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圆(完结+番外)BY何处听雨_分节阅读_9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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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起来,走到窗台前,把花瓶拿过来递给她,“朋友之间,甚或是上司与下属之间,在对方生日的时候,送上一点心意,这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对不对?朝露,我只是想祝你生日快乐。”

    朝露这才记起,今天是她的生日。母亲忙忙碌碌,对这类日子也不大上心,偶尔记起就买个小蛋糕、下碗面条权作庆贺;要是忘了也就忘了,朝露也不在意。想想昨晚上在家吃的还是面条,她和母亲居然都没联想起来隔天便是她的生日。

    而方蕴洲却还记得。

    她的心如和风拂穗般柔软下来,再也说不出任何冷硬的话来。

    方蕴洲像是抓准了这个时机:“晚上我请你吃个饭,算是小小庆祝一下。”

    朝露说:“你是不是又要说,无论作为朋友还是上司,请我吃顿生日饭,都不算什么事?”

    方蕴洲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我的生日,当然要和家人一起庆祝。”朝露说了个谎。

    方蕴洲没在这个问题上较真,略作沉吟后道:“也对,那就中午一起去楼下吃个饭好了。”这栋高级写字楼的地下层,就有好几间餐厅,虽不高档,供应的简易中西餐、商务套餐之类的,味道还不错。许是怕她拒绝,他又补了一句:“你要是还觉得有负担,可以把它当做是工作餐。”话说到这个份上,朝露再不点头,未免太不近人情。“好。”她接受了他的提议。

    朝露从方蕴洲办公室出来,习惯性地往自己的办公桌走,待坐下才想起来,手上还抱着个花瓶。去洗手间接了水,拆掉花束的包装后,把满天星插/入瓶中。瓶子是造型简朴的纯白瓷瓶,配上满天星倒也素净可爱。

    一上午忙忙碌碌的间隙,朝露的视线偶尔离开电脑和档案夹,视线几次无意间落在桌角的那瓶小花上,不自觉地便会微微一笑。

    曾有一个十七岁的男孩,某天路过花店时假装随口地问她喜欢什么花,在一个月后她生日的当天,那个素来落落大方的男孩带着羞涩的笑容,眼神躲闪地看着她,慢慢从身后拿出一束满天星,一句话也不说塞到她的手中。

    那束花其实不大,可是,在朝露的记忆里,却是沉甸甸的,直到现在,她似乎都能感觉到花束捧在手中的分量。那束花朝露养了好久都不舍得扔。直到完全干枯,她才怪舍不得地将它们处理掉。朝露记得,她最后还留了一支,小心翼翼地制成了干花,如今,大概还压在某一本日记本里。

    这辈子,她只收过两次花,都是出自同一个人的手。

    大学里,也有男生给她送花。她猜这多半是因为她的容貌还算美丽。她从来没有接受过任何一束花。与其说她不敢碰触爱情,或是因为家境原因自卑,倒不如说她真的从来没有为那些男生动过心。她并不十分自信开朗、也纠结自苦于自己的“出身”,然而,她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会因为外在的客观原因放弃爱情的人,她逃开那些追求者,原因只有一个,他们之中没有一个能打动她。

    中午在餐厅,朝露连菜单也没翻开,直接点了一份商务套餐,这栋楼里的餐厅,她差不多都已经光顾过,对菜式也很熟悉,不过多数时候为了实惠和省事,她都会点一些套餐,以至于这几家店的商务套餐都几乎被她吃了个遍。她来这个公司三年了,倒也没吃厌,吃的方面她从来不很讲究。

    方蕴洲说:“你是安心替我省钱了。”说完,也点了一样的一份。只另外叫了两杯红酒。

    朝露笑笑

    ——方蕴洲终究是明白她的,如果他正儿八经地请她吃一顿大餐,反而会令她觉得不自在,继而造成她和他日后相处时的尴尬。

    红酒上来后,他与她碰杯,并祝她生日快乐。她小小地呷了一口,放下杯子道:“蕴洲,一直没机会正式跟你说:欢迎你回来。”

    方蕴洲的声音有些哑:“说实话,我曾经担心你不希望再看见我。”

    “不,我从没那么想。”朝露放缓了语速,静静地看着他,“我也说句老实话,我从没想到还能再遇见你。”

    他的笑容有些涩:“那当你在同学会那晚见到我时,你又是怎么想的?”

