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梁豪商_第五百八十二章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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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岂有此理,竟敢打劫到我们头上来了!”
  女剑侍们欲拔剑杀人。
  宋澈又叫住了她们,要在合理的情况下,破财消灾也无所谓了。他便与唐虎鹿说:“你问问他们想要多少买路财?”
  唐虎鹿翻译给那帮人听。
  那帮人相互交换了几个眼神,指着商队所有货物,几乎都不用翻译,便知道他们所求了。
  唐虎鹿颤动着声音翻译:“宋老板,他们说……只要我们将所有财物与骆驼都留下,他们就放我们一条生路……”
  这就有点不太合理了。
  宋澈瞥了一眼远方的硝烟,开矿是大工程,肯定不止眼前这几个人,若将他们杀了,难免会引起另一场冲突。
  “唉……”
  开矿便开矿,何必要劫道儿呢?
  “抓活的,有用处。”
  “是!”
  女剑侍蜂拥而上,与土匪进行交战。这五人还算有几分本事,也能与女剑侍过上几招。但还是架不住人多,不一会儿的功夫便被擒住,用麻绳捆住双手,塞住嘴巴,押解在商队中。
  宋澈观察了一番地形,指着右侧一片山林说道:“那群开矿之人很快便会发现同伴未归,难免与之会有一场冲突,咱们先入树林,暗中看看他们数量再说。”
  商队急忙辗转树林,果不其然,不过一会儿,远方开矿的山脚下又冲出三十几匹快马,向宋澈他们所在的树林里赶来。
  “月儿,你带十五人,潜伏于林口树上。京香,你带七人埋伏于丛林左侧。婉舟,你带八人埋伏于丛林右侧,剩下的人随我,拖着这五个诱饵,作仓皇逃窜之势,但见他们追入,前后左右,一同夹击,打他们个措手不及!”m.biqubao.com
  “明白!”
  众人快速行动,各就各位。
  下一刻,对方带人杀到,一见宋澈他们在向丛林深处逃窜,齐齐策马追了进来。
  宋澈见敌人上钩,勒住骆驼,反手一枪,先杀一人并发出信号:
  “杀!”
  埋伏在树上与丛林的人同时杀出,顷刻间便放到对方大半。
  剩下的匪徒,匆忙下马抵抗,胆气都已先下一程!
  在众人的合力围剿之下,很快三十几名匪徒只剩下几个武艺较高者被,被女剑侍们团团包围。
  他们叽里呱啦,不知所言。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现在,给我一个不杀你们的理由。”宋澈骑着骆驼,居高临下冷声问道。
  当然,他们若连官话都听不懂,那就彻底断了自己的生路。
  “你们是梁人!”一个带着包头的中年汉子,用蹩脚的官话大声呼出,他依旧不改狠恶:
  “是谁给你们的胆量,竟跑到吐蕃国的地盘上来抢矿,你可知道我们是谁!”
  抢矿?
  宋澈问道:“那你们是谁?”
  中年汉子说:“我们是喀隆城内,巴依老爷的手下!”
  “巴依老爷……又是何方神圣?”宋澈又问。
  “他是城中最有权势且最富有的人,你杀了我们这么多人,他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你说得对极了,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反正都已杀了这么多人,也不差你们这几个。”
  宋澈摆了摆手,女剑侍合力围攻,将剩下几人,连同先前俘虏的,一并斩杀殆尽。
  这又怪得了谁?
  若他们不索要买路财,便不会有这等事情发生。
  雇一群强盗来开矿,那“巴依老爷”多半也不会是个好东西。
  “宋老板,这可如何是好啊,听起来他们的主人家在这片土地上势力很大啊,万一他来找我们报仇该怎么办?”唐虎鹿担忧道。
  宋澈摆了摆手,“哎,唐老板不用担心,这里是无人区,咱在丛林深处挖个大坑,将他们埋了便是,就算那巴依老爷能找得到,也是一两个月后的事,那时我们早已回到大梁了。”
  随之,所有人一起出力,在丛林中挖了个大坑,将尸体掩埋填平,铺上一层落叶,又将林中打斗的痕迹与血迹通通清理干净,最后将所有马匹哄散。
  全当一切都没发生过,商队装作若无其事,继续起程出发。
  “老板,听方才那匪徒说,他们的主人家就在喀隆城,我们还要去哪儿么?”南宫月问道。
  宋澈说道:“最危险的地方便是最安全的地方,喀隆城是咱们的必经之路,若刻意绕道的话,难免会引起怀疑,倒不如大大方方,坦坦荡荡进城去;
  何况天越来越冷了,以咱们的棉衣已无法抵御严寒,正好到城里去买些皮货。”
  “嗯呢。”
  ……
  商队在空旷的无人区中又走了两天两夜,终于道路越来越宽敞,沿途不少见畜牧的牧民。
  十月初六,抵达离开荒漠以来的第一座吐蕃城市——喀隆。
  吐蕃原住为藏民,但喀隆人的面貌,却更像是突厥,包括他们的服饰与建筑,以及信仰,都与突厥人大同小异。
  用唐虎鹿都话来说:“看到这座城市,就像回到了波斯一样!”
  “唐老板,这么说来,生活在这座城市里的人,还是你的‘老乡’咯?”宋澈打趣道。
  唐虎鹿连忙摇头:“他们与大食人才是老乡,与我们波斯人可不同。如果说奥斯曼人是强盗的话,那大食人就是骗子与小偷,只有我们波斯人才是血统高贵,品格高尚的人种……哦,当然了,你们大梁人也是。”
  这人脸皮得多厚,才能毫不脸红地说出自己“血统高贵,品格高尚”这种话来?
  “唐老板,种族歧视,可不太好。”
  “哦,我亲爱的宋老板,别的事我也许会骗您,但大食人的卑鄙是刻在他们骨子里的,所以待会儿进了城,您一定要保管好钱袋,并看紧您的表妹,要是一个不留神,她就有可能会被偷走的。”
  这话,信还是不信呢?
  遥想昔年在杭州开展销会时,大食商有装先知的,卖聚宝盆的,他们的确很会骗人。
  进城!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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