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人便宜这种事情,可一而不可二,盖因被占便宜的人得了教训,也就有了防备,下一次遇到相同的事情,就会有所警省,不太可能再去踩上同一个坑。 关于这一点,刘璋有着清晰的认知。 今岁建安五年,袁曹相争,好比是鹬蚌争斗一样,两边辛苦大半年,都没有落到好处,倒叫局外人身份的刘璋捞了一大笔。 袁绍失了太原、雁门,曹操失了河南尹,连带着旧都雒阳落到了刘璋手中。 渔翁得利!!! 刘璋现在才体会到了秦王的快乐,秦地被山带河,四塞为固,阻三面而守,独以一面东制诸侯,所以六国尽为秦王所灭,张良这话说的一丁点都没错。 以秦地这样的地势地形,关东诸侯欲图进犯关中,很难很难,而由关中逐鹿中原,却是较为轻易,也难怪关中成为了汉唐的基石,孕育出了两个宏伟的帝国。 不过,像今年这样的好时节,刘璋不敢再想第二次了,袁绍和曹操吃了这一次亏,下一次就很难再犯这样的大错,他们去打生打死,由着刘璋吃个肚子滚圆。 于晨间思量了片刻后,刘璋起身,在侍女的服侍下洗漱、净手、饮食,然后又是在侍女的服侍下穿戴整齐,他没有去穿什么王侯该穿的冠服,而是一席素衣,头上裹着一张幅巾,幅巾用缣巾制成,却也不是名贵的帛布细绢等物。 简朴是一种美德,一贯刘璋所秉持。 也是刘璋对于外物没有什么追求,如吃穿用度,能过得去就行,倒也不必锦衣玉食,用着王侯家的气派。 一切妥当,刘璋来到了长安衙署议事的地方,议事的地方不大,仅能容下十数人而已,有点像是清代的军机处,军国大事,却是不必谋于众人。 “父王。”作为刘璋的嫡长子,刘循这个时候也来到了议事厅前,他恭恭敬敬的向着刘璋施礼。 刘璋目光中露出一抹柔和的色彩,他抚了抚刘循的小脑袋,将刘循引入了议事厅内。 虽是刘循的母亲早逝,母家也没有什么人才,也就没有外戚作为依仗,但刘循到底是他的嫡长子,刘璋没有废长立幼的心思,于是他打算好生栽培栽培刘循,有意将刘循培养为下一任接班人。 所以刘循除却在王商、荀攸处学习经学外,余下的时间,常常被刘璋拉来听上一听如何处理政务,以及军国相关的事情如何料理,这些可是从课本上是学不到的。 当刘璋和刘循踏入议事厅中,厅内已经有三五人入座静候他们的到来,此刻见到刘璋和刘循,纷纷起身施礼,刘璋摆了摆手,让他们安然入座,免去了凡俗的礼节。 今日所议的第一桩事,有关于交州。 荀攸将两份文书递到程郁的手上,由程郁转递到刘璋的案头,同时他开口解释道:“交州士燮,数月前就着人动身,向我长安而来,求得在年末为大王献上礼品,这一行人紧赶慢赶,昨日抵达了长安,却是赶在年节前了。” 说到这里,荀攸微微笑道:“士燮厚意不止如此,这一趟他没有派遣外人为使,而是遣送他的两个儿子士廞和士祗前来,且这二人来此,不打算回去了,将留于长安。” ‘质子吗?’刘璋也是面露微笑,他心里冒出一个念头,士燮这手操作倒是果决的很,看上去交州是全面倒向了他,一股脑的把所有筹码压到了他的身上。 这个时候程郁刚好将士燮递来的两份文书摊开放在刘璋面前的案几上,刘璋俯首看去,大略扫了一眼,却见一份文书是表以效忠之意,一份为年末的礼品清单。 但见士燮表达效忠的文书上,士燮先是向刘璋致以问候,说着些称颂吹捧的话,什么威震四夷,宇内共仰,他虽远在蛮荒的交州,可也是如雷震耳。 然后士燮说他本意亲身往长安面见刘璋,但他年迈体衰,不便远行,于是着二子前来,末了希望刘璋能留下他的两个儿子在长安聆听王教,这也是他们父子的福分。 刘璋耳根有些发热,士燮这个老头一顿胡吹法螺,让他有一种身处星宿派的感觉,而他就是为星宿门人吹捧抬高的星宿老仙,实在有些羞耻。 目光移到礼品清单的文书上,开头是数以千计的各种香料和细纹葛布,接着是上得了台面的明珠、大贝、琉璃、翡翠、玳瑁、犀角、象牙之类珍奇异宝,可见士燮是真心归顺,下了天价的血本。 刘璋只简单看了两眼礼品文书,就草草的收回了目光,他向荀攸吩咐道:“士廞和士祗远途劳顿,且让他们歇息一日,来日孤在大殿为他们摆宴接风。” “诺。”荀攸颔首。 “士燮学问优博,又通晓治政,于天下大乱之际,保全一州之地,十余年内未有战火,士民皆受到了士燮的荫庇。”刘璋点明了士燮的功德,而后出言道:“孤意表士燮为安远将军,封爵龙度亭侯,以嘉奖士燮的功德。” “理当如此。”荀攸应和了一句,士燮现下这般恭敬,效服于关中,自当给士燮一点好处,如此才得使远人慕化,不然空口白牙,远人岂会来投。biqubao.com 对交州的事情处理完毕,荀攸道起了关东的情况,准确说,是青徐之事:“袁本初自官渡败走后,其长子袁谭,犹然于泰山、琅琊处征伐,直至今日,天寒地冻,实不利于动兵,所故不得已引兵而还……当下关东无战事矣。” “到底是长子,确是勤勉非常,有为人大兄的风范,堪为子弟们的表率。”从事郑度赞了一句。 “说来袁谭如此行径,倒不是因为勤勉,而是缘起于嗣君之位。”荀攸淡淡摇了摇头,面上浮起笑色向郑度解释道:“袁本初偏爱幼子,不喜袁谭,私底下传出过立袁尚为嗣的话来,而今邺下嗣君之位的争夺,在袁谭和袁尚之间却是明争暗斗的火热。” “呵。”郑度轻薄了一句:“袁氏这是家传的兄友弟恭吗?”(本章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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