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苏九云终于醒过来,而金姐还在沉沉入睡,看来下半场的球赛对于消来说消耗太大。 他一掀被子,就想起床,但看到不着片缕的狼藉,他的心又火热了起来,到想到下午还有训练,只能狠狠的吃了一点豆腐后才作罢。 而金姐在他吃豆腐的时候终于醒了过来,没好气的道: “禽兽弟弟,你是不是想谋财害命啊,哼,我不知道疼惜一点姐姐!” 苏九云嘿嘿一笑,看着自己获得胜利的版图,那种心理满足感比大热天灌一瓶冰冻啤酒下去还更令他舒爽。 “嘿嘿,哪敢啊,姐,我下午还要训练,你好好休息,等我训练结束再来找你!” 听了苏九云的话,金姐既害怕,但又割舍不了,想到他晚上还要过来,脚都抖了。 “好,不过啊,今晚不能这么无情的对待姐姐了,不然下回不来找你了!” “哈哈哈” 苏九云大笑着离开了酒店。 金姐看着苏九云离开,自己也不睡了,于是拿出手机,浏览国内的新闻。 不出所料,她登上了微博热搜。 因为昨天苏九云的表现,很快关于苏九云的几条新闻都登上了热搜,她就是其中的一条。 “顶流明星金姐出现在达拉斯小牛队比赛场边,和苏九云亲切交谈。 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呢?姐弟恋?还是......” 金姐又打开自己的微博,发现一夜之间她就涨了三十万的粉丝,这给她带来了极大的惊喜。 毕竟作为顶流女明星,而且是已经火了这么多年,她的粉丝量想继续往上涨已经很难了,该喜欢她的早就已经关注她了。 但是因为苏九云的原因,自己一夜涨了三十万的粉丝,这就是惊喜。 而且她看到自己的手机短信中,圈中的很多明星给她发信息,不管是直接问的还是拐弯抹角的,基本上都是想通过他认识苏九云。 当然,里面有男明星,也有女明星,而且有些男明星确实是真的喜欢篮球,而且也成为了苏九云的粉丝。 不过看到一些粉丝的留言中对她的攻击,她已经免疫了,黑粉也是粉的嘛。 “不会吧,金姐这是准备老牛啃嫩草,去祸害苏九云了吗?” “金姐,放过苏九云吧,他可是我们在nba的唯一一支独苗了!” “不要脸,大人家那么多,还想老牛啃嫩草!” ...... 微笑的放下手机,看着天花板,金姐笑得很开心。 这一趟虽然目的性很明确,但内心当中何尝不是想和苏九云再续前缘,毕竟这家伙带给了她难忘的两天两夜。 苏九云来到训练馆的时候,训练馆门口居然比平时多了很多的记者,不用问,没有诺维斯基的小牛队能吸引来这么多的记者,只有现在风头正劲,人气最高的苏九云。 苏九云没有接受采访,这就看俱乐部怎么安排了。 今天的训练苏九云比较活跃,完成常规的训练后,苏九云开始像一个黑社会大哥一样,找人单挑。 不想挑,那好办。 “伙计,你是娘们吗,连单挑都不敢还是回去多喝点奶吧!” “伙计,过来过来,让爷爷教你怎么打球!” ...... 总之,苏九云游走在被群殴的边缘。 但是单挑中,苏九云那一句又一句的讽刺让这些人抓狂。 不过苏九云也选对象的,那些老的就算了,经历太多不容易受激,即使有所反应也得不到太多的怒气值。 而且万一,是吧,也需要他们拦着啊! 反正只要是第1次在场边观看小牛队训练的记者,他们都会目瞪口呆,因为给他们的感觉就是苏九云就像一个带头大哥那样训小弟。 这情况他们有点似曾相识啊! 然后苏九云在他们的眼中就变成了满身的王霸之气。 苏九云过了两天舒爽、充实的日子。 白天训练,晚上找金姐训练控球,嘿嘿,神仙日子。 不过在他的第4场常规赛之前,苏九云的父母亲和金姐都要回去了,3人正好同行,苏九云拜托金姐和她的助理多照顾一下。 达拉斯小牛队的第4场常规赛是主场面对波特兰开拓者队。 两支球队上个赛季都属于季后赛边缘的球队,都不是强队,所以这场比赛按原计划应该是没有全美转播的。 但是因为两个人,这场比赛被临时安排成了全美直播。 一个人当然是苏九云,他前三场比赛的出色发挥,以及最年轻的三双记录让他破圈,人气一直在飙升。 虽然很多人都觉得他是本届新秀的黑马,但并不觉得他就能拿到最佳新秀了。 因为到目前为止有1名新秀表现也极其出色。 这个人并不是今年的状元秀安东尼戴维斯。 安东尼戴维斯首秀砍下21分7个篮板,表现还是比较亮眼的。 但第2场比赛发挥失常,8分6个篮板。 而第3场比赛更是因伤缺战。 这个人就是波特兰开拓者队今年的6号秀达米安利拉德。 首秀面对湖人队砍下23分,11个助攻,可以说和苏九云面对湖人队的时候不相伯仲。 第2场比赛面对雷霆的拉塞尔威斯布鲁克,虽然在防守端让威斯布鲁克拿到了32分,6个助攻5个蓝,但作为一名新秀的他拿到了21分7个助攻,可以说很优秀了。 毕竟威斯布鲁克过去两个赛季都是全明星。 而第3场比赛,则把上个赛季打出了林疯狂的火箭队的林书豪给打爆,20分9个助攻6个篮板。 林书豪面对他的防守的时候,仅仅交出了13投5中,得到13分7个助攻的数据。 三场比赛场均21.3分,7.6个助攻的数据已经很优秀了,只不苏九云比他更优秀而已。 但差距并不大,所以,很多人都预测达米安利拉德和苏九云是本届新秀中最有机会拿到最佳新秀的球员。 ps:错字先更后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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