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墨田居小日子_第840回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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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胞胎离开了,如今她的妈宝孩也要去远方求学。
  她当然舍不得,因此趁自己尚未改变主意之前,当晚便跟孩子爸进行沟通。
  “国际寄宿学校?!”苏杏被孩子爸的话吓了一跳,“那不等于把羊扔进狼群吗?”
  “别慌,”当妈的护崽情绪又来了,孩子爸温声安抚,“现在还是文明年代,那是私立贵族学校,校方会保证学生的安全。”
  那间学校在国际上既有排名,又是出名的安全国度,鲜少恐怖事件发生。
  前去就读的学生哪个不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某国首富,高官政要的子女多的是,哪家不是仇敌满屋?
  与之相比,小染的家世背景真不算什么。
  再说,他让孩子们从小接受精英教育,不是为了在国内装逼的,年纪轻轻哪能一辈子窝在国内?
  “他从小多语教学,在那边上课没什么压力,阿普、莫雅会照顾他。让他在外边多长见识,认识不同国度的朋友,心胸开阔,对他的心理健康很有帮助。”
  到了那边,小染不一定要寄宿,爹妈在学校附近购买或租房子给他。有阿普、莫雅在那边打点,小子的爆破技能不怕找不到地方发挥。
  小染不算学术方面的天才,撇开异能,他绝对是普通人中的佼佼者,父亲的教育方式让他获益良多。
  他本来只想离开本市,没想到父亲居然安排他到国外,高兴坏了。
  苏杏心里憋得慌,双胞胎离自己够远的了,没想到她的妈宝孩跑得更远,出国了。
  她很想改变主意,但见小儿子眼巴巴地望着自己……唉,算了,走吧走吧。
  苏杏头痛欲裂,扶额,一脸愁闷。
  视频那边的柏少华见状,微微浅笑了下,对这一幕不以为怪。
  小儿子最受宠,只要对她撒撒娇什么事都好办。换成自己跟她讲道理,被她一顿耍赖撒娇,有理变无理。
  可谓靛蓝染白布,一物降一物。
  柏少华不支持家长陪读,学校一早就帮小儿子物色好了的,欲等孩子读高中的时候再提出来。没想到这小子觉悟高,刚到初中就在家里呆不住要飞了。
  这样也好,是狼是羊,把他扔进狼群混两年便一清二楚。
  不过这一切来得太快,需要办的手续很多。
  所以,柏少华和苏杏商量着找秦煌帮忙走走程序。biqubao.com
  此人以前是在大使馆、领事馆工作的,对留学签证方面的流程很熟悉,有他帮忙效率会高很多。
  手续办妥之前,由阿普过来带小染到学校附近的家住一段时间适应适应。
  三个孩子出远门求学,一向是由身边最亲近的人带领,父母不在身边的。一是看看孩子能否适应,二是藉此砍断母子之间那根隐形“脐带”。
  只要孩子能够适应,做母亲的才能彻底放心。
  除了小染,小菱一早已办理出国留学的手续,她要到国外进修西医。
  首选地是y国,柏少华他爹那里,住在艾伯小时候的别墅里。艾伯的剩余资产由她继承,包括房产、金融机构的存款,这是柏少华与老爵士谈判所得。
  老爵士以前给柏少华的只是九牛一毛,用来离间儿子和华夏官方的。
  如今除了继承权,老人还提供优越的医学教育环境及实习机会。条件是孙女柏君菱将来要改国籍,成为y国人。
  她成年了,可以自主选择。
  对此,苏杏不反对。
  继承多少资产不重要,最主要是学到技术。
  一旦世界大乱,国籍只是一道废纸。以女儿的能耐,国界对她的作用不大。
  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同时具备风险。
  小菱除了自身的能力,还有祖父庇护。大伯父明面上奈何不了她,私底下要靠她自己应付,算是一场考验。而老头子有孙女的护理,希望能够活得长久些,
  算是柏少华对父亲养育之恩的报答,女儿也有充分的学习机会。
  乔姨不再跟去,由她独自面对陌生的一切。
  当然,暗地里必须有自己人护着,没有父母敢让孩子独自身处险境,尤其是女孩。
  小野哪儿都不去,就在国内发展。
  国内资源、环境有限,他通过父亲的电子科技公司瞬移穿越,在世界各大知名的科技领域畅行无阻。
  这种情形已进行许久,由于他情况特殊,柏少华让他一直用假身份出行。
  在苏杏为孩子出国留学的事操心时,严华华也在忙着选新客栈地址。
  梅林村今非昔比,好地方一早被人选了去。剩下的要么原本是坟地,要么有粪坑在旁边,总是不尽如意。
  后来,余岚把用来出租的梅家别墅卖给她。她对那地方没什么感情,小农场和梅林客栈才是她的家。
  其次,严华华把自己和孩子们的户口迁至梅林村。
  三合院以前是何玲新建的客栈,后来被养生馆买下,转租给伍雪青、佟灵雁。后又转给严华华,经养生馆同意并重新建一座新的三合院,不曾正式落户。
  当年她不想落户云岭村,如今想落户已是困难重重,只好选择梅林村。
  当然,娘仨依旧住在云岭村。
  流言说养生馆试图清理客栈,不管民居的,除非另有变故。如今梅林村的新址选好了,拥有一块真正属于自己的地方,严华华的心中大石终于落了地。
  解决这些烦心事已是九月中旬,严华华选了一个周末带儿女去梧桐探望余岚。
  大恩不言谢,至少要做到时常来往。
  “他俩以后不孝顺我无所谓,敢怠慢你,我打断他们狗腿。”当着儿女的面,严华华对余岚如是说。
  余岚瞟她一眼,笑道:“干嘛吓唬孩子?儿孙自有儿孙福,别说我,你也要对自己好一点。将来儿女有儿女的世界,指望不了。”
  “我不管,你没看苏苏家的双胞胎,一有空就跑京城去探望姨母,多懂事。”严华华羡慕地说,“不像我家,逢周末说带他们来一个个苦着脸。”
  余岚嗐了一声,“小孩子讨厌走亲戚很正常,我弟以前也一样……”
  她弟弟余浩宇今年快三十了,出国留学归来,在大姐的推荐之下进入本地有名的房地产公司当部门经理。
  梧桐的发展前景十分可观,以余浩宇的能力前途无可限量。他平时在公司附近租房住,偶尔周末才到大姐家来吃顿饭,聊聊家常。
  今天不在,余岚说他最近很忙,大概要傍晚才来。
  两个女人正聊着,忽然余岚接到一个电话,说有机农场的菜好像出了点问题,让她过去瞧瞧。
  余岚出门前叮嘱严华华一家别走,她很快就回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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