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梁豪商_第五百四十七章 粗中有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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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有两千人,如何安顿是最大的问题,想必也应该是你最担心的问题。”
  “嗯嗯。”
  “你瞧这残酷的沙漠,资源极度匮乏,两千人的生计,绝对离不开绿洲。”
  “是呢。”
  “在这种地方,想要获取生存,唯有抢地盘儿。但沙漠中的绿洲,十之八九已被西域各国占据。你们抢不了,也肯定不能抢。”
  “哦!”
  郭舒芸恍然大悟:“你是想让我们去抢沙匪的地盘儿。”
  宋澈笑道:“还不算笨。”
  郭舒芸轻哼:“人家本来就不笨。”
  “民间有句谚语,‘坏人自有坏人磨’,你们雁山堡寨本身便是马匪出身——”
  “才不是呢!”郭舒芸极力反驳,“我们寨子,向来自给自足,只抢了榷场一回,那也是为了复仇,不是马匪!”
  “呃,当是我形容错了,不过理儿是那么个理儿。”
  宋澈笑道:“讨伐都讲究个‘师出有名’,这帮沙匪无恶不作,抢他们的地盘,是替天行道,为民除害,定能得到西域各国的支持,鸠占鹊巢亦可顺理成章。”
  “可是……沙匪毕竟是穷凶极恶之徒,他们的数量有多少,他们的位置是否何时,还有,我们此次迁徙,为了躲过胡人怀疑,除农具之外没携带任何兵器,又如何去抢地盘儿呢?”
  “郭小姐总是这么猴急,我既谋定要吃这帮沙匪,便说明腹中已有良策,你且安安静静听我分析——”
  宋澈说道:biqubao.com
  “我先前问了那皮老五,这帮沙匪每隔五日便会来买酒,且一次要带五六匹骆驼,一匹骆驼装三百斤,如此算下来,他们每回都要采购至少一千五百斤酒,这说明什么呢?说明——”
  “说明他们需求量很大,人很多!”郭舒芸呼声抢答。
  宋澈眯着眼睛,望向身旁信誓旦旦的女人,“郭小姐,宋某人有个习惯,只喜欢插别人的嘴,不喜欢别人插我的嘴,因为这会打断我的思路,懂?”
  郭舒芸赶忙捂住自己的嘴:“不插嘴,不插嘴,我安静听你说。”
  宋澈继续道:
  “不错,采购这么多酒,说明他们的需求量很大。当土匪的,自然是聚在一起,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姑且一个人每日饮一斤酒,三天便饮酒三斤,那说明这帮马匪至少有五百人;
  听到这里,郭小姐心中肯定有疑惑,他们不是五天便要采购一次酒水么?为何我只按三天的量算呢?”
  郭舒芸连连点头。
  宋澈解释道:“因为采购还得算上一来一回的路程。来一天,回一天,自然便要耽搁两天,五天减去两天,说明他们喝到酒的天数只有三天;
  这时,郭小姐心里肯定又疑惑了,我是如何推算他们路程只有一天的呢?”
  郭舒芸如小鸡啄米般点头。
  宋澈解释道:“原因就出在骆驼的载货量上,郭小姐生活在西北,当熟悉一匹普通骆驼,走短途的载重量大约在五百斤左右;而那群沙匪一匹骆驼只载三百斤,便说明他们走的是长途;
  沙漠流动性非常大,一到了晚上便要吹风,气温降低,火把难燃,漆黑无比,迷失方向,种种恶劣的环境下,即便熟悉地理位置的沙匪,也不会选择在晚上运货;
  那么,他们转运酒水的时间,要么是早上出发,中午抵达,下午运回,亦或者是头一日出发,第二日运回;
  以骆驼在沙漠中的行进速度,一日最多可行八十里。若早出晚归,一日来回,那么匪窝距离集镇不会超过五十里;若头日出发,第二日运回,那么匪窝距集镇不会超过一百里;
  若匪窝只距集镇五十里,胡人的骑兵轻而易举便可找到他们,肯定不可能这么近,
  若匪窝距离沙洲超过一百里,那他们也没有必要跑这么远来买酒;
  因此我断定,匪窝与集镇的距离,很可能在八十里至一百里之间;
  况且,郭小姐也是当过马匪……阿不,你也是经营过山寨之人,该懂得在哪里安营扎寨比较安全——
  如今沙洲外有且仅有两个国家,一个回纥,一个达郸,若我是沙匪,定会选择将匪窝建立在这两国的交界处,借着两国边界牵制而生存;
  再而,形成绿洲的地方,多半是有河流经过,此盆地中无碍乎两条水脉,一是塔里木河,另一条则是孔雀河;
  如此,一套分析下来,寻找匪窝的方向自然而然也就清晰了:
  距集镇一百里,回纥与达郸边界,且有水流经之地,按照这三条线索,找出沙匪窝点并不难;”
  说到这儿,他轻咳两声,嗓子有点干。
  郭舒芸赶忙扯下腰间的水袋递上去。
  宋澈喝了口水,润了润喉咙,继续说道:
  “先前咱们分析过,沙匪大致有五百人,他们的抢掠手段,是通过骑乘马匹与骆驼快速出击;
  从皮老五口中得知,两三个沙匪要带五六匹骆驼,说明他们的坐骑非常充足;
  若按两个沙匪,一匹坐骑的话,那匪窝中至少有三百匹马与骆驼;
  这么多骆驼马匹吃喝拉撒,肯定需要大面积的绿洲才能满足畜牧要求,这也进一步说明了,这个匪窝地理位置很好,绝对足够咱两千人安居生存;”
  言语至此,他又缓缓比出三根手指:“最后,鸠占鹊巢之计分三步——
  第一,明日这个营地便不动了,你带着皮老五返回集镇,暗中控制他的酒庄,待下次沙匪来买酒,随后暗中跟踪沙匪,
  记住,不必非得要跟着他们回匪窝,只需大致摸清楚他们行走方向,再结合我方才分析出来的三条线索,要不了多久便能将匪窝找到;
  第二,明日我会继续带着商队出发,先到达郸国去拜访。
  郭小姐先前担忧手里没有兵器么?恰巧这达郸国盛产铁矿,我会以商之名找他们采购,不论打造兵器,还是未来占据匪窝后的家园建设,都是离不开铁;
  再者,我会尽量想办法让他们出兵,一起帮忙打击沙匪;
  待你们摸清楚匪窝具体位置后,要第一时间来通知我,我亲自带着你们剿沙匪,抢地盘!”
  “宋澈!”
  她像是憋坏了,再也压抑不住内心激动,一头扑入宋澈怀抱,闪烁的眼眸比天上的星星还要亮,搂着他的脖子上说:
  “宋澈,你你你……你真细!”
  害!还以为什么好话呢!
  “终有一日郭小姐会知,宋某其实是粗中有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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