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是朱三太子_第二十一章 硬弓,铁箭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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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为炎黄子孙,真为那些所谓的汉族精英感到羞耻,更为匹夫们的勇气、不屈、忠义、尊严感到无上的骄傲和震撼!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古人诚不欺我啊!”
  黄立刚得出结论,便眯了下眼睛,望着逐渐接近的一盏灯火,在院门前停了下来。
  很快,赵小川便闻声前去,引着李岳和两个亲兵进到院内。
  “黄先生还没休息啊!”李岳看着屋内的灯火,走过来,和窗前的黄立打着招呼。
  黄立笑了笑,迎出门去,说道:“小公爷这么晚了还过来,可是有什么急事?”
  李岳说道:“我今晚也要住在山寨,明早好和黄先生一同入山狩猎。正好,找到一张好弓,送给先生,看看合不合用。”说着,他命亲兵拿来弓箭,递给黄立。
  之前,李岳送给黄立一张开元弓,是明军常用的制式弓。但却是软弓,是专门为马上作战设计的弓种。
  相比较其他角弓,这种弓弓片宽大,弓梢细小,具有极高的耐久度,可以保证骑兵远程奔袭时即使暂时得不到好的保养也能保持战斗力。
  开元弓最典型特征是弓梢两端挂弦处有钩状的延伸,专为战场上的骑兵待箭矢用光,便可以用弓梢两端的钩子去地上钩取箭矢,而不必下马去捡拾。
  所谓的“软弓”,是相对于步兵用的重弓而言,拉力在六十斤以下。
  使用“软弓”可以使士兵更为轻松的瞄准,也可以维持长时间的战斗力,对于骑射而言,这两点更为重要。
  但对于黄立来说,开元弓不到百米的有效射程,以及破甲威力,还不能达到他的要求,主要是不能发挥他的超能。
  黄立接过弓,仔细观察查看,又站定身形,试着拉开弓弦。
  李岳在旁解说道:“这是缴获的清军弓箭,应该是高手所用,需要很大的力气,差不多有十力左右。”
  清军弓长约一米半,拉力通常为两力至十五力。一力相当于十斤,十力的话,就是一百四十斤。
  而十二力以上为练习弓,就是锻炼臂力的,十一力以下才是打仗所用的弓。
  清初的满蒙八旗军一般使用八至十力的强弓,射程近两百米,很了不起的远程武器。
  黄立拉开了弓,手臂还是很稳,并没有吃力的样子,引来李岳的赞叹。
  “嗯,我能使用的弓,估计也就是这样了。”黄立笑着说道:“差不多是全力了,再硬的弓,即便能拉开,也射不准。”
  要张弓射箭,光是能拉满弓还不够,还得有余力保持稳定。吭哧瘪肚地拉开了,手抖脚颤蛤蟆喘,还怎么能射准?
  李岳钦佩地说道:“这也是很厉害啦,在我军应该没几个人能够使用此弓。黄先生,再看看这些箭。”
  清军的将官通常配箭五十支,骑兵配箭四十支,步兵弓箭手配箭三十支。这些箭中,重箭使用最多,其次是轻箭。
  如果是七至八力的弓,射出的重箭可在五十米穿透铁甲,七十米可以射穿锁子甲和绵甲,一百一十米还能射穿皮甲。
  当然,这是重箭的威力。清军一般还配有些轻箭,射程比重箭远了三分之一。但提高射程的结果,就是降低了威力,破甲能力大为减弱。
  黄立仔细看过重箭和轻箭,极为满意地连连点头,说道:“很好,很好,多谢小公爷。”
  李岳见黄立满意,也是心中高兴,摆手道:“宝马配英雄,如此硬弓,也只有在黄先生手中才能发挥其威能,强似在库房中蒙尘。”
  黄立呵呵笑着,伸手相请,说道:“小公爷,请入内稍坐。”
  其实,这个时间也就是晚上的七点多钟,在后世正是夜生活很热闹的时候。
  只是在古代,没有什么娱乐项目,百姓们两顿饭,早睡不仅节省蜡烛和灯油,还能更耐肚饥。
  黄立不认为李岳就是来给自己送弓箭,加上对这个年轻人的印象也不错,交谈起来也比较融洽,才请他进屋小叙。
  李岳也不客气,和黄立进到屋内落座,张五弟奉上茶水,两人边喝边闲聊起来。
  “家父对黄先生十分感谢,更是迫切地想在后天的演习中亲眼见识。”
  李岳笑着说道:“另外,调动人马、准备粮草物资也在加紧进行,最迟也不会超过半个月。”
  黄立微笑着颌首,说道:“这真是个好消息。不知其他各家明军的态度如何,是否会出兵助战?”
  李岳摇头道:“现在还不知道。不过,书信送出去也没几天,回信还要等一等。”
  不能出动两万以上的军队,黄立认为胜算不大。如果只是李来亨所部出兵,显然是有困难,且有风险的。
  抽空根据地的军队,对于李来亨来说,不仅仅是魄力的问题。棋胜不顾家,岂不成了军事冒险?
  所以,黄立固然希望能发动全力反击清军,可也不能轻易断言,清军不会在夷陵被攻时,采取牵制行动。
  最可虑的便是已占据房县的陕西、河南的清军,尽管黄立并不认为清军能够越过神农架的山林地区。
  神农架茫茫的原始林区,南依兴山、巴东而濒三峡,北倚房县、竹山且近武当,神秘莫测,罕无人烟。
  这也是为什么郝摇旗所部被击败,放弃房县后,要绕道巴东投奔刘体纯,而不是直接南下到兴山茅麓山的主要原因。
  同样,在历史上的围攻茅麓山战役中,清军也是从东西两线进军,北线清军则是绕过神农架山区,加入到东线清军集团的。
  黄立的思维是越来越清晰,对于所面临的敌我态势,也有着更准确的分析和判断。
  清军的策略是个个击破,最后围攻兵力最多的李来亨所部,也是地形地势最险要的茅麓山。
  要破坏清军的作战意图,提前反击是一个办法。既提振士气,凝聚军心,又能打击湖广清军,夺取其将来支援围攻作战所需的粮草物资。
  如果能借反攻的胜利,把各部明军团结起来,形成统一的指挥,在清军的大围攻中,就可能改变历史上被个个击破的局面。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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