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他说王二麻子,那人便是王二麻子么?这些商人最为奸诈,他们的话不可信。说不定等咱们走后,他自己将这马匪杀了,提着人头带到官府去领赏钱呢!” 众手下多为不信。 猎人头子也投来质疑的目光。 宋澈却指着自己长龙般的商队说道:“各位好汉,你们觉得我需得着干这干刀口上舔血的买卖么?” 他又道:“他是不是马匪,你将画像拿出来再比对比对便清楚了。” 猎人头子将信将疑,再次取出画像,来回与男人比对起来。 “喂,你将头发撩起,将真实脸颊露出来,让他知道你不是马匪。”宋澈冲那男人说道。 男人瞥了眼宋澈,照做撩起乱发,露出一张蜡黄的脸颊,他眼窝深陷,嘴唇发裂,看来已经很久没吃过食物了。 “喏,你现在看清楚了吧?画像上是小眼睛,他是大眼睛;画像上是厚嘴唇,他是厚嘴唇,画像上是细眉毛,他是浓眉毛……这完全四不像嘛!即便你割下他的脑袋,带回官府也捞不着一两银子,何必费这么大心思,错杀一个无辜的生命?” 不是宋澈故意要骗人,是这画像实在太粗糙了,根本看不出任何人,偏偏这猎人头子却对它深信不疑。 猎人头子按照宋澈所说,再次仔细比对了画像与男人,最终大骂一声,“真他妈晦气,又找错人了!” 他将画像撕成碎片,招呼手下们气冲冲离开了。 “你……为什么要救我?”男人沙哑着喉咙问。 宋澈扫了一眼漫漫黄土,笑道:“在这片荒凉的土地上,也是有人情味儿的,我会救你没有别的目的,只是不希望有人无辜惨死。” 说罢,他扯下腰间的水袋,从怀中摸出一块牛肉干,甩手递给男人,随即走回商队,招呼着继续离开。 男人愣在原地,目送商队直至完全走过,才大口大口啃咬起肉干来。 两日后。 商队走过荒凉,步入繁华地带。 西凉城,终于是到了。 若说江南的各城,是落落大方的姑娘,那么西北诸城,则是五大三粗的汉子,他们可以不美丽,但一定有够壮实。 守城的兵卒,一列列站在城壕上,坚定又锐利的眼神,仿佛在告诉所有进城之人:别想蒙混过关,我时时刻刻盯着你呢! 宋澈大商队,进城时足足检查了半个时辰,可见西凉城对外来人员的严厉。 入城之后,宋澈本想到官驿去投宿,岂料早已被茶商给占满。 来西北的茶商,只能与朝廷合作,通过官方进行茶马互市,用茶叶来换取骡马。 宋澈只好找了一家看起来还算得体的客栈投宿。 要问宋澈对西凉城的评价,他只有两个字儿——粗糙。 这里从不讲究多余的修饰,只要实用即可。譬如眼前这家客栈,桌上的油垢都达到了发亮的程度,不论喝茶还是饮酒,都用大大的陶瓷碗,食物也相对单一,大饼,大蒜,连皮带骨的大坨牛羊肉,文明些用小刀切割着吃,粗狂些直接便拿起来啃。 大街上行走各式各样的人,牵着骡子,骆驼,马匹,走一路便拉一路,可谓是臭气熏天。 “驾!驾!” “散开散开!” 忽然,一列骑兵疾驰而过,扬起的尘土,如烟幕般扑向街道两旁的店铺。 店小二见状,赶忙放下门帘遮挡,以免灰尘飘到客人的食物里。 “哎,小二,外面这是发生了什么情况?为何骑兵如此赶集?”宋澈好奇问道。 “一见客官装束,便知是从中原来的吧?”小二笑道:“是西凉军派出去剿匪的,隔三岔五便来一回,咱们也见惯不怪了。” “如何?西凉城重兵把守,还敢生匪?”宋澈又问。 小二说道:“不是西凉城外,是凉河北岸,靠近北凉一带,自北凉割让给胡族后,好多残兵都逃到沙漠与草原上当了马匪,他们熟悉地形,劫了钱财便往沙漠里跑,官府想治他们也奈何不得,biqubao.com 所以啊,你们这些来做生意的客官,最好多顾几个保镖的,要去榷场的话,跟那些茶商一起走,他们有专门的军队护送,也会安全得多。” 榷场并未设在西凉城,要到榷场去,还得往北走个三十来里路,这无疑增加了行商风险,让马匪有机可乘。 胡族与大梁虽已停战,但战争带来的后遗症却仍在这片土地上发作。眼下连关内都如此混乱,关外的西域怎还去得了? “宋老板,这可怎么办呐?咱们货物价值那么高,肯定会被马匪盯上的!” 这才听人说,唐虎鹿便满脸惶恐,若真要见到马匪,还不得直接给他吓死。 宋澈心里暗骂:你他娘还能乌鸦嘴些么?若非你这波斯老狐狸忽悠我到西域去发横财,老子也不会横跨大梁来到这儿吃坨坨肉了! “唐老板不用担心,明日我们先带一车布,跟着茶商们到榷场去看看行情,若价钱适中,咱就在榷场里卖了吧,少赚点也无所谓的。” “唉,那只有这样了。” 要到榷场交易,必须先去官府去办理手续,将要贩卖的货物进行估值,随后缴纳商税与牙钱,最后发放路引凭证,以此凭证进入榷场交易。 当夜宋澈他们便在客栈内过。 次日一早,他与唐虎鹿,各点了三百匹丝绸,装了两辆马车,到官去办理入场手续。 人太多反而会引人注意,本次去榷场,宋澈只带了南宫月与卢京香,及两名小伙计,唐虎鹿也差不多这个人数。 其他伙计便留在客栈看守货物,女剑侍们则干起了她们的老本行,暗中监视西凉府。 其实宋澈并不相信马巍会有叛变之心,在西凉他本已是土皇帝,只要不去刺激他,应该不会闹出什么乱子,吧? 但,皇帝的思想与普通人是不同的。 当了皇帝的人,野心会越来越大,疑心会越来越重,久而久之,宁可杀错也不放过。 历史上,大多数谋反,都是被逼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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