    她歪着脑袋,似乎真的在很用力去回想当初的感觉,最后,她说:“心里先是觉得这怎么可能呢?后来……又觉得庆幸来着——总算你没有变成一个又老又丑的‘大叔’。”

    方蕴洲张开嘴,这回是真的笑了:“听你这么说,我也好安慰。”

    谈话的气氛变得轻松起来,朝露也似乎有些放得开。她一边吃沙律,一边随口问他:“在新加坡这几年,一切都顺利吗?”

    方蕴洲沉默了几秒:“不算太好,不过总算过去了。”

    “哦。”她拿起刀切猪排。

    “家里的企业有阵子经营上出了危机,这还不是最糟的……”他似乎犹疑了好一会,才决定继续说下去,“最糟糕的是,我糊里糊涂结了场婚。”

    朝露的手停下来,抬起头看他。

    方蕴洲喝了一大口酒:“我结婚的时候还不到二十岁,按照新加坡的法律,这场婚姻甚至必须父母在场作证才能举行。年轻、糊涂、冲动,再加上……一些别的原因,造就了一个错误。”他望着她,眼底满是悔恨和痛楚,“你只管轻视我吧。”

    朝露此刻只想安慰面前的这个人。她看得见他的痛苦和追悔。无论当时是出于什么样荒唐的原因,他显然也已经获得教训和代价了,她没有权利轻视他,更没有立场怪责他。她的语气反而比平常更加温柔:“蕴洲,快乐一点,你不是总劝我要快乐起来吗?往前看,也许你的婚姻会有转机。”

    方蕴洲摇头:“我们已经离婚了。这场婚姻只维持了一年半。结婚、离婚,都是在大学期间,也真是够折腾够轰动了。”

    朝露说:“难得你还能顺利完成学业,而且年纪轻轻,就能身居高位。说到这一点,我很佩服你。”

    他再次摇头:“学业方面或许是靠我自己这颗还不算笨的头脑,但是现在这个位子……呵,不瞒你说,这家公司也有我们家族的股份,安排我进公司历练一下,不算什么难事

    。我从不觉得自己特别优秀,当然,我也不差,只是中国那么大,比我优秀的人比比皆是,如果不是有些背景,这个位子,未必是我的。”

    “呵,蕴洲,你就不怕我到处乱说,影响你的威信?”

    “瞧,你现在叫我‘蕴洲’而不是‘tony’,所以,我是在向一个老朋友倾诉些心里话,而不是向一个只有工作方面相交集的下属作自我爆料,我相信你绝不会乱传话。”

    ……

    吃过午饭,朝露看了看表:离上班时间还有十分钟。她想起自己有件事要办,便让方蕴洲先回办公室。她则拐去了隔壁小街的一间照相馆。

    从衣袋里摸出一个小巧的u盘,让店员插/进电脑接口,指着一张被命名为“沉香”的照片道:“就是这张,印一张五寸的。”

    当初把这张照片导入电脑里,她不知出于什么心态就把它拷贝进了自己的私人u盘,随后才在相机里删除。原本照片并没有被命名,只是那回从褚云衡那里回到家,她忽然想起了在他家喝过的沉香水。她因好奇,还特地上网搜了搜关于沉香的事,有一句她印象很深:沉香这种木材可以在沼泽中浸染千百年不腐,甚至不管所处环境如何也不改其香。

    “不改其香”——这几个字让她有所触动,她很自然地便顺手把这张照片改名为“沉香”,只因为照片中的这个男子,实在堪当这个名字。

    12、软肋

    朝露把褚云衡的照片冲印出来,本是想着周六让母亲去他家做工时顺便把照片给他送去。暴走当天她只是一时兴起,才举起相机拍他,并没想着要保留他的相片做什么。她总觉得,倘若再遇不上这个人还就罢了,既然和褚云衡也算认识了一场,与其偷拍了人家而一声不吭,倒不如大大方方把照片给人送去,她心里反而能觉坦然。

