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荆舟:“我刚刚查了下方墨为的资料,发现其中有个名字挺熟的,我觉得……” 他皱眉,努力回忆了一下,并没有想起什么与之相关的蛛丝马迹,“我好像认识她。” 他会调查方墨为,沈晚瓷并不意外,方家在政界也是个鼎鼎有名的人物,两家关系网会有重叠,也很正常:“谁啊?” “谢初宜,我觉得这个名字有点熟悉。” 沈晚瓷动作一僵,那句‘你说谁’立马就要脱口而出了,却又及时收住了,她盯着菜单,竭力克制住自己脸上的表情,“我不记得你认识这么一个人,你觉得耳熟,大概是这个名字太烂大街了吧。” 薄荆舟看着她,眼底神色很深,也不知道是信了还是没信:“……嗯。” 这个话题就这么略过了,没人再提。 不过沈晚瓷心里却是紧了一下,吃饭都有些心不在焉,方墨为竟然认识谢初宜?她不信巧合,仔细想想,那两个人不就是前后脚出现在她和荆舟身边的吗? 想到这里,她也没了吃饭的心思,放下筷子,拿着手机道:“你把方墨为的资料发给我看看。” 薄荆舟本来就觉得她有事瞒着他,听到她要看方墨为的资料,唇角立刻沉了下去,不高兴的道:“你很想关心他的事?” 沈晚瓷哭笑不得,她那句用来敷衍同事,让对方不要胡乱打趣的话还真是没说错,薄荆舟就是个醋坛子,以前有记忆的时候还会有所收敛,怕自己占有欲太强会惹她不高兴,但现在这些顾虑都没了,在他心里,沈晚瓷是他老婆,两人是因为彼此深爱才结的婚,既然如此,那吃醋也是应该的。 她解释道:“他是我助理,知道他的基本情况也更方便我工作,万一他这人有什么黑历史,我也好尽早规避。” 一提到黑历史,薄荆舟立刻就想到那占了大半篇幅的情史,脸色更加不好看了,硬邦邦的来了句:“马上就不是了。” 沈晚瓷:“……” 本来以为方墨为的事会等上一段时间,毕竟对方的家世摆在那儿,听说还是家中独子,很受父母宠爱,结果沈晚瓷第二天去上班的时候就没瞧见他了。 但他平时就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今天没来也没引起多少人的注意,只除了知道昨晚那件事的几个人。 这不,刚一得空就凑到她面前八卦了:“挽挽,方墨为是不是惹到你们家薄总,被开除了啊?” “肯定是,薄总那一脚可没留情面,那么大个人跟个破布娃娃一样摔出去砸在地板上,我是看着都疼。” “挽挽,薄总怎么会突然对方墨为动手啊,到底怎么回事,你跟我们说说呗?” 沈晚瓷本来不想参与,但看这些人的眼神,就差没直接说薄荆舟仗势欺人了,她应付着敷衍了几句,将祸水引到了方墨为的身上。 看过他丰富多彩的情史后,她敢肯定,那人昨晚约她绝对心怀不轨。 环肥燕瘦,已婚未婚,一点儿都不挑剔,而且他和谢初宜不只是一个学校的,还追过她,被拒绝后没几天,就托关系来博物馆上班了,要说这事儿和谢初宜没关系,她是半点都不信。 方墨为从她的世界消失了,没多久就传来他被他爸打折了一条腿,送去乡下亲戚家的消息,引得博物馆的人一阵唏嘘,视线时不时的往沈晚瓷这边瞅,意思十分明显。 前脚才得罪了薄荆舟,后脚就被整治了,光是想一想就能猜出缘由。 一时间,沈晚瓷成了博物馆里最不能惹的存在,比那些古董文玩还精贵。 作为当事人的沈晚瓷没有参与他们的讨论,专心做着手里的事,她现在负责的是馆里最难修的奇珍异宝,每一件都是孤品,半点都容不得马虎。 下班后,薄荆舟来接她,男人穿着正装,出色的五官加上挺拔修长的身材,光是站在那里,就引得无数人频频往那边看。 沈晚瓷事先并不知道薄荆舟要来,还是一同出来的同事提醒的她,看着不远处的男人,她说了声‘抱歉’,小跑着到了他面前:“你不用每天都来接我,我自己开了车。” 薄荆舟自然的牵住她的手,将她松散的围巾拢了拢:“今天我们回老宅。” 沈晚瓷:“有事?” 不是不想回去,而是薄荆舟事先没提过,突然说要回去,她担心是江雅竹的身体又出什么毛病了。 “婚礼时间定下来了,得和爸妈说一声。” 听到时间定下后,江雅竹高兴坏了,握着沈晚瓷的手道:“可总算等到你和荆舟的婚礼了,我本来想找大师挑个好日子的,结果那混小子死活不让我插手……” 她没好气的瞪了眼薄荆舟:“也不知道在折腾什么,从去年盼到今年,我还以为我没命等到你们办婚礼的时候了呢。” 沈晚瓷握紧她的手,肃着脸道:“妈,您别胡说,您肯定会长命百岁的。” 江雅竹笑了笑,“好,长命百岁,我还要给你们带孩子呢。” 一提到这个,她的脸就垮下来了,倾身凑近沈晚瓷,用即便压低了也所有人都能听到的声音问:“去医院做过检查了吗?他在那方面不行,会不会影响生孩子?” 薄荆舟:“……” 有这样说自己亲身儿子的? 沈晚瓷看了眼他便秘似的脸,憋笑道:“应该不会吧。” “去检查一下也放心些,反正不差那几个钱,万一真有问题,还能早点调养。” 薄荆舟:“要是调养都调养不好呢?” 他虽然觉得自己肯定没问题,但为了保险起见,还是要问清楚,现在吃的、住的、用的都是科技与狠活,万一呢。 江雅竹鼓着眼睛瞪他:“你问这么细干嘛?你不会真不能生吧?” “……”薄荆舟:“我就问问,你们聊,别理我。” 他怕自己再多说一句,就真坐实了他不能生这件事。 沈晚瓷看他吃瘪,心里高兴得不行,面上却是一副深情款款的模样:“妈,就算荆舟不能生,我也不会嫌他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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