇便会乖乖滚出大梁。” “这般厉害呀!”少女睁大眼睛,“那先生您一定要加把劲儿,好让这火器快些诞生,将那些杀千刀的倭寇赶出咱家园!” 不错,宋澈费尽心思,抠破脑袋所设计的,是真正意义上的火炮! 火炮的原理与火枪一样,都是以火药燃烧,产生高温高压,将炮弹推射出去。可火炮的炮管往往是火枪的几十倍粗,不仅制造工艺复杂,精准度要求更高,危险系数更大。 他又不是军武专家,想靠揣摩造出这一杀器,肯定不容易。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可可,明日点完卯再叫醒我。” “嗯呢。” …… …… 军营里是容不得睡懒觉的。 丑时刚过,军营里便起锅造饭。 卯时一到,宋澈彻底被马蹄声吵醒,点兵点将,火光敞亮。 宋澈缩在被窝里,直至可可来叫他才起床,待走出大帐时,三千扬州军已集结完毕,整装待发。 “愿诸位将士凯旋而归!” 高琛更尽一杯酒,与文官武将风雪相送。 “出征!” 鲍大友真臂高呼。 三千兵马于细雪飞舞中开赴白木关。 “白兄,你说我能当将军么?”姜云天突然凑过来问。 宋澈眉毛一挑,“你咋突然问这个问题?” 事实上,这根本不是问题。以姜云天的实力,当将军是迟早的事。 昔日在八仙楼,他以一己之力保护高琛,此乃过命的恩情,以高琛在朝中地位,一封举荐信,封个将军确实不难。 姜云天说道:“昨日我在军营里溜达,路过练兵场时,见有人在操练拼杀,那技艺着实不行,我便要上前去指点一二,对方问我官居何职,我告诉他我是扬州军教头,他哈哈大笑,竟说我不配,我心里真不安逸,难道非得要是个军官,才能有说话的权利?”biqubao.com “这些弄权的蝇营狗苟,何必与他们多计较?” 宋澈说道:“你要当将军,首先得弄清楚,什么叫做将军—— 所谓‘将者,智信仁勇严’,只会杀敌者叫做卒长,能带兵打仗者叫做将军,能调兵遣将者叫做元帅; 真正的大将军,南征北战,驰骋疆场,有汗马功劳,得天子亲授,拜将封侯,手扶大旗,横刀立马,便可叫敌人望而生畏; 所谓‘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说的便是如此!” “听白兄一言,犹如醍醐灌顶……好!” 姜云天拔剑指天,于风雪中立誓: “我姜云天,终有一日,拜将封侯,此志,从杀倭寇开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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