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总,太太又跟人去约会了_第254章 反应和速度都不行的男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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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聂煜城第一时间发现沈晚瓷的异常,在她即将跑离他身边时,眼疾手快的扣住了她的手:“怎么了?”
  不远处,见沈晚瓷的目光朝着他们看过来,陈栩紧张道:“少夫人好像看到您了。”
  他们这种行为,算是偷窥吧。
  薄荆舟皱眉:“不是,她看的不是我。”
  刚说完,就见沈晚瓷挣脱了聂煜城的手,朝着某处人流稀少的地方快步跑了过去。
  薄荆舟吩咐陈栩:“把人拦住。”
  聂煜城愣怔了片刻,也抬脚追了上去,但街上人多,沈晚瓷在人群中左右穿梭,很快就混入人流中看不见了。
  沈晚瓷的视线一直追着不远处那道纤瘦的身影,女人个子中等,一米六五左右,如游鱼一般飞快的穿梭在人群中,偶尔露出半张让沈晚瓷熟悉到骨子里的侧脸,手腕上戴着个翡翠镯子,穿着修身的旗袍。
  她妈妈死之前的那段时间,这个女人经常来家里,沈晚瓷经常看见她们坐在花园里聊天,一聊就是一下午,看上去关系十分要好,但和聂家这种慢慢断了来往的人不同,她是瞬间就没了踪迹。
  妈妈死后,这女人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连葬礼都没来参加。
  街上人来人往,那人很快混入人群中不见了,就在沈晚瓷有些沮丧的时候,她的身影又出现了。
  如此反复了几次,两人渐渐穿过人群,走向了景区外围,喧闹嘈杂的声音被甩在了身后,再往前走就是个很小的停车区,整片只有两盏瓦数不高的白炽灯,大概是车停满了,这会儿又是网红街最热闹的时候,没人离开,别的车也进不来,所以显得过于的安静和冷清了些。
  那个女人径直往停车场的深处去了,沈晚瓷放慢了脚步,在跟和不跟之间犹豫了一下——biqubao.com
  想跟是因为好不容易碰上了一个和母亲有渊源的人,可能能从她嘴里探听出点过去的事,不想跟是因为强烈的第六感在告诉她,有危险。
  尤其是那个女人明明已经坐进了车里,车子却迟迟没有启动离开。
  沈晚瓷在原地站了几秒后,果断的转身离开了。
  刚才急匆匆的跟出来是看到故人一时冲动,但冷静下来后也反应过来了,那人明显是在吊她,要不然中间隔着那么长一段距离和那么多人,还几次跟丢,如果不是故意的,那她未免运气太好了些。
  她来A市是来工作的,根本没想过会碰上这种事,什么准备都没有,连个防身的东西都没备,这样贸然跟上去,别说探听消息,只有任人鱼肉的份。
  在没有十足把握的时候以身犯险,这不叫勇敢,叫蠢。
  这些人既然要吊她,这次没得手,肯定还会策划下一次。
  察觉出沈晚瓷的想法,躲在暗处的人开始沉不住气了,虽然在这种大马路上绑人有点冒险,但相比任务失败被老板怪罪,他们更宁愿让警察给抓了。
  只不过还没有等他们拦住沈晚瓷,就被别人拦住了。
  看清站在面前的人的模样,几人同时变了脸色,眼底不约而同的露出了畏惧,却又在想到老板那张敦厚温和的脸时把退缩的念头强压了下来。
  ……
  沈晚瓷刚走过街,就被冷着脸跟出来的薄荆舟给攥住了手:“你刚才是跟着谁出来的?”
  他的注意力全在她身上,街道上人太多,稍微一错眼就容易跟丢,他根本无暇去观察周边的环境,更没办法去看人群中谁的行为有异常。
  沈晚瓷本来就思绪混乱,脑子里想着事,只凭着本能在往人多热闹的地方走,突然被人抓住手,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就要甩开对方。
  只不过还没有动作,就看清了面前攥着她的人是谁,紧绷着的神经瞬间放松下来,“一个认识的人。”
  薄荆舟皱眉,居高临下的看着她,试图从她脸上看出点什么。
  但这种事也不会写在脸上,所以他只觉得她有事瞒着他,具体什么事就看不出来了。
  沈晚瓷突然反应过来,这里是A市,就算她走破脚也不该看到应该在京都的薄荆舟,但现在不止看到了,手还被他抓住了:“你怎么在这里?”
  “出差。”
  “你来网红街出差?”
  沈晚瓷脸上的怀疑刺激到了他,男人本来就已经因为她和聂煜城朝夕相处了一天而心情不爽了,这下直接爆发了:“那你来A市干嘛?”
  她一下没反应过来,实话实说:“出差。”
  “你来网红街出差?”
  沈晚瓷:“……”
  见她不说话,薄荆舟抿了抿唇,声音放低了一些:“既然你都能来,为什么我不能来?还是说聂煜城把这一片都包了?”
  隔着一条街都能闻到醋味儿。
  沈晚瓷还要去找聂煜城,她刚才什么都没说的直接就跑了,他现在肯定很担心,而且她虽然是在逛街,可也是抱着目的的,这一路上看建筑外形的时间比看街边小摊的时间多,算是在上班了:“行吧,那你继续出吧,我先走了。”
  “走哪儿去?找聂煜城?你就这么离不开他?”薄荆舟拽着她不松手,“拉不住就算了,还跟都跟不上,如果刚才真有危险,等他找到你,估计你都在警察局的法医台上了,这种反应和速度都不行的男人,拿来下饭吗?”
  不知道是因为两人是情敌的缘故,还是薄荆舟嘴毒的功夫更加如火纯情了,沈晚瓷总觉得他今天说聂煜城时格外的夹枪带棍。
  “……嘴毒是病,你赶紧去治,别哪天把自己给毒死了。”
  “我只是在让你看清事实,脸好脾气好有什么用?你每次有危险他都不在,你找男人的作用就是拿来摆着看的吗?”单论外形的话,他不比聂煜城差,但女孩子对温润学霸仿佛天生就带了好男人滤镜,觉得有安全感,肯定是个好丈夫:“我们打个赌,看聂煜城十分钟内找不找的到你。”
  “没兴趣。”
  她又不跟聂煜城在一起,要求这么多干嘛?
  薄荆舟对她的拒绝充耳不闻:“输了就陪我去吃点东西。”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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