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梁豪商_第三百七十三章与戏班子同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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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主莫要客气,今日若非龚小姐与二位好汉出手相助,我们恐怕还真难以从那群凶徒手中脱身。”biqubao.com
  宋澈赶忙将龚震扶起。
  “嘿,爹,他竟然叫我龚小姐,我长这么大还从未被人叫过小姐呢。”
  龚灵芝眨眨眼睛,一句“小姐”便叫她好欢喜。
  “其实我们也不是什么贵人、官人,就是普通人而已,”林玥抿着胸口说:
  “我呢,就是个看门护院的。”
  她指着宋澈:“他呢,是贩夫走卒的。”
  她又指着沈文君与琴若:“她们两个,是织布刺绣的。大家都是市井之徒,不分高低贵贱。”
  这时,却听一个女人笑言:
  “若穿锦衣绫罗的都是市井之徒,那咱这些穿麻衣布衫的又是什么呢?”
  凉亭中走出个青衣少妇,年纪三十岁上下,穿得虽不是锦衣绫罗,确是绸缎料子,长相虽不算惊艳,气质却带三分媚骨,一步一行,一颦一笑,皆有几种风情。
  青衣少妇身后,跟着个儒衫青年,年纪二十七八,温和儒雅,颇显老成。
  不论青衣少妇还是儒衫青年,都比其他优伶更“潮流”些。
  “奴家乔琴,拜见几位官人。”
  青衣少妇欠了欠了身子,又笑着问:“不知几位官人从哪儿来呀?为何会招惹那群凶徒?”
  有些人的心思单纯,有些人的心思缜密。龚灵芝就是单纯的,而这位乔琴则是缜密的。
  站在戏班子的角度,宋澈他们是陌生人,没必要为一群陌生人,与一群凶徒结仇。
  宋澈坦然道:“我们从江南来,先前路过江宁,不慎招惹土豪恶霸,方才那些凶徒便是恶霸的家仆。”
  乔琴眼珠子转了转,笑道:“这世上坏人太多了,凡事都得长个心眼不是?”
  宋澈笑道:“出门在外,是该谨慎。”
  “林大哥,你们是要去哪儿呀?”龚灵芝突然问道。
  也不知是林玥方才击退凶徒时展露了风姿,还是本身就很吸引姑娘,龚灵芝对她格外钟情,一口一个“林大哥”叫得好亲热。
  “我们啊?”林玥瞥了一眼宋澈,说道:“我们要到西南去进货,沿途顺便游览风光。”
  “那要经过鄂州咯?”
  “是啊,鄂州是个大城市,兴许会在那里歇上一两日。”
  “那敢情好,我们班子正要去鄂州献艺,咱们同行如何?”
  龚灵芝兴奋邀请。
  同行搭伙自然最好,免得那刀疤脸又折回来找麻烦。
  宋澈欣然答应。
  在凉亭歇脚片刻,继续起程赶路,宋澈他们不再乘马车,步行跟着戏班子走。
  “喜来人”班子,在湖北与湖南十分有名,全班有三十二人,最小的年纪才八岁,往常在勾栏里、大街上瞧见的,什么银枪锁喉,胸口碎大石,唱歌,跳舞,耍猴……
  用他们的话来说:“吃这碗饭的人,就没有整不出来的活儿!”
  他们要是生活在现代,随便开个直播,整两个技术活儿,那也能赚得盆满钵满。
  “猴子耶,竟然是猴子……”
  可把这两个没见过世面的小郎君高兴坏了,围着一笼猴子逗个不停。
  戏班子的地位,在当代或许是低贱的,但宋澈认为,他们的本事,以及给观众带来的欢乐,是最有价值的精神财富。
  龚灵芝一点儿也不认生,是个很爱笑的姑娘,自宋澈他们跟着戏班子起,她便一直围着四人打转,总有问不完的问题:
  “是不是所有江南人,都跟林大哥你们一样,长得又白又俊?”
  “听说你们江南人都是猫舌头,一吃辣的,烫的就能要命,是不是真的哟?”
  “我从小跟着我爹,走南闯北,就是没去过江南,还从没见过大海是什么样子……”
  就似个乡下来的小村姑,憧憬外面大城市的生活。
  其实商人与戏子有很多相似之处,一个走南闯北经商,一个走南闯北谋生,沟通起来并无障碍,聊得到一块儿去。
  通过路上闲谈,宋澈也从龚灵芝口中,得知了许多戏班子的事:
  龚灵芝五岁便跟着父母在外谋生,从刚开始的街头卖艺,再到如今的大戏班子,吃过不少苦头。
  先前所见的那个青衣少妇乔琴,原来是龚灵芝的后妈,曾是艺伎出身,后来嫁于龚震,成了老板娘,一起管理整个戏班子。
  那个儒衫青年是大郎,与二郎,三郎都是龚震收的义子,大郎因不适练武,便被培养成了账房先生,负责整个戏班子的出纳,是整个班子里最有文化之人。
  “林大哥,你们这几日去鄂州啊,算是去对了……鄂州城重修‘白鹤楼’,恰好后日竣工,还赶上鄂州知府五十岁华诞,张大人会在白鹤楼设宴款待众宾,咱‘喜来人’班子,正是被邀请去演出的,到那时,说,唱,戏,曲,杂技,所有表演都可免费观赏哟!”
  “是嘛?”
  林玥笑道:“我怎么觉得,你这个演艺的,比看客还要期待啊?”
  龚灵芝亮着眼眸,笑道:“那是自然啦,能受官府邀请登台演出,对咱戏班子而言,本就是一种荣誉。若是演得好,张大人高兴,定有收获不少打赏,”
  说到这儿,她眼中忽然闪过一丝落寞,不过片刻又重燃了喜悦,“宴会当日,鄂州城里的张神医肯定也会在场,将他逗开心了,又得了赏赐,我就可以请他为爹看病了。”
  “龚班主的病,很严重?”宋澈随口问了一句。
  龚灵芝点了点头,不禁再次落寞:
  “小时候,爹娘为了养活一家人,风里雨里在街头卖艺,演的又是些伤身体的狠活儿,身体落下了不少病根,我娘便是因为当时贫困,没钱治病而离世的,”
  她再次抬头,充满希望与热情:
  “如今熬出头啦,戏班子一场演出的收益,足以让咱丰衣足食,等爹的病被神医治好,我便用攒下的钱为他买一座小院儿,让他享清福,嘿嘿。”
  小小的憧憬,最真挚的爱。
  多么至真,至善,至孝,至美的姑娘啊!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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