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同榻而眠 “多谢庞叔相送。”黄婉向着送她归家的庞靖道谢,并开口邀请。 “若无他事,还请庞叔入门休息片刻,饮杯水酒再走。” 庞靖推辞了,客气的对黄婉说道:“不必言谢,此乃使君吩咐的事,是我分内的职责。” “水酒倒是不用,州牧府近来事情多,就此告辞。” “如此,那就不相留庞叔了。”黄婉通情达理,没有多做挽留,站在黄府门前目送庞靖离去,直到庞靖的车马拐过街角,才收回目光。 到了这时,黄婉才放松了下来,她的精神紧绷了一天,今天和以往一样,在成都市集购物,不寻常的是碰到东州兵调戏,然后又是益州牧刘使君为她出头,桩桩件件,着实让她有些疲惫。 此刻她有一肚子的话,想找人倾诉,侧过头,对抱着蜀锦的贴身婢女青荷说道:“青荷,外面都说这位新任的刘使君为人暗弱,但今日一见,才知道传言为虚。” 青荷附和着:“是啊,这位刘使君没看出有什么软弱的,反倒是英气十足,成都少有公子能比得上了。” “依婢子说,是个难得的佳公子,外头的传言都是假的。” “只是,他送了小娘一匹蜀锦,不知道什么意思。”青荷语气中带着些调侃的意味,稍稍举高了手中淡雅的蜀锦示意道。她和黄婉从小就在一起,名分虽然是主仆,实际上和姐妹一般,两人说话没有什么顾忌。 黄婉听出了青荷话中的意思,这匹蜀锦说轻了不过是匹蜀锦,说重了那就不好说了。 蜀地富庶,黄巾之乱又没有遭受大的战乱,于是蜀人养成了奢侈的习俗。婚丧嫁娶,都是大操大办,哪怕是贫穷人家也是,借钱也要大办,就怕露出穷苦样给外人看,被人看轻。 贵重的蜀锦作用便显露了出来,在嫁娶中,往往少不了蜀锦的影子,渐渐的,蜀锦也就成了蜀地定亲的信物。 这也是黄婉看到刘璋送她蜀锦,十分惊讶的缘故。 青荷话里话外,在说刘璋对黄婉有意思,有想法。 黄婉却是摇了摇头:“刘使君说了,这是赔罪用的,自然是没有别的意思。” “赔罪的东西有那么多可选,为什么偏偏选蜀锦,还是小娘看中的这匹。”biqubao.com 黄婉没话讲了,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她也在想,为什么送她蜀锦,不送其他东西。 她见刘璋看她的时候眼神清澈,并不带一丝邪念,说明刘使君并不是什么好色之人,也对她没什么意图。 她想到了一种可能。 “可能是因为刘使君不是本地人,不懂蜀地的风俗,所以看到什么就送什么,也没有其他的含义在里面。”黄婉不想在这个话题上多扯了,她扯开了话题。 “虽说刘使君向我赔罪,但实际今日是刘使君相助了我,等几日兄长回来,还得劳烦兄长去刘使君府上道下谢。” 道谢自然是不能空手上门,黄婉向青荷询问道:“青荷,你说需要带点什么谢礼为好。” “婢子不知,刘使君府上应该不缺什么吧。”青荷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 “嗯……。” 沉吟了一会,黄婉想到了,她想的这件东西应该会让刘璋满意。 —— 入夜了。 刘璋和甘宁并没有喝多少酒,刘焉刚刚去世不久,刘璋不便放开来和甘宁痛饮,所以两人除了开头三杯喝尽,后面都是边聊边小口抿着酒。 饮酒完毕,现在两人正同卧一张榻上。 同榻而眠,刘璋对这种风俗表示不太适应,毕竟他的灵魂是个现代人,现代两个男人同睡一张床这种事情很稀奇。 不过他现在所处的时代是汉代,同榻而眠是很稀疏平常的事情,这是亲兄弟间表达亲密友爱的方式,渐渐的,衍生到了朋友之间,朋友间同榻而眠表示两者关系如同亲兄弟一般,最经典的,就是刘关张三兄弟经常一起睡觉。 某种行为表达的含义随时代的不同而大相迥异,现在刘璋邀请甘宁同榻而眠,表明他把甘宁当做兄弟来对待,这是再亲密不过的关系了。 对比思绪万千的刘璋,他身侧的甘宁大脑也在急速转动,今日发生的事情太多了,他需要消化一下。先是和刘璋这位州牧同乘,再是效忠于刘璋,被刘璋任命为校尉。 最后也是最为紧要的事情,刘璋竟邀请他同睡,睡到一张床上,这是可是亲如兄弟才有的待遇。 今天发生的事情太过刺激了,让甘宁无法平和的入睡,他感觉自身仿佛处在梦幻中,一个可能一戳就破的梦,但是侧过头去可以看到身侧的刘璋,切切实实的告诉他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甘宁是读过书的,但他骨子里还是游侠的风骨,他最敬重的是为了给智伯瑶报仇,多次刺杀赵襄子,甚至用漆涂满全身使自己面目全非,吞炭使自己的声音改变的豫让。 他看着刘璋,胸中窜出一团这个时代独有的烈火-士为知己者死,他这一生,将忠于他眼前的这位明公。 天地可鉴,绝无二心,甘宁发下游侠的誓言。 “兴霸,可是睡不着。”尝试闭眼睡觉的刘璋,用眼角的余光看到了直勾勾盯着他的兴霸,于是开口问道。 甘宁即刻回应了:“禀明公,今日发生的事情太多,宁此时难以入睡。” “睡不着,那就来聊会吧。”刘璋不以为意,今日收服兴霸,他也有些兴奋,很难入睡。 “兴霸,不如你来讲讲你在巴郡的事吧,我只有耳闻,不曾详细了解。”刘璋询问道,他在三国志上看到了关于甘宁在巴郡的事迹,不过古文讲究精要,不怎么详细。 他想更加了解关于这位‘锦帆贼’的故事,难得历史上的人物就在眼前,漏夜听古人讲古,颇有一番风味。 “即是明公想知道,宁自当告知。”甘宁没有了想藏匿自己在巴郡荒唐事迹的心思,自家的明公想知道,做臣子的,自当无不言,言无不尽。 “那时候某才十八岁,还很年轻。” “某喜欢在宕渠水上扬起锦布做的船帆,腰间挂上一枚铜铃,不去掌控船行的方向,任意东西。” “船飘到了哪里靠岸,就上岸找一家大户家吃喝,如果对方的家主隆重地接待,某便倾心与他相交,如若与某相抗衡,某便让他知晓锦帆游侠的厉害。” 两人絮絮叨叨,大部分时间都是甘宁在讲述,偶尔刘璋开口问询或是表示讶异。 直到凌晨,耐不住困意,两人方才睡去。 求推荐!求收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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