    谁想到,周六那天,贺蕊兰又出状况。说是吃坏了肚子,一趟趟的上厕所。朝露要陪她去看医生,贺蕊兰却硬是坚持自己吃点止泻药就好,只是请女儿再替她上褚云衡的住所做一天替工,朝露想了想,这次和上次不同,上一回是母亲和她都担心褚云衡婉拒由她替工,而他又体力难支,需要照顾;这一次,想必他的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即使偶尔钟点工少去一次,也没大所谓。朝露并不讨厌去褚云衡家,只是一连上了五天的班,上一周又是暴走,又是去做替工的,等于没休息好,她也着实觉得有些疲累,因此也懒怠出门。如果褚云衡能主动开口让她不过去,那是正合她的心意。

    她的心里虽然这么想,电话里自然不能明说:“褚云衡吗?……我是董朝露,对……就是上周来你家的董朝露。是这样的,我妈妈今天身体又有些不舒服,这一次能再让我替她一回么?”

    “我没有问题,”电话里的声音很磁性很好听,“但是你会不会太累了?我想,从上周开始,你就没怎么好好休息过。”

    朝露愣了一下,清了清嗓子道:“啊,我也没问题。我不觉得很累。”

    电话那头传来褚云衡轻微的笑声:“呵,那好吧,你来。”

    朝露挂了电话。她并因为没有听到预想的回答而失望,倒是有些说不明白的紧张和莫名的兴奋,连心脏噗噗跳动的频率都比平常至少快了一倍。

    还有就是,她更加确认了一件事:当褚云衡的学生,有一点是很幸福的:在课堂上,他们能听到一个富有魅力、决不至让人昏昏欲睡的声音。那可不是无关紧要的事——尤其是朝露想到他曾向她提及的那些课程名称:形上学还有辩证逻辑什么的。那对很多学生来说,不是枯燥的催眠课又是什么?

    朝露还记得那次在他家曾有过这样的对话:

    “你不会觉得学哲学教哲学的都是怪胎吧?”

    “哦不是,虽然我知道这绝对是种错觉,但是,就是会觉得,哲学系教授之类的,应该是个上年纪的老头,至少也是个中年人……”。

    “第一,我还不是教授,第二,我的确是中年人啊;第三……总有一天我会变成老头,也许那个

    时侯,我就是你口中标准的哲学系教授的形象了。”

    她想,褚云衡大概永远也不会变成她原先所想象的哲学系教授的模样。

    临出门前,朝露最后看了眼她给褚云衡拍摄的那张照片,回想起当天他们说过的话,微笑着把照片放进了纸袋,塞进了自己的坤包。

    这一次,褚云衡是拄着手杖给她开的门。由此她也稍觉宽心,看来,他的身体已经基本恢复了。

    她给他做了午饭,吃完后,他坚持要在她洗碗时站在她旁边,“至少我可以负责把碗擦干放进橱柜。”

    他虽然一直给她积极阳光的正面形象,她却也多多少少会顾虑到残障人士的心态。他既然说了要帮忙,若是执意拒绝,恐反而伤害了他的自尊心,于是她接受了他的好意。

    “你一个人的时候,也自己洗碗么?”她一边给碗碟打上洗洁精,一边随口问道。

    “当然。”

    “哦。”朝露发现这个问题其实不大好,稍不留神,便会说错话,当她意识到这一点时,她就不愿再继续问下去了。

    没想到,褚云衡却很敏感:“你是不是想问,我一只手,是怎么洗的?”

    “嗯。”朝露很窘。

    褚云衡淡淡地说:“没什么特别的,就是打开水龙头、倒上洗洁精、一个一个慢慢洗啊。”

    他的口气有点在说像那个很经典的笑话:怎么把大象放进冰箱?分三步:第一步,打开冰箱门;第二步,把大象放进去;第三步,把冰箱门关上。说那个笑话的时候,还就得这样语气平平淡淡的,乍一听像是个极认真的回答。

    而这个回答,恰到好处地破解了朝露的尴尬。因为她知道,她对她的发问并不介意。她干脆鼓起勇气,问:“其实,我是在想,你的右手需要拄拐杖,那样的话,不是连右手也不得空闲么?”

    “我可以脱离手杖站立,”褚云衡说话间把手杖靠着流理台放下,“我的复健毕竟不是做假的,人体是很奇妙的,我的身体重心已经被调节到我的右边,因此我可以只靠半边身体便站得很稳。事实上,即使没有手杖我也能走上几步,只是走不远,更走不快。”

    他是那么坦然地谈论起自己残障的身体,可以做到什么程度,不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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