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行后,我统治NBA一个时代_第66章 2场球赛都赢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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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着夜店氛围的影响,而且明早没有训练,所以众人都玩开了,苏九云也不例外。
  虽然他控制不会让自己喝多,毕竟今晚还有下半场球要打,喝多了可就没法打了。
  不过不喝多,但不代表玩得不尽兴啊,特别是当脱衣舞表演的时候,他还是很兴奋的。
  不过和小牛队的其他队员比,那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他最多就是抱着金姐吃吃豆腐。
  而这帮家伙可是拿着钱往舞娘的凶照中塞钞票,往那小得不能再小的丁字裤里塞钞票,简直就是让苏九云和金姐目瞪口呆。
  苏九云终于知道这帮家伙的包里为什么带这么多的钞票了。
  他突然想到会不会就是因为这样,所以美国男人都不喜欢电子支付,毕竟舞娘的身上不可能印二维码吧,而且钞票的刺激可比冰冷的提示音有氛围多了。
  金姐背靠在苏九云的胸口,165身高的她这么靠着感觉很好,很有安全感,即使那两只手和那条腿有点让她受不了。
  “云弟弟,急什么,这两天姐姐是你的。
  你们nba球员玩得都这么花的吗?不过这钞票雨确实容易让这些舞娘疯狂。
  你觉得她的胸大还是我的大。”
  苏九云轻轻咬了一下她的耳朵,调笑道:“当然是她的大啊,人家本来就靠这吃饭的。”biqubao.com
  看着她眼中的威胁,苏九云马上说道:
  “别看它大,但手感绝对没有姐的好,嘿嘿,再说了,姐是什么人,干嘛要去和她一个舞娘相提并论,这不是掉份嘛!”
  听着苏九云及时转变的夸奖,金姐在他的唇上轻轻一吻后道:
  “算你识相,今晚给你解锁一点技术,怎么样,姐对你好不好!”
  听到金姐的话,苏九云嘿嘿直笑,连忙保证道:
  “嘿嘿,姐对我最好了,放心,我的服务一定到位,绝对做好姐的小奶狗。”
  “咯咯咯”
  不到凌晨3点,被金姐挑逗得欲罢不能的苏九云就先带着金姐溜了,没有回家,因为老爸老妈还没回国呢。
  本来想去苏九云家的金姐听到他爸妈还在,只好带着他回到自己入住的酒店。
  刚进门,苏九云就激动的抱着金姐就想往床上去。
  “哎呀,全身是汗,我要泡个澡。”
  “嘿嘿,姐,这可以有,我也喜欢泡澡,特别是和姐一起泡。”
  “死样,不能动手动脚。”
  这一夜天崩地裂,这一夜风雷雨动。
  虽然苏九云上半夜已经打过一场球了,消耗了不少体力,但是下半夜的球打得更加威猛,只把对手打的求瑶。
  当天微微亮的时候,金姐投降昏昏欲睡,苏九云上下两场球终于都以胜利告终,也抱着金姐睡了。
  而在苏九云因为上下半场两场球胜利后沉沉入睡的时候,对于昨晚小牛队对阵山猫队的比赛中,苏九云砍下了nba历史上最年轻的三双记录已经在美国和国内引起了悍然大波。
  如果只是突然的一场比赛拿到三双,那可能也就是惊奇而已。
  但是从选秀至今,苏九云是打脸又打脸,可以说把全联盟的所有经理老板的脸都快打肿了。
  选秀之前被邀请进小绿屋,但是居然没有一个球队选他,到了41顺位才被小牛队选中。
  虽然创造了这个小绿屋耻辱的记录之后,苏九云继续高调的做了几件事,也被很多球迷们嘲讽他是蹭热度。
  但很快来临的夏季联赛中,他打出的表现,力压除了没有参加夏季联赛的状元郎安东尼戴维斯之外的所有新秀,拿到了夏季联赛mvp。
  他的口碑度得到了很大的逆转,但在季前赛中他确实被雪藏了,7场比赛上场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
  然后又开始有很多人唱衰他。
  可常规赛开始之后,从第1场比赛开始直接成为了先发,然后用亮瞎所有人眼的表现打了所有人的脸。
  揭幕战打湖人,15投9中,罚球7罚5中,全场砍下23分9个助攻7个篮板两个盖帽,两个抢断的全能表现。
  第2场比赛打爵士队,19分8个助攻7个篮板。
  而第3场比赛在主场亮相,面对山猫队砍下20分11个助攻10个篮板。
  成就nba历史上最年轻的三双记录。
  常规赛前三场比赛场均20.6分9.3个助攻8个篮板。
  这种数据往大一点说,可以说是一个准三双了。
  要知道这样的数据可是一名41号秀的新秀打出来的,这就有点骇人听闻了。
  如果整个赛季都能保持着这种数据,即使稍微有点下降,那么入选全明星阵容也不是不可能。
  要知道9.3次助攻可以排在上个赛季助攻榜的第2名了。
  上个赛季助攻榜排名第一的是纳什的10.7次,第二的是有联盟第一控卫支撑的保罗,才9.1次。
  这样的连续发挥加上这场三双,苏九云带来的震撼怎么可能不大呢。
  “今年最强新人王!”
  “史上最强41号秀!”
  “新秀黑马能否一黑到底?”
  各种标题,各种的夸奖,这些记者们毫不吝啬的用上所能用到的夸奖的词语。
  当然洛杉矶的记者除外,因为他们已经把苏九云当成了仇人。
  而国内的球迷就像过年一样,逢人就讨论苏九云怎么怎么样,苏九云有多么多么的厉害。
  总之,苏九云火了,大火!
  ps:错字先更后改。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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