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计有三步—— 第一,陛下刚刚即位,当先整顿朝纲,恩泽天下,得臣心,顺民意; 第二,下令各路、州、县、镇、乡、村、号召全民抵制并铲除邪教; 第三,调淮南水师沿海岸线直上京东,明意支援抗倭,实则暗中擒王; 为此,草民还有两个不情之请—— 其一,恳请陛下赐草民特使之职,并下一封密诏,以为先皇守孝之名召回安阳王; 其二,陛下那日所见,姜将军神勇无敌,本次前往京东擒王,非他莫属。” “好!” 赵穗大喜,“朕便封你为携旨宣谕使,御赐纹龙金刀,可行先斩后奏之权,你所方便事宜,由高琛全权安排,若爱卿能将逆贼擒住,功勋足可位极人臣!” “多谢陛下,草民告退。” 宋澈颔首退出紫微殿。 殿外候着的高琛,见宋澈出来,拉着他往外快走了段距离,待出了内宫,才开口询问: “宋先生与陛下交谈甚久,定谋了个不错的官职吧?” “宣谕使。” “怎么才这官儿啊?” “品级很低?” “真要论官品,是没有品级的,宣谕使往往由京官兼职,不过既是皇帝钦差,在行职期间,实权还是相当大的。” 虽说得很客套,高琛还是有些失望,毕竟对于他而言,若能拉宋澈为党羽,可壮大自己在朝中势力。 宋澈自己却很满意,官没品,人有品即可,他本身对仕途不感兴趣,谋官只是为了方便办事,当事情办完了,事了拂衣去,继续当奸商。 “对了,皇帝还赐了我一把龙纹金刀,行先斩后奏之权,高大人且说,在朝中有哪个看不顺眼的,我明日便替你去捅了他,帮你减少对手。”宋澈笑着打趣。 “还赐了金刀啊?”高琛眼神又变得暧昧起来。 宋澈说道:“可是要还的。” “哎,先生第一次做官,不懂了吧?若任务顺利完成,只要陛下不找你索要,这金刀你就自己收着,将它供奉在家里,谁都得敬你三分。” 就拿着鸡毛当令箭呗?这一招宋澈可精通了。 高琛又道:“这金刀的用法,也大有学问,宋先生……哦不,如今应改口叫宋大人了—— 宋大人莫要以为,这金刀真能先斩后奏,通常而言,五品以上是斩不得的,五品以下要掂量着斩; 至于为何,其实很简单,官官相护,不是贬义,哪怕九品芝麻官,也是有派别站队的,斩了他不要紧,阻了上边儿的面子,那就很吃紧了,因此,在开刃见血前,要慎重考虑; 还有,先斩是一回事,后奏则是另一回事,如何奏得明了,奏得让陛下信服,亦是一门很大的学问; 不过宋大人莫要担心,以高某之职,在朝堂上,在帝王前,说话还是有些分量的,只要不牵扯到中书省那几个老浑蛋,万事皆可无恙; 还有啊,这封刀回京复命,也有许多门道,咱叫上姜将军,再找家酒楼,上几壶好酒,高某自诩当个老师,与你们细细讲来……” 不愧是老狐狸,为官之道,头头是道。 位极人臣,绝非偶然。 …… 看来皇帝真的很急。 二月初三,一大清早,便差人送来了官服,密诏,文牒,金刀,另配一百两金子,作为盘缠用。 高琛本意为宋澈安排些暗部杀手做护卫,但都是些女人,且都是漂亮女人,跟着不仅对身体不好,也太过显眼。 本次前往登州,在姜云天未领兵抵达之前,能低调便尽量不要打草惊蛇。 可此去登州有千里之遥,他又不会武功,没有护卫也不行。 好在自己是“洪兴扛把子”,社团里“马仔”够多,让自家人担当护卫,也能更加保险一些。 南宫月与另一名女鞠客卢京香自告奋勇,她们都是教坊司退下来的女剑士,文可风花雪月暖被窝,武可鞍马佩剑保平安。 姜云天初二当晚便离开了洛阳,这厮如今已彻底被美色所迷,一心想着建功立业,来日好拜将封侯,娶公主,当驸马、吃软饭。 淮南自平定倭患后,水师扩充至八万余人,战船一千余艘,皆屯兵于连云港。 淮南水师,原先便分兵两万,北上助河北、京东抗倭——北方倭寇虽不如南方多,但北方靠近第戎,又与东瀛隔得很近,补给方便,兵精船足,清缴难度更加艰巨; 淮南再分兵三万北上,不会引起太大怀疑。 姜云天回淮南需三日,整顿军备、点兵点将要一日,北上登州得四日,加起来共计八日。 宋澈从洛阳出发,黄河摆渡下青州,速度够快只需三日,从青州走陆路,过潍州、莱州、到登州,至少需要七日,若路途顺利,总计十日便可抵达蓬莱。 初三正午,春风化雨润如酥。 宋澈租了艘小客船,将要挥手告别洛阳。 “姐夫,你还会回来么?”柳湘儿含泪相送。 姐夫对她好不好,那都根本不用说。 即便再回来,她也已去长安了吧,宋澈没有直接回答,只是揪了揪她脸蛋儿,叮嘱道:“小县君,可以保持任性,也要懂得知性。” 说完,他又看向一旁卢菇,“若刘超有消息,会有人及时来告知,卢管事是个精明能干的女人,拿得起,也应放得下。” 卢菇润红了眼眶,不知是因为离别,还是因为感激,轻轻呼唤一声:“宋澈……” 离别无需多言,有缘自会相逢。 宋澈仰头深吸了一口被春雨打湿的空气,一句再见,携两位女扮男装,白衣幂篱的女剑士踏上客船。 “升帆,起航嘞!” 艄公一声吆喝,客船驶离码头。 “姐夫!” 柳湘儿大声呐喊:“我长大了一定要嫁给你!” 我他妈…… 突如其来的一句,宋澈差点儿没滑倒。 宋澈苦笑着冲她摆手:“好,好,好,初春雨寒,你们快些回去吧……” 离别的烟雨,朦胧又惆怅。 “宋老板,此时应有诗。”南宫月笑道。 宋澈想了想,想不出来,还是借鉴吧,他轻吟首联:“洛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 南宫月左两步,右三步,思绪片刻,撩开幂篱,笑吟尾联: “春风拂袖与他意,不问今朝盼天明。” 二人相视一笑。 很纯很暧昧。 很润很浪漫。 …… 「今日状态不行,只更两章,昨天欠一章,催更破200欠一章,今天欠两章,一共五章,日后补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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