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河津县的老百姓被迁走的同时…… 王嘉胤部的流寇大军经太原府、汾州府(今山西汾阳市)、潞安府(今山西长治市)、泽州(今山西晋城市),进入沁河流域。 数日后,王嘉胤部众一万余人,从主队里脱离出来,向西前进,直逼平阳府(临汾)。 而平阳府与河津县城的直线距离,只有一百多里。 得儿得儿的马蹄声中,一骑快马,正在狂奔。 马上的骑士是官兵的信使!他前来通报军情,没想到跑到河津县城时,发现县城里空无一人。 真的是一个人也没有!仿佛鬼城。 虽然信使早就知道河津县令、县丞、衙役什么的都被不沾泥杀光了,河津县城已经从实际上脱离了官府的掌握,但是也没想到那里会变成一个空城啊,居然会连一个老百姓也没有。 信使吓了一跳,有点搞不明白,不过不管了,继续向前传令吧,又一阵子快马加鞭,来到了龙门古渡码头。 到了这里,信使不禁吓了一大跳。 这里好多人,成千上万,正在砍树伐木,搬运石块,搭建一個巨大的水寨,寨上飘着一面大旗,上书一个“石”字。 信使第一眼看到这个画面,还以为是王嘉胤麾下的匪首石耀宇占据了此处呢,再仔细一看,才发现驻扎在这里的是官兵,箭楼上站着的弓箭手都是正宗的卫所兵打扮。 再转念一想,流寇只会破坏,不会建设,怎么可能搞个寨子?这里必定是官兵的寨子无疑了。 信使赶紧跑到寨前,大声吆喝道:“此寨是哪位将军在驻扎?” 哨兵回道:“陕西总兵王承恩麾下,百总,石坚。” 信使一听这话,两个眼珠子都差点凸出来:“什么?百总?” 他心里有一句MMP也不知道当讲不当讲,这么大个寨子,上万人在这里聚集,居然只是区区一个百总在管着?而且区区百总你竖个屁的旗啊。 到底有没有搞错? 信使:“石百总呢?请他出来说话。” 石坚很快就迎了出来。 信使一见他就急吼吼地道:“你有多少兵力?” 石坚:“我是个百总,你觉得我有多少兵力?” 信使:“……” 好吧,这就很尴尬! 信使本来是不打算问这么蠢的问题的,但看到这里这么大的寨子,这么多的老百姓,看起来一帐很厉害的样子,还以为这里多了不起呢,结果一问,对方还是一幅摆烂的模样。 信使只好急道:“我是参将李淮的人,王嘉胤麾下一万余人,正准备进攻平阳府,李将军奉命驻守平阳,但李将军手里仅有八百兵,只恐挡不住贼子,请周边手上有兵的将军们,尽快前往平阳府增援。” 八百兵?李道玄躲在旁边偷听,心里暗想:官兵很厉害的呀,八百打王嘉胤一万,优势在官兵嘛。 但他马上就又想到,不对:既然我动了优势在官兵的念头,那官兵肯定就要输了。 这就叫做“优势在我定律”! 石坚对那信使道:“抱歉啦,我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百总,手下只有五十几个兵,咳……你懂的……我还要保护这里这么多的老百姓,李将军那边,我去不了,只能请他自求多福了。” 信使叹了口气,倒也没强求,他也知道,求援不是那么好求的,这破龙门古渡的破百总,确实拿不出什么战力,这倒也不奇怪。 他只能在离开前甩下一句:“平阳府离这里仅仅一百多里,若是李将军战败,贼寇必来龙门古渡,到时候你们也全部都是死路一条。” 说完,他头也不回,打马又跑远了,再找别的援军去了。 待他走完了,石坚才凑到了李道玄面前,低声道:“天尊,这可怎么办?我们该不该去增援一下呢?” 李道玄的硅胶眼珠子旋转了一圈,很认真地考虑了零点零一秒:“帮!” 石坚:“哎?真要帮官府呀?” “我们不是在帮官府,而是在帮百姓。”李道玄沉声道:“平阳府那可是府城,不是县城,里面的老百姓比县城的老百姓多了数倍,可达十万之众,若是被贼军攻破,只怕是血流成河。” 石坚猛然一惊:“啊,这倒是。” 李道玄的意识稍稍一切,马上就知道了自家运输部队的部署,低声道:“放心,高家民团的援军马上就到了,有了这只援军,我们应该能帮得上平阳府的老百姓。” 石坚奇道:“民团要来?” 李道玄:“要来两百人。” 石坚有点好奇,不知道为什么要调两百人来,但是没用多久他就懂了。 大炮舰来了,随船运来了两百名高家村民团,其中一百人,居然是由王二率领的王家村老村民。 王二这次出山,当然是去给白猫做“私兵”的。 今后那只“官兵”部队,表面上由白猫指挥,实际上却会变成天下第一反贼王二指挥,这就叫做打入敌人内部! 当然,王二如果还蒙面,就会显得很扎眼,所以他现在蒙面巾已经取了,故意把发型弄得很非主流,像八神庵的发型一样用留海遮了半边脸,再弄一脸大胡子,胡子与留海连接在一起,将他变得仿佛一个野人。m.biqubao.com 这造型可没人看得出来是王二。 石坚这才知道白猫在前线立了功,已经升为了把总,能带四百名战兵了,他嘿嘿笑了两声:“那我带着白猫的兵,去救援了李淮,也来立个大功,搞不好我也能升到把总。” “嗯,去吧!” 李道玄也希望自己的势力能多穿插一点在官兵里,这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不过你们也要小心,伱们携带的武器,是高家村已经开始淘汰的滑膛鸟铳,这东西并不强,一定要小心运用,保证安全。” 石坚:“遵命!” 王二:“天尊放心。” 石坚把五十几个卫所兵留在了古渡码头上,让他们保护着河津县城过来的难民们,他本人则和王二一起,带着两百民团,准备出发了。 临走前,石坚还忍不住对王二来了一句:“王老虎兄弟,你出征之前,有带好天尊像吗?我的娃娃送给白猫之后,一直感觉心里空捞捞的,没有天尊保佑,感觉吃饭都不香。” 王二指了指胸口:“你看,在这里呢。” 原来,他胸前刺绣着一个天尊像呢,那眼珠子居然还在溜溜的转。 石坚大喜:“以后我的衣服也要绣个天尊圣像,保我平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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