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男人口中所谓的只是亲一亲,大多都是不可信的。 翌日。 沈晚瓷差点没起得来床,好在今天是周末,不用上班,她躺在床上,生无可恋的盯着上面雪白的天花板,“薄荆舟,你个禽兽、骗子、混蛋。” 正骂得起劲,门就被推开了,薄荆舟站在门口,见她已经醒了:“起来吃饭。” 相比起她累得连床都下不了的凄惨状态,男人简直是神清气爽,满脸的春风得意,毕竟昨晚大部分时候出力的都是她。 饭是薄荆舟做的,三菜一汤,沈晚瓷扶着楼梯扶手慢腾腾的往楼下蹭,她感觉自己的腿在抖。 薄荆舟摆好碗筷,抬头时正好瞧见她这副窘迫的模样,唇角勾起,看得出心情十分愉悦:“要不要抱你?” 沈晚瓷见不得他这种不爱惜自己身体的行为:“你还是先顾好自己吧,连走路都不能走快了,还想抱我下楼,你要是以后真瘸了,就搬到次卧去住……” 饭吃到一半,薄荆舟接到霍霆东的电话,谈的是公事,沈晚瓷勉强听到一句,对方现在好像在警局。 她拿出手机给秦悦织发信息,想要问问昨晚什么情况,结果刚打了两个字,对方就打电话过来了:“晚瓷,我好像闯祸了。” 沈晚瓷第一次听到秦悦织这么急躁,心里一悸,吓得连饭都不吃了,起身就往玄关那里走:“怎么了?” “我好像把霍霆东给强了……” “……”沈晚瓷抬脚的动作一顿,这就有点出乎她的意料了,想到刚才霍霆东和薄荆舟通话时说的地方,他不会是要告悦织强奸吧:“你现在在哪?我来找你。” 秦悦织哭唧唧:“在家。” 薄荆舟这会儿已经结束通话了,见她脸色不对,“怎么了?” 这事不方便和他说,沈晚瓷随便找了个借口:“我去看看悦织。” 男人现在一听到秦悦织的名字,眼前就有无数个八块腹肌在晃,现在还只是在线上过过眼瘾,谁知道哪天她会不会带着沈晚瓷去看线下的,失足女就是这样一步步被拖下水的。 他的脸有点绿,但也知道阻止不了沈晚瓷去找秦悦织,她们的闺蜜情说不定比他们的夫妻情更深,毕竟沈晚瓷嚷嚷过要和他离婚,却从来没嚷嚷过要和秦悦织绝交,他觉得自己只要提一嘴,复婚的事就得容后再议。 薄荆舟有种媳妇遇上恶婆婆的委屈感,而沈晚瓷就是那个是非不分、一味护短的妈宝男:“先吃饭,吃完饭我陪你去。”biqubao.com 不能让她们绝交,那就寸步不离的看着,他就不信当着他的面,秦悦织还能把沈晚瓷带坏了。 但终日防贼也不是个事,他得赶紧把她和霆东撮合到一起,让她没精力来找晚晚。 沈晚瓷肯定不能带他去:“我和悦织有话要说,你在不方便。” 薄荆舟当然知道自己不适合在场,一则,电话是秦悦织打来的,遇上事的肯定是她,再则,女孩子说的体己话,他一个大男人也不适合听。他说那话本来也是一时冲动,沈晚瓷拒绝后,便没有再提:“先吃饭,也不是什么紧急的事,不差这几分钟,等会儿我送你过去。” “我吃好了,”刚起床的那一餐她吃的都不多:“也不知道会聊到几点,我自己开车去,回来会方便些,你不用送我,不然等会儿还要打车回来,麻烦。” “我来接你。” 薄荆舟刚说完,电话就响了,这次是顾忱晔打来的。 他做了个稍等的手势,接起电话:“什么事?”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你人呢?” 薄荆舟觉得这问题问的有些奇怪,但还是回答道:“在家,怎么了?” 顾忱晔:“不是你让我今天陪你去取个东西?我现在都到世贸大厦楼下了,你跟我说你还在家?” 听到世贸大厦这个熟悉的坐标,薄荆舟才反应过来自己今天计划了要去干嘛,但他完全忘了约了顾忱晔这事了,直接对方提起,才隐约想起一点模糊的轮廓,“抱歉,忘了。” 今天是周末,世贸大厦又在商业中心,顾忱晔一脚油门一脚刹车,整整开了三个小时,堵车堵到怀疑人生,结果对方居然忘了,他没好气的冷哼一声:“昨晚说的事,你睡一觉就忘了?你这是提前患上老年痴呆了?” 本来只是一句玩笑话,但薄荆舟却听得心里一咯噔,皱着眉道:“没有,就是昨晚喝多了酒,现在还没怎么醒,今天不去了,改天吧。” 顾忱晔也没放在心上:“行吧,我先回去了。” 挂断电话,薄荆舟没再坚持送沈晚瓷:“开车慢点,早点回来,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 虽然他神色如常,但沈晚瓷还是觉得他自从接了顾忱晔的电话后,就变得有些不太对劲,具体哪里不对劲她也说不上来,大概是女人的第六感使然:“顾忱晔找你干嘛?” “逛街。” 沈晚瓷:“??逛街?约你?” 两个大男人,有什么好逛的,买什么? “恩,谁知道他怎么想的,”薄荆舟脸不红心不跳的将锅甩了出去,“不是赶着去找秦悦织吗?快去吧。” 他低头亲了亲她,意有所指:“走路步子跨小一点。” 沈晚瓷的脸瞬间红透了,狠狠瞪了他一眼,飞快的换完鞋子,拿起车钥匙就出了门。 …… 她刚一敲门,门上就传来了开锁声,秦悦织就在门后。 门开后,沈晚瓷见她一脸憔悴,微红着眼眶要哭不哭的样子,一下就紧张了起来:“怎么回事?” 秦悦织今早醒来,觉得身下触感不对,一低头,发现自己正趴在霍霆东身上,而他的睡袍完全敞开,胸口和腹部明晃晃的印着几枚吻痕,还有交错的指甲印。 谁的杰作,不用猜也知道。 相比之下,她身上也好不到哪儿去,衣衫半褪,内衣也是散开的,垂眸一看,胸口处全是深深浅浅的痕迹,她甚至还在其中看见了几个指痕,这还只是胸口,其他地方她还没看,可想而知昨晚的情况有多激烈。 更重要的是——她屁股好疼。 霍霆东还在睡,她也不敢叫醒他,直接穿好衣服就落荒而逃了。 听秦悦织说清楚情况,沈晚瓷:“你就这么肯定是你主动的?不是霍霆东他趁你醉酒后逞凶?他要是没点目的,怎么不直接送你回来,反而把你带去了他家?”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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