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 去岁汉中虽是有过一场大的战事,但在刘璋攻取汉中、驱逐米贼张鲁的过程中,一则攻进的速度很快,米贼张鲁很快就被他从汉中驱逐而走,二则刘璋的军队什伍法令森严,无有犯民之举,是以汉中大体保持安宁的状态,百姓士庶都安享于太平。 如今汉中郡的郡治南郑,是一派士庶往来、熙熙攘攘的太平模样。 当然,其中也有如今的汉中太守、兼镇南中郎将黄权治理得宜、抚民通便的功劳,毕竟一个好的地方长官,一二年间便能令当地大治,而一个劣等的地方长官,三五个月就会败坏地方的吏治,使得当地民不聊生。 这里也可以从南郑街头巷尾的幼童口中念诵的歌谣可知:‘汉中守,黄府君,自到此,民安乐。’歌谣中极是称赞了黄权这位汉中太守,以黄权为汉中的明府君。 幼童的歌谣声,引来了当下途径汉中,前往武都担任太守的王谋的注意,他见着南郑热闹非凡的街景,不自觉的点了点头,对那位未曾蒙面的汉中太守黄权提前有了一二分好感。 王谋,字元泰,汉嘉人也,他以容止操行扬名于蜀地,比起当前的汉中太守黄权,一二年前还寂寂无名、不为人知的黄权,王谋算得上是早有盛名的人物,早些年间名头是盖过黄权许多的。 不过虽是有盛名傍身,王谋却不是什么自傲的人,且他自认即是路过汉中,当是不免拜访一下黄权这位地主,以免有什么失礼之处,惹来黄权的不喜。 毕竟黄权作为汉中太守、兼镇南中郎将,坐镇在汉中这一处联通关中和蜀地的咽喉之地,可知黄权甚得刘璋的信重。 对上位高权重,又极得主君信任的黄权,依靠着前任武都太守吴懿作为征讨关中的先锋去了关中,如今吴懿因为军功升迁了右扶风的太守,导致武都太守一职空缺,侥幸得到武都太守一职的王谋。 在黄权的面前、路过黄权坐镇的地界,他哪里还敢托大,摆弄以往名士的架子,自是打算亲自前往南郑县寺登门拜访黄权,以表殷勤之意。 此外这里还有一桩事情,使得王谋不敢轻视忽略黄权,即是黄权的妹妹同他当今的明公刘璋早有婚约在身,只是明公刘璋有意先诛杀李傕、郭汜二贼,以报父兄之仇,然后再结婚不迟。 而如今他的明公刘璋抵定关中、枭首李郭,也就意味着不日黄权的妹妹就要被他的明公刘璋明媒正娶,迎为正妻,如今的汉中太守黄权就成为了他明公的舅氏,关系更近了一步。 ‘啧啧啧。’武都太守王谋感叹了一二,他出名比黄权早,可仕途之路却是不如黄权通畅,而且眼见着他只能看到黄权前进之时激起的烟尘而已,却是连同黄权比肩都不得,真可谓是命数玄乎,不可测也。 感叹着人生际遇各不相同,先飞者不一定飞得高,后飞者不一定飞的低,其间或有能乘风而起,扶摇直上者的王谋,远远的望见了南郑的县寺。 不过南郑县寺的门口,似是有着一群人在等候的样子,让王谋不由半眯着眼睛细细的侦望了起来,在看清县寺门口等候的人物服饰后,他催促了一声车夫,让车夫加快一点速度。 不多时,王谋来到了南郑县寺的不远处,他没有让车夫驾车到南郑县寺的门口,而是提前下了车,三步并做两步的快步走向南郑县寺,只是虽是大步快走,他的身形却依旧稳重得体。 “黄太守。”王谋来到南郑县寺门口等候的一群人面前,依着众人的服侍穿着,以及众人的站位,他从这群人中辨认出了谁是当今的汉中太守,并率先拱手施礼。 黄权还以一礼,而后表达了一二歉意:“郡中事务繁杂,不得远行,是以王君将至,权未曾远迎,只在府门静候,却是有失待贤之礼,还请王君勿怪。” “岂敢,岂敢,得黄太守于府门相侯,如此厚遇,我都是受之有愧,若是黄太守出迎,则是要捧杀我也。”王谋不敢托大,他言辞上退却了一二。 一番言语上的客套之后,黄权作为地主,将王谋迎入了县寺之中。 于县寺的西阁,黄权和王谋分主客坐定,随即就有侍从们递上了酒水之物,放置在了他们各自面前的案几上,并贴切的为他们斟好了一杯酒水。 “王君,请。”黄权举杯向着王谋致意。 “黄君,请。”王谋将黄权的称呼从黄太守换成了黄君,以示热络之意。 一杯酒水下肚,黄权谈起了王谋即将担任的武都太守一职:“武都之地,汉夷杂处,此前便有诸多氐王作乱,虽是得前任武都太守吴子远平定,然则武都虽是小定,现下还是会时不时有蛮夷起事作乱,今幸得王君出任武都太守,想来当是可以抚定武都,不使武都生乱。” 对于担任武都太守的王谋,黄权很是服膺,毕竟王谋有盛名于蜀地,且王谋不止是有一个名头而已,王谋此前还在地方上有过不错的政绩,得所治之地的百姓颂扬其名,称得上是一位良守。 有王谋出任武都太守一职,黄权料想,武都的百姓士庶可得安平也。 “得黄君见重,却是羞惭我也,谋即是出任武都太守一职,自是尽心竭力,为明公安定一方,不使武都有什么乱子,不然,谋当披发奔入山林,不复见世人也。”王谋先是谦逊了一句,而后信誓旦旦的起了个承诺,发出了不当好武都太守,就跑到山林中做野人的毒誓。 “何至于此。”闻言黄权微笑道:“武都这种地方,汉夷杂处,人情不定,形势错综复杂,任凭是谁去坐镇,难免都会有些小乱子,只需不要出现举郡沸腾的乱局,便算的上是明府君了。” “嗯,黄君说的是。”王谋认可的点了点头,武都作为边郡之地,蛮夷丛生,没有谁能保证一点乱子都没有,惟有保证不会出现大的动乱,不使武都举郡沸腾。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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