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军帐内,众人声音气冲斗牛,震得中军帐的门帘瑟瑟发抖。 李自成站起身,倒背着手左右踱步。 等众人声音平息后,他语气坚定:“好!此战若胜,则明廷江南财富尽归我大顺!若败,则退守陕西,与明廷分而治之。” “众将听令!” “请皇上下旨!”刘宗敏站在最前面,带头说道。 他说话的同时情绪激昂,动作夸张。 “请皇上下旨!”其余人不甘示弱,跟着喊道。 “刘宗敏!” “臣在。” “你领右翼两万兵马,三天后攻打灵璧县,随后攻泗州。攻下泗州后将洪泽湖附近的渔船尽数征用,然后操练水师,做出攻打扬州的假象。”m.biqubao.com “镇守淮安的刘肇基得知消息后必定出兵驰援,你要想办法将其击败。” “臣领旨!” “袁宗第,朕给你一万大军。在宗敏攻打灵璧和泗州的时候,明廷必然让驻守在宿迁的仆从善南下支援,宗敏负责围点,你负责打援!” “臣,领旨。” “谷可成,你领一万兵马攻打凤阳,想办法把驻守在凤阳的马士英引诱出来。” “刘西尧,你领一万兵马在谷可成身后埋伏,一旦马士英轻敌冒进,你们合而攻之!” “郝摇旗,刘体纯,朕给你们一万兵马去攻蒙城县,攻下后原地休整,防范西面来犯之敌。” “西面?”刘宗敏有些疑惑,“西面的襄阳和承天府都在咱们手中,臣以为不必在此浪费兵力驻防。大军行军的话,没办法绕!明军小股部队即便能绕过这里,也不是我军的对手。” 刘宗敏说的不无道理。 行军打仗天时地利尤为重要。 天时无法控制,地利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了。 地势越开阔,越有利于行军。 以一万人为例(为了方便计算,接下来用现代单位进行计算)。 每天行军四十里,耗时八个小时。 平均每小时行军五里地左右。 在狭窄的道路上四人一排,前排和后排间隔一米。 一万人全部通过的话需要一个小时。 八人为一排的话需半个小时。 十六人为一排仅需十五分钟! 这还仅仅是行军时效的问题。 如果让两支队伍打仗,后者都摆开阵型发起进攻了,前者的士兵还在行军。 高下立判! 同理。 通过某个地点的时间越短,留给对方探马反应的时间就越短。 奇袭对方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这一系列的问题更加说明了地利的关键性! 李自成轻轻摇头:“李先生和红娘子不会固守承天府和襄阳,他们会在关键时刻撤离,去做另外一件大事。” 大事? 刘宗敏抬头与其他人用眼神交流一番,没有继续追问。 李自成是大顺皇帝,他这么做自然有他的道理。 见其他人没有异议,李自成继续说道:“其余众将与朕一起,出兵凤阳!” “遵旨!” 众将领命后离开中军帐,各自回营准备。 刘宗敏留了下来。 放下军帐的门帘后,刘宗敏快步来到李自成身边,低声说道:“皇上,宿州的百姓不愿加入大顺,咱们这次还抢粮食吗?” 刘宗敏话里的意思很明显,大顺缺炮灰了,宿州百姓不愿意当炮灰。 想让他们当炮灰,只能把粮食抢走。 没了粮食,这些人会乖乖地加入顺军,给顺军卖命。 李自成思索片刻:“前些日子睢州匪徒程肖宇携两千部众归附大顺,你下密令让他劫掠百姓,迫使百姓加入大顺。等抢的差不多时,你再以劫掠百姓的罪名将他和他的亲信其斩首示众。” “这样既吞并了他队伍,又能收获民心,还能让百姓加入大顺,一举三得。” 刘宗敏先是一惊,随后点头:“臣领旨。” “时间紧迫,此事一定要快。” “臣这就去安排。”刘宗敏起身施礼,匆匆离开。 顺军的举动惊动了驻守在凤阳的马士英。 他一边派细作不停地探查消息,一边将得到的消息送往南京。 ...... 南京皇城春和殿内,大明太子朱慈烺正在读书。 “欲成大事,需破三贼。” “坐中静,破焦虑之贼;舍中得,破欲望之贼;事上练,破犹疑之贼。三贼皆破,则万事皆成。”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 念完这几句话后,倪元璐开口打断了朱慈烺,“殿下以为,破除三贼的关键是什么?” 朱慈烺想了想答道:“学生以为,破除三贼的关键在于坚定地意志,稳定的情绪。” “殿下意志坚定吗?” “坚定!” “情绪是否稳定?” “稳定!” “好,进来吧。”倪元璐对着门外一脸焦急的太监丘致中说道。 丘致中早就等不及了,他恨不得把大胯扯开了走路。 来到朱慈烺身边后,丘致中低声说道:“殿下,马总督传来密信,李闯贼南下了!” “南下...啊?”朱慈烺如五雷轰顶般坐在座位上,整个人都傻了。 他十分清楚丘致中口中的南下有两个地方,一个是宿州南面的是凤阳,还有凤阳南面的南京。 无论凤阳还是南京,对他来说都很致命。 南京就不用多说了,他本人就待在这里。 凤阳是什么地方? 明皇陵所在! 是太祖高皇帝给父母和兄嫂修建的陵墓。 洪武二年拟定为英陵,后改称皇陵。 此前虽然被流贼焚烧过,但也只是将地上建筑物焚毁了。 地宫并未受到影响。 (崇祯八年,扫地王张一川和太平王大军率先抵达凤阳城下,李自成和张献忠大军随后赶到。大炮轮番轰击,城墙塌陷。在城中内奸的帮助下,农民军爬墙而入,焚毁了皇陵。) 皇陵已经被烧过一次了,如果再被烧了,他这位近在咫尺的大明太子将颜面尽失。 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份是监国! 如果丢了凤阳,不但愧对列祖列宗,还对不起父皇的信任。 看着呆呆发愣的朱慈烺,倪元璐开口道:“坐中静,破焦虑之贼。越是面临大事,越要保持内心的镇定。戒生定,定生慧,慧生觉,觉生自在。” “如此,可为苍生大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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