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总,太太又跟人去约会了_第313章 不如跟了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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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雅竹一脸嗔怪的看着沈晚瓷,道:“你说说,你都多久没回家看过我了?是不是只有我身体不好了、住院了,才有机会见你一面啊?”
  “伯母,”沈晚瓷被她握住手,听到她看似责备却暗含关心的话,情绪上浮,没控制住红了眼眶,“我最近太忙了,对不起。”
  “现在连妈都不愿意叫了?”
  “没有,就是我和薄荆舟已经离婚了,今天这场合再这么叫,怕人误会,”沈晚瓷挽着江雅竹的手:“称呼只是表面,我心里一直拿您当我妈妈。”
  “那让他叫伯母,你还是叫妈,让那混小子不知珍惜、轴!”江雅竹说到一半,突然从见面的欢喜中回过神来,“你是和谁一起来的啊?”
  称呼都改了,难道是身边有新人了?
  沈晚瓷刚要回答,姜沂合就端着酒走了过来,“伯母,是我给挽挽发的请柬,我之前在国外的拍卖行看到一个被从我们国家抢走后沉海的头冠,为了不让国宝落入那群虎狼的口中,花高价拍下后捐赠给了京都博物馆,挽挽是负责修复的修复师,我们一见如故,一聊才知道我们连喜欢的明星都是同一个,就那个最近爆火的小鲜肉,是不是很有缘?”
  不得不说,就凭着姜沂合这份隐忍的劲,再加上姜家的势,想玩死谁都是轻而易举。
  刚才那一幕她瞧得真切,前一秒姜沂合还在说江雅竹是她准婆婆,暗示自己和薄荆舟好事将近,后一秒就惨遭打脸,估计气得牙都要咬碎了。
  但现在站在自己面前,完全是一副姐妹情深的模样。
  江雅竹笑着点头:“我们晚晚真是厉害。”
  姜沂合:“……”
  按常理,难道不是该夸她吗?
  这老太婆怎么回事?有没有点情商?会不会处事?
  姜沂合僵硬的扯了扯嘴角:“伯母,那个明星今天也来了,这会儿正在北侧那边花园里呢,挽挽说想去见见,我带她去了?”
  她没说是她哥,主要是她五哥这人玩的花,风评不好,虽然每次都有姜家给他善后,没闹到公众面前,可万一江雅竹听到过什么风声,以为她也是那样的人呢。
  沈晚瓷在一旁吃瓜吃的叹为观止。
  这挑拨离间的手段,简直用的登峰造极。
  追星就算了,还要去花园里单独面基,这和出轨有什么区别,谁家婆婆能忍的了自己儿媳妇给儿子戴绿帽子。
  江雅竹听后皱起了眉:“偶像这东西都是人设,十有八九见光死,晚晚,我们别去看了,要真喜欢,哪天有空了请到家里来演一段,想看什么让他演什么。”
  沈晚瓷莞尔一笑:“好。”
  姜沂合要被气冒烟了,挂在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勉强:“……现在的明星又不是以前那些唱戏的,哪还能请到家里去演啊。”
  “什么明星不明星的,还不是一份职业,只要给钱,哪里演不是演,相比之下,那些戏曲老师,十年功夫换来登台的机会,才更有资格摆谱,”当了那么多年的豪门太太,江雅竹沉下脸时,光是那身气场就能吓死人,“姜小姐,行业不分贵贱,你不该踩低捧高。”m.biqubao.com
  姜沂合这段时间为了给江雅竹留个好印象,没少做善事,结果夸没听到几句,如今却为了句无心的话挨了顿训。
  她紧了紧拳头,脑子里想着薄荆舟,忍气吞声道:“伯母教训的是,是我失言了。”
  说完也没脸再留下来,直接寻了个借口离开了。
  姜沂合走后,江雅竹也碰上了一个熟人,她本来想带沈晚瓷一起过去,但沈晚瓷拒绝了。
  她也没勉强,只嘱咐她不要乱走。
  等江雅竹走后,沈晚瓷就去了餐饮区吃东西。
  刚伸手准备去夹菜,就和旁边的人撞上了。
  “这不是沈小姐吗?你这是借着吃东西的名头,来餐饮区对男人投怀送抱?”
  一道声音居高临下的落下。
  这吊儿郎当、欠扁到极点的声音有点耳熟,但沈晚瓷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了。
  她退后一步,抬头朝着那人看去。
  高个子、蛇精脸、小眼睛、脸颊凹陷、颧骨凸出……
  长的丑,偏偏还穿得骚气,暗红色的西装配黑色的修身西裤,锃亮的皮鞋。
  沈晚瓷想起对方的身份了——
  叶家大少。
  之前读书的时候追过她,被拒绝后恼羞成怒,改成骚扰,她当初处处借钱还债时这人没少用带颜色的话羞辱自己,还拿着几沓钱让她下跪舔鞋子。
  沈晚瓷当场翻脸,甩手就给了他一个大逼兜。
  在那群纨绔子弟眼里,可谓是牛逼坏了,毕竟第一次看到有人欠了高利贷、被追的跟条狗似的,还能这么傲气。
  只有沈晚瓷自己知道,她能那么坚定的拒绝,跟傲气无关,完全是因为他给少了。
  那么大的洞,就那几沓钱,指甲盖大小都填不了,既然如此,还不如打了出口气。
  “叶少,”沈晚瓷勾唇,嘲讽的目光将他上下打量了个遍,“是不是那次没被打够,现在又想要挨揍?”
  叶少脸都气绿了,大庭广众当着那么多兄弟的面被个女人扇巴掌,就因为这事,他后来没少被人取笑。
  本来就长得一副肾亏的样子,一生气,五官狰狞的都变形了。
  “沈晚瓷,你不过是被薄总玩腻了一脚踹开的女人,有什么资格在我面前摆谱,”今晚毕竟是姜家的场子,叶少虽然是个没脑子的纨绔,但基本礼节还是懂的,压低的声音只有他们两人才能听见。
  他倾身时,西服的衣兜微微敞开,沈晚瓷的目光落在被他随意揣在里面的房卡上。
  她皱了皱眉,有些不解,又不过夜,几个小时的宴会,为什么还要特意准备休息间呢。
  沈晚瓷扭头看了眼大厅,正好和姜沂合的视线对上,对方朝着她笑了笑。
  “还指着薄总来给你撑腰呢?”叶少轻佻的伸手就要去摸她的脸:“都被踹了就别想了,不如跟我吧,只要你把我伺候舒服了……”
  “唔……”
  一只脚正正的踹在他的下身,叶少痛得惨叫一声,捂着受伤的那处弯下了身子。
  霎时间他的一张脸由白到红,再由红到绿,姹紫嫣红。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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