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国看她最近吃得少,吃饭的样子也不似以前狼吞虎咽,相反不疾不徐,小口小口很文雅。 担心她晚上饿,还是将锅里一碗面条盛出来留给她。 许招娣本以为白天受到惊吓,晚上会做噩梦睡不着,结果一倒床,一夜无梦。 相反,陈建国躺床上翻来覆去,很久才睡着。 要是以前,大院里谁身上摊上什么事儿,她肯定要冷嘲热讽,添油加醋弹劾几句。 可今天亲眼看见她勇斗人贩子,陈建国忍不住想,或许她本就是善良的,只是以前自己对她有偏见没发现。 第二天一早,许招娣是被敲门声吵醒的。 她睡得迷迷糊糊,呢喃道:“请进。” 陈建国推门进来时,白色衬衣的袖子卷起来半截,露出小麦色小臂,结实的肌肉纹理清晰可见,看着很有张力。 他胳膊上搭着一条崭新白色毛巾,手里端着红色印花牡丹搪瓷盆。 许招娣有些恍惚,她身上穿着一件背心,白皙的双臂露在外面,就是受伤的这条胳膊被包得严严实实,看着伤得不轻。 她睡眼朦胧看着陈建国,还没反应过来,陈建国耳根一红,说道:“我给你敷脚,敷完我去出早操,等会儿给你带早餐回来。” 话说着,他伸手打算掀被子给她敷脚。 许招娣下半身穿着大裤衩子,反应过来赶忙伸手抓住被子。 这两条大象腿除了皮肤白,又粗又壮是真的吓人。 许招娣脸颊微微一红,说道:“我把脚伸出来。” 陈建国有些头疼,差点把她当男人了,真是要命。biqubao.com 之前毛毛躁躁粗糙习惯了,她现在都做出改变,自己行为举止不能再这样粗糙。 别看他们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半年,但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跟女人相处。 等许招娣脚从被子里伸出来,陈建国帮她敷完脚,又用白酒洗了几分钟,出门时,他背影看着有些僵硬,一双耳朵看起来很红。 经过两次冷敷,脚背消肿了很多,疼痛感也比昨天减少很多。 本来还想再睡一会儿,但隔壁口号声响亮、整齐有穿透力、听着让人精神抖擞,想再睡着很难。 她爬起来洗漱完,将房间收拾整齐,陈建国手里拿着两个饭盒回来了。 他不慌不忙将饭盒摆放在桌子上,打开时,里面是两个白面包子,还有两颗水煮蛋,一份炒白菜,另一个饭盒里面是小米粥。 “你慢慢吃,中午我在食堂打饭。” 陈建国留下这句话,打量一眼许招娣受伤的脚,叮嘱道:“尽量别动,好好休息。” 从昨天到现在,这个男人似乎很关心她。 训练场上,休息时间陈建国坐在一旁在想,许招娣脚腕受伤,胳膊上还缝了十几针,那么大一条口子,怎么都要修养一个月。 刚好养猪场那个工作辛苦,他想借机跟政委说一声,把机会留给别的家属。 到时候,他再想办法,给她在镇上找份别的工作。 张庆东坐过来,往地上一摊,说道:“陈哥,嫂子还好吧?” “还好,就是要好好休息一段时间。” “这事儿都赖我。”江晚是他未婚妻,这事儿是因为江晚引起的,可不就得赖他嘛? 张庆东接着又道:“哥,我真没想到,嫂子是这么义气勇敢的人,从今天开始,她是我最敬佩的人。” 也就是昨天那一幕,张庆东觉得自己以前可真不是个东西,别人说许招娣是泼妇,他还觉得人家说得对。 他还不如一个女人。 现在看来,他和那帮喜欢说人闲话的才是人渣。 陈建国没吭声,到现在他都有点不相信,短短几天她的变化如此大,就像变了芯子。 要是平时,手指头被刀切一下,她肯定立马跑医务室。 他当时看着那伤口,心里还忍不住吐槽矫情,要是再晚两步,伤口就该愈合了。 可昨天,她流那么多血,看着都疼,她居然一声没吭。 许招待昨天早上还在挖野菜,下午人进城去了,大院里这帮女人一整天没看见她,这会儿抱着孩子站在楼底下毫不避讳讨论起来。 李伟媳妇杨丽秋抱着孩子道:“你们听说没,上面给咱们这些家属在养猪场申请了几个工作名额。” 一旁的冯秀娟一听,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就养猪场那工作,又脏又累,谁愿意去谁干,谁稀罕啊。” 冯秀娟没来军区大院时,就在村里养猪场工作,一天累死累活才几个工分,晚上回家感觉身上都是一股猪粪味,这破工作谁爱要谁要,反正她不稀罕。 冯秀娟这话杨丽秋就不爱听,大院里很多妇女都是来自农村,自家的男人都紧着那几十块钱的津贴,又要养活媳妇孩子,还得养活农村父母,兄弟姐妹。 现在上面给安排工作,谁不想争取? 杨丽秋男人李伟是副营长,冯秀娟仗着自己男人是营长,平时在这几个人面前总是端着一副架子,这会儿说话那口气,杨丽秋就不爱听。 都是农村来的,谁都不比谁高一等。 杨丽秋白了冯秀娟一眼:“是啊,嫂子你家里条件好,一个月十五元的工钱你是看不上。 得亏嫂子你没看上,你要是看上了,还真没你的份。”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在这帮女人里面,也就许招娣那个泼妇敢面上跟自己对着干,许招娣还没打败,又来一个不怕死的杨丽秋。 杨丽秋扯唇一笑:“你家江营长没告诉你吗,名额已经确定了。 刚好,陈营长媳妇就在里面。” 冯秀娟一听,忍不住翻白眼,嘲讽道:“就她,那个死肥婆? 她又肥又懒,在咱们大院里名声都臭了,领导能不知道嘛。 给这种人工作的机会,简直就是在给咱们大院抹黑。” 虽然她瞧不上这个工作,但也不能让许招娣那个泼妇抢占了这个名额,白占便宜。 杨丽秋看冯秀娟像孵蛋炸毛的母鸡,冷笑一声道:“嫂子,反正这个名额你也看不上,你管上面给谁。 你们说是不?” 一旁几个抱孩子的女人都没吭声,听到这么好的工作机会,他们也想争取名额补贴家用,但谁都没想到,这种好事儿居然会落在许招娣头上。 许招娣受伤,待在家里没事儿干,这会儿搬了凳子坐在阳台上晒太阳,看着阳台上这么大一片地方,寻思城里也不让养鸡养鸭,要不就买几个花盆回来种几盆菜。 结果,这几人说话的声音,巧不巧就钻进许招娣耳朵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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