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磊因为开个会议的关系,赶到派出所的时候,高健已经离开了。 看到沈洁开心的表情,“怎么了?”不是说家里进了几个小毛贼吗,怎么媳妇的表情竟然是开心的模样。 刚才沈洁可是让出之前给高健做笔录的民警,没有想到这次又是他做的笔录,当然稍微打听一二。 对方也认出沈洁,也知道她是个医生,捡着不重要的消息稍微说了下。 沈洁真的是大开眼界,她之前就知道高健再次给人骗走了钱,但是不知道的是,竟然遇到了专业级老手。 沈洁低声在霍磊的耳边把情况说了下,后者那也是一个惊讶,不可置信的看向沈洁。 “他是如何做生意的。” “我也不知道。”沈洁都不知道对方做啥生意,“难道这就是上次谁说的,这个年代做生意,不需要脑子。” “是头猪做生意都会赚钱,当初我还想着这话有点刻薄。” “可我现在觉得这话,应该是有点道理的,不然就高健的脑子,怎么就能赚钱。” 不忘继续踩高健一脚,对这种人,真的是不需要客气。 霍磊知道沈洁对高健沈媛的不满,“以后做生意可不是这么容易。” 他和李旭东的生意其实也是在转型,现在还是能轻松赚钱。 “不知道,高健这人吧,我觉得他起码运气应该是不错的。” “不然上次他说没钱了,现在又有了五万多的身家。” 霍磊打断她的话,“他说没钱就是没钱了吗/” “也许在京城没钱了,可是南边就没钱?” “一个为家里做出那么多贡献的人,出事后给家里人抛弃的人,我不觉得他会没有任何后手。” 对啊,她怎么就忘记这茬了,真的是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 “对对对,还真是很有可能的事。”如果不是有点积蓄的话,他也不至于会赚这么多钱。 “算了,知道他过的不好,我就开心。” “可以的话,我希望他每次赚到钱之后,就有人替天行道。” 把高健赚的钱都给霍霍了,不过预计这样的难度会增加,高健不至于接连掉坑。 “财帛动人心。”霍磊说了句后,不想多关心高健的事。 “对了,他说沈媛已经去了港城。” “都已经在那边买房子了。”说真的,沈洁有点惊讶的,哪怕沈媛手上有点私房钱,加起来也不会超过八.九万。 饶是现在港城的房价还没有到天价,可是要买楼也不是轻松容易的事。 “贵的楼买不起,可以买便宜的楼。”霍磊没有去过港城,可是李旭东去过那边。 “那边有新房子,有高高楼大厦,也有建造几十年的老房子,看你手上的钱决定买在哪里。” 霍磊觉得就沈媛的实力,无非也就是买下唐楼,虽然地段不咋的,可是生活方便,也能租出去。 沈洁也是想到了沈媛有可能买的楼盘,除了唐楼外,也买不起其余的房子。 沈洁有点遗憾的,原主两大仇人,高健是看着不灵光了,她能明显看出这家伙的精气神是差了很多。 上次报案虽然嘴里不停的念叨着钱钱钱,可起码精气神是好的,这不就立马站了起来。 可这次他感觉人都颓废了很多,精气神不是很好,人就是靠着一股子精气神支撑。 一旦精气神没有了,除非自己想通,努力振作起来,一般也只能是不停的沉.沦下去。 至于沈媛的话,竟然当起了寓公,哪怕好日子没有,可起码平淡日子是有的,还拿到了那边的居住证吧。 沈洁的心情很是不好,心里已经有了该如何对付沈媛的手段,比如美男计,比如暴富计,还有带着她去隔壁小玩玩。 反正港城人经常周末过海去隔壁玩上几局,也是很正常的事。 但凡让某人吃点甜头,然后再一步步的引进去,就不信她不上钩。 可惜想法是有的,但是没有办法执行啊,这行沈洁很是无奈,也只能祈祷有人盯上沈媛吧。 沈洁两人到家的时候,收到消息已经从Q大赶过来的沈建设三人,紧张的问人是否受到惊吓。 “没事。”沈洁今天休息天没有去医院上班,“我本来是在家休息,可我负责的病人突然病情加重,我就赶过去。” 不要看她在派出所的时候,真的是很镇定,没有受到困扰的表情,其实她也是挺慌的。 如果不是家里有狗,看到陌生人就狂吠,如果不是报警,民警来的快,真的不敢保证安然无恙。 沈家人在来的路上就商量好了,“我们打算搬过来照顾你。” 沈李氏听到有人闯入,可是吓的不轻,速度表示必须要守着沈洁。 家人过来照顾她,沈洁当然愿意,虽然家里有保姆,可对方是个嘴巴严实的人。 好处是不会把家里的情况说出去,缺点就是不会陪你唠嗑,可是老太太过来就好了,她们祖孙俩可以唠,然后去周围溜达。 “你们都过来的话,冯丹可咋办?”虽然沈晓辉是最小的,可他们的孩子可是已经出生,可把沈晓辉给得瑟的。biqubao.com 说他没有当成哥哥,没有关系,现在他儿子注定是沈洁儿子的哥哥。 没错,沈晓辉两口子生了一个儿子,沈洁虽然没有生,可她上次检查的时候,关系好的医生提了句,她也是知道沈洁其实是盼着生个女儿。 结果没有想到,竟然还是一个儿子,沈洁三兄妹生的都是儿子,家里第四代竟然愣是没有一个女儿,这让沈家人很是遗憾。 儿子再好也没有小闺女贴心,当然儿子也不错,起码皮实,管教起来也不要顾忌那么多。 沈晓光到现在都没有转业,继续留在部队,不过已经调去南方沿海城市,而他媳妇也是他老领导的独生女儿,也在那边的军医院当医生。 前两年两口子刚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老大跟着妈妈姓,老二姓沈。 这也是沈晓光提出来,得到沈李氏三人同意的,本来都说好,孩子出生不管是男是女都跟着母姓,延续女方家的烟火。 结果没有想到生了一个双胞胎儿子,两家皆大欢喜,张亚梅知道儿媳妇生了后,南下和亲家母一起带了两年的孩